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暫存的標準可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規和標準規定。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標準要求供參考:
危險廢物暫存室。
建築結構:危險廢物暫存房應具有堅固的建築結構,確保安全穩定。
通風系統:應有有效的通風系統,以消除有害氣體並防止危險廢物的氣味擴散。
防火防爆措施:危險廢物暫存房應配備防火防爆措施,包括防火牆、防爆門等設施,以降低火災和火災風險。
液體防漏措施:危險廢物暫存房應安裝防漏設施,如防漏地板、防漏槽等,防止洩漏物質對環境的汙染。
溫度控制:危險廢物暫存室應採取適當的溫度控制措施,防止溫度過高或過低對危險廢物的影響。
安全設施:危險廢物暫存房應配備安全設施,如緊急出口、應急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等
應對緊急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危險廢物暫存的具體標準可能因國家、地區、行業等而異。 為確保符合當地法規和標準,建議諮詢相關環保機構或專業機構,了解準確的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