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關於“泰國瑞幸從中國的瑞幸獲得100億泰銖”。這個話題衝上了熱搜,引發了爭議。
據悉,當地時間12月19日,泰國皇家50R集團(50R集團)向當地法院提交訴訟檔案,要求法院作出裁決向中國瑞幸咖啡索賠100億泰銖(相當於人民幣20億元)的經濟損失當地法院受理了此案。
據報道,泰國50R集團在提交給法院的乙份檔案中表示早在2024年,他們就向泰國商務部合法註冊了“瑞幸”商標並按照泰國法律的規則和程式,獲得商標經營銷售咖啡和茶等飲料的咖啡店業務。
然而,中國瑞幸咖啡隨後向**智財權與國際**法院提起了不實訴訟,50R集團被指控惡意註冊商標,下級法院當時判決被告泰國瑞幸敗訴。 50R集團表示判決不公平,遂向法院提交反駁意見,並於今年12月1日勝訴。
瑞幸咖啡在12月20日發布訊息稱,關於泰國假瑞幸聲稱的100億泰銖問題尚未得到證實。
鑑於上述情況,我特意使用WIPO的資料庫來核對報告中提到的訴訟這可能是關於201108999泰國商標的爭議
泰國瑞幸於2024年申請該商標,2024年註冊成功,2024年到期,商品類別為第30類,涉及咖啡等方便食品。
這個標誌不僅是Lucikincoffee的複製品,而且幾乎是Luckin的鹿頭圖案的複製品。
國際商標檢索位址)國內商標檢索位址) 不僅如此,泰國瑞幸還申請了多個瑞幸鹿頭商標,如下圖所示。
雖然我們對泰國的商標法了解不多,但泰國也加入了《伯爾尼公約》,並簽署了TRIPS協定,所以智財權保護的規則應該是一樣的。
因此,中國瑞幸的著作權在泰國也應該受到保護,這是有道理的。
中國瑞幸極有可能以泰瑞幸侵犯鹿頭圖案著作權為由,宣告對方商標無效。
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在一審勝訴的情況下,二審居然被顛倒了!
我們來看看中國瑞幸的商標,雖然也註冊了很多,但還是敗訴了。
由此可見,商標註冊不僅要早、快、全面,不僅要防止被他人宣告無效,更要防止被他人搶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