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訂婚**案一審判決認定該男子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訊息一出,立即在網路上發酵,引起極大爭議。
有網友表示,以後不敢結婚了。 有網友調侃說,以後要提前錄視訊證明自己同意,以防事後後悔。
看到這句話,真是無語了,為什麼大家寧願相信男方母親的話,也不願相信法院的判決呢?
隨著事態越來越大,案件主審法官回答了這個問題,眼尖的網友甚至根據細節揭露了該男子的套路,他真的一點都沒冤枉,女子真的讓人覺得可憐。
該男子的母親表示,兩人在宴會結束後回到婚房,自願發生關係,她的證據是兩人在電梯裡處於擁抱狀態,並表示該女子在發生性關係後與兒子發生性關係。
不但不吵,他還淡定地去洗澡,就因為事後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又沒有得到兒子的同意,他很生氣,報警說自己是**。
然而,根據法院的判決和案件主審法官的回應,在婚房裡,男方說自己想發生性關係,但女方明確拒絕,說婚後再談。
之後,男方強行逼迫他,之後,女方並沒有毫無反應地平靜地洗澡,而是情緒激動地放火燒了臥室的櫥櫃和窗簾,火的痕跡就是明證。
被逼迫後,女子從婚房逃到13樓並大聲呼救,但最終被男子拖回14樓,女子身上的傷疤就是明證。
其次,男方的母親說,女方在5月4日就上了警局,報警後,她先是說只要男方同意在婚房裡加上自己的名字,女方就改口說是自願的,但5月5日,女方突然以“晚了, 你不珍惜我“,然後那個男人被拘留了。
再讓我們看看法院的判決和主審法官的回應是怎麼說的。 他們的說法是,這名女子在事發當晚,即5月2日,而不是5月4日報警。
這裡有乙個細節,女子之所以沒有選擇在現場報警,是因為她的手機被男方強行拿走,而女方的母親直到晚上才向男方索要。
其次,如果加上這個名字,不是該婦女的提議,即撤回案件。 相反,為了調解提議的方式,女方一直沒有同意,更沒有同意後後悔。
對此,該案主審法官表示,事發後,女方家屬一直在努力推動兩人盡快結婚,並多次與女方家屬溝通。
他還表示,彩禮可以等,但雖然雙方溝通不成功,雖然沒有明確說明,但既然是女方家人求婚,溝通失敗肯定是男方家人意見不合。
他們為什麼不同意?男人盡快結婚不是更好嗎?或許,男方的家人一直認為訂婚就是結婚,因為很多當地的民俗都是這樣,在他們眼裡,男方訂婚後可以和女方發生關係,女方同意與否並不重要。
上圖中的表述太無語了,截圖的時候,點讚認可的還有1406人,現在可能更多了,說明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女方的家人希望雙方盡快結婚,但溝通一直沒有成功,男方和他的家人很可能也有同樣的想法。
因為在男方家人眼裡,他們認為兒子會沒事的,因為女方說彩禮以後可以補上,而不是不給,他們可能想收下,希望剩下的10萬元不要直接給。
而他們的兒子已經和女人發生過關係,他們認為自己已經主動出擊,對女人的親戚主動上門的溫柔話語不屑一顧。 畢竟還有10個彩禮沒有給,還有一間婚房沒有命名,說不定再照顧一下,就不用給一分錢了,女人也得撤案了。
然而,令他們沒想到的是,女方家家雖然軟弱,但女方始終堅守底線,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婚前經常耍花招,也許不花一分錢就想懷孕。 然後直接走到最後。
其實,女人也是這裡面最可憐的人。 男方不僅例行公事地對待她,男方的家人還誹謗她,甚至在事發之後,面對這樣的家庭,女方的家人甚至希望她早日結婚,想想男方後續的彩禮,她真的有點苦不堪言,但好在她很堅強,能堅持做自己。
至此,所有的真相都大白於天下。 至此,男方的家人也傻眼了,眼裡根本沒有訂婚,更別說訂婚了,甚至還有一段婚姻。 該怎麼辦?您只能啟動 **。 有網友說得好,被判刑了,傻眼了,跳出來跳,想引導**。
然而,有一件事是相當令人驚訝的,為什麼**每天都會報道男方家人,也就是男方母親的各種說法。
報道太多了,幾乎所有人都相信了她的說法,甚至導致對法院判決和官方回應的不相信。
也許張雪峰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