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電商行業的蓬勃發展,大家對網購的熱情越來越高,因質量問題、個人喜好等原因退換貨的情況屢見不鮮。
網友諮詢:
如果產品已經拆封,是否可以在七天內無理由退貨?
律師答:
還行。 七天無故退貨是指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內退貨,而無需給出理由。 七天無理由退貨,保障了消費者在網購中的後悔權,強化了電商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完好無損。 如果商品能保持原有的質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則視為商品完好。 消費者根據檢查的需要開啟商品的包裝,或進行合理的調整以確認商品的質量和功能,不會影響商品的完整性。
商品使用超過對商品質量和功能的檢驗確認需要,致使商品價值大幅貶值的,視為商品狀況不佳。 具體評審標準如下:
1)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畫生育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破損;
2)電子電器:擅自維修、塗改、毀壞、塗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指示貼紙、機器序列號等,存在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痕跡,或啟用、授權資訊、不合理的個人使用資料留存等資料使用痕跡;
3)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用品:商標標識被去掉、標識被切割、商品被汙染或損壞。
律師補充道:
以下商品不符合 7 天無理由退貨政策的條件:
a) 消費品;
b) 新鮮和易腐貨物;
3)**或消費者拆封的視聽產品、計算機軟體等數碼商品;
4)報刊交付。
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可能不適用於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以下商品:
1)開箱後可能影響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的商品,或開箱後可能引起貨物質量變化的商品;
2)一旦啟用或測試,價值大幅貶值的商品;
3)接近保質期的商品和銷售時已明確標明的瑕疵商品。
法律依據]網上購買商品無故七日內退貨臨時辦法
第八條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無損。
如果商品能保持原有的質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則視為商品完好。
消費者根據檢查的需要開啟商品的包裝,或進行合理的調整以確認商品的質量和功能,不會影響商品的完整性。
張明麗律師簡介
以團隊為依託,張律師堅持專業負責、誠信的執業理念,專業從事刑事辯護、經濟糾紛、交通事故等案件,以獨到的辦案思路為企業和個人客戶提供服務,取得了良好的服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