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4年第13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穩定擴大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4年第33號)精神, 按照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相關規定,2024年提前發放困難家庭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助力增強就業信心,順利就業創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收件人
城鄉自給自足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孤兒、特困人口、殘疾人以及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學校所在地或學生原籍地助學貸款)並願意在普通院校、科研院所畢業年度就業創業者, 願意在省畢業當年工作創業的省內中等職業學校、技術院校2024 屆業求職創業一次性補貼1000元/人。求職創業補助不得重複享受,符合多次補考條件的,選取其中一類申請;那些已經享受過它的人可能不會再次申請。
2. 如何申請
申請人登入“甘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提交申請材料,並簽署《承諾書》,確認所填寫資訊真實準確。 相關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所在機構核實公示初審,無誤無誤後報申請人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特殊情況下,暫時無法提交完整相關資料的畢業生,應書面向學校承諾符合條件,否則補助資金將退還並記入誠信檔案,學校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由學校對補助情況進行關注。 學校負責後續資料的補充報送和不合格人員補助資金的追回工作,確保補助金的準確發放。
3. 提交材料
申請人主要根據難易程度類別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城鄉低收入家庭畢業生。本人身份證、《低保“、”最低保證金記錄書》“(加蓋銀行公章的銀行存摺或對賬單)等材料。 本人戶籍已轉出家庭的,應當提供戶籍證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作為證明。
2)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家庭成員的《殘疾人證》、《戶口簿》等材料。 本人戶籍已轉出家庭的,應當提供戶籍證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作為證明。
3)已登記在原檔案中的貧困家庭畢業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資訊已調出家庭的,應當提供戶籍證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予以支援。 外省學生需提供已登記為貧困戶的證明。
(四) 孤兒中的畢業生。申請人的身份證、《孤兒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極端貧困人口的畢業生。申請人身份證、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當年發放扶貧專項福利的記錄。 本人戶籍已轉出家庭的,應當提供戶籍證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作為證明。
6)身體殘疾的畢業生。我的身份證和“殘疾證”。
7)已獲得全國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申請人身份證、畢業當年領取國家助學貸款補助的畢業生貸款合同、或學校助學貸款補助中心確認並加蓋公章的助學貸款畢業生名單。
在上述資訊中,由於資助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已經進行了實名認證,因此在學校線下審核原件時,用身份證查驗原件,無需在申請系統中上傳省內學生無需上傳原檔案卡戶證資訊,系統將統一進行比對審核,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聯絡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議,並提供證明材料。
諮詢電話:0937-2822097
*:蘇州人力資源市場。
新**真正的習編輯:丹登加布。
責任編輯:Mengenhuyg。
終審:朱銳。
製片人:李斌。
宣告:**備註**蘇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