組裝汽車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汽車生產規定,擅自用零部件組裝的汽車。 組裝車普遍存在質量差、成本高等問題,大多不符合安全檢驗和執行技術標準,有的還因裝配技術問題造成事故。 因此,組裝汽車是國家禁止的行為。
網友諮詢:
組裝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誰負責賠償
律師答:
組裝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責任標準:組裝好的或者報廢的機動車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沒收組裝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律師補充道:
人身**是指機動車交通事故中,因侵犯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而造成的損害。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餐費補貼等合理費用,以及因失業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修理損壞車輛的費用、車輛內所載物品的損失、搶救車輛的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無法修復,車輛的重置費用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損壞車輛的價值;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客運等經營活動的車輛不能從事相應經營活動而造成的合理停工損失;
4)非商用車因無法繼續使用而更換首具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4條。
機動車裝配或者達到報廢標準,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壞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
在道路上駕駛組裝好的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並強制報廢。
駕駛人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人責任強制責任保險的範圍內賠償不足部分按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有過錯的,按各自過錯按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無過錯的,機動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的駕駛員或行人有過錯;
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當事人的責任;機動車當事人無過錯的,承擔賠償責任的百分之十以下。 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故意與機動車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損失的,機動車當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唐甜甜律師簡介
該團隊接手案件,每個案件都有高階首席律師和首席律師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