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出租”、“沒有任何中介”、“非中介”......在市場上,總能看到類似承諾的租賃廣告,讓消費者興奮不已。 記者調查發現,“物業直租”已成為一些中介機構宣傳的噱頭或幌子。 對於難以辨別真假的“直接物業租賃”,消費者應特別注意租賃合同的內容及其背後可能存在的風險。
經驗
還有關於“租房”的煩惱。
租房子要避免陷阱,尤其是這種直接從物業租來的房子,大家要小心,......租了一段時間的房子後,郭靈嫣漸漸對房間的一些問題感到不安。 “電總是斷的,付了暖費後就要開空調了。 她在網上寫了多篇帖子《XX新村物業直租避坑》,分享自己這次不太愉快的租房經歷。
雖然說是“直接租房”,但隨著入住時間的出現,郭靈妍發現,並不是她想象中的樣子。 “事實上,這是乙個中介租房子,你不太在乎把它租出去。 ”
在她眼裡,就算她住的房子性質特殊,也不是她心裡鬧事的理由。 除了每月的租金外,還需要支付管理費和水電費,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為此,她也多次吐槽。 記者發現,郭凌燕發文後,同一小區有租戶也表示,他們的地暖不夠熱,部分樓房經常出現停電等問題。 “現在幾乎所有出租房子的人都像是某個物業公司,要麼是你理解的那種物業,要麼是中介。 ”
有的“直租”房因為居住體驗而受阻,有的在退房時會遇到一種常見的方式——找房的各種“問題”。
談起去年的退房經歷,陸雲依舊懷舊。 “是物業直接租賃,但我們本來是想直接和房東簽約的,合同是物業公司代房東籤的。 她說,一開始她不明白這種操作是不是標準化的,因為有合同,所以她租了。 然而,她不久前退房時,卻遇到了扣留1000元押金的麻煩事件。 這讓當時正在搬到新家的夫婦感到措手不及。
說房子的門壞了,牆髒了,牆皮剝落了等等。 陸雲說,最後經過一番拉鋸戰溝通,夫妻倆賠償了500元的壁畫費,這才成功拿到租房時的押金。 這一次,一些令人不安的經歷,也讓陸雲開始回想起租房的一些細節。 我自己的“直租”體驗,本來應該是人對公司的經營,但經過對方的一番調整,就變成了人與人之間的行為。 “如果你必須與他們簽訂合同,你就希望與他們的公司簽訂合同。 ”
調查
這主要是中介推動的噱頭
市場上真的有“物業直租”嗎,廣告中的“物業直租”靠譜嗎?記者走訪發現,一些小區確實是直接向市場提供租賃服務的社群物業公司,但中介使用的“盲法”背後也存在不少租賃廣告。
物業直租,有大飄窗,裝修精美,可養寵物......“在某平台上,正在張貼月租3600元的整租廣告。 廣告表明,該房屋直接從開發商的租賃中心租用,沒有中介費。 是這樣嗎?記者來到小區一樓物業公司辦公室。 現場工作人員確認,租賃廣告發布者的身份確實是該公司的成員,物業公司正在向市場出租。 “我手裡還有十幾套房子要租,你看就知道了。 我們不收取中介費,與公司簽訂合同,可以開具發票或收據。 ”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現有的“物業直租”廣告並不那麼可靠。 “免責宣告:沒有中介,不是中介,物業是直接出租的!另一則“直租”廣告稱,該房屋包括物業供暖。 記者到現場時,該官員在帶屋看房時表示,可以一付一付,合同簽字是個人和“值班室”籤的。 “我們是人與人之間的。 簽下個人和公司不是一回事嗎?記者聯絡了留在公寓牆上的管家。 對方表示,這些發布租房資訊的人是中介,“他們總是假裝是房東,都是中介。 ”
這樣的情況也不例外,地鐵6號線婺源學院路旁的乙個小區,一直都是租房的熱門去處,網路上也不乏“物業直租”的現象。 當記者聯絡對方詢問是否為社群物業公司直接出租房屋時,對方回覆稱,“我住在小區,是物業。 “如果你喜歡房子,在簽訂合同時,你可以與對方工作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個人簽訂。
這不是我們,我們沒有參與其中。 社群物業客服人員表示,社群物業公司的日常服務中沒有出租屋。 “應該是中介,可以以公司的名義叫物業管理公司,所以就這樣稱呼。 ”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朱偉表示,生活中確實有業主將房屋交給社群物業公司管理出租,市場上也存在“物業直租”現象。 消費者之所以願意選擇“物業直租”,是因為物業對業主的了解比較好**,服務保障也比較可靠。 “如果一些公司或機構打著'物業直租'的旗號,將部分租賃**不涉及物業管理,或只涉及部分物業管理,是一種誤導。 這種引人相信、造成混淆的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
提醒
租房前看合同
調查發現,部分中介機構利用“物業直租”概念打邊球,做盲目的事,背後通常都有批量購房的操作手段。 雖然多家“物業直租”中介表示不向租客收取中介費,但實務上,一些細節存在風險。
我們只是自己做了公寓。 我拿了幾百棟房子。 據上述公寓管家介紹,這些房子是他從別人那裡租來的,一一裝修,然後出租出去。 為了更快地租到房子,他找了“一群中介”幫忙租房子,“他們不收你中介費,因為我來給他們中介費。 你為他們簽了合同,最終你和我籤了合同,我收了錢。 ”
在乙份名為《北京住房租賃合同》的合同上,記者看到出租人確實是管家。 合同約定,除每個房間的月租外,取暖費為每季度1600元,上網費為每月50元,衛生費為每月50元,電費為1每千瓦時5元,水費10噸未註明**。 合同約定,租金應在約定的租金支付期限後7日內支付;若租賃期後7日內未交納房租,按月租金的10%扣除每日滯納金,7日內(含10日)未繳付房租的,押金退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承租人(乙方)部分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號碼、緊急聯絡人和**、戶籍、行業、單位名稱和位址等資訊,但在出租人(甲方)部分,暫時只有姓名和**號碼。 在地鐵6號線武穴學院路站旁的某小區,當記者提出先看一下大致的合同時,對方回覆說“只有交定金才能給你合同”。 “這些,無形中,可能埋藏著隱患。
一位在某知名地產代理公司從業十年的租賃人員表示,如果合同上只有對方的姓名和**,顯然不利於消費者。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在租房時,消費者最好要求對方提供一些檔案。 房產證、身份證或相關購房協議可以起到驗證底線的作用。 現實中,如果機構和個人打著“物業直租”的幌子,不向租戶收取中介費,那麼他們的利潤點往往是為了“吃掉”租金差價或利用空置期牟利。 “比如,給店主乙個**,租給你乙個**,吃差價;或者利用一定的空置期,每年給房東 11 個月或更少的租金。 ”
據這位租賃業內人士介紹,最好選擇市場上主要的大平台。 對於不是真正“物業直租”的房屋,消費者要切記不要一次性支付過多的租金,以免對方“跑路”等被動損失。 “過去,有些中介公司每月向房東支付租金,但收取租客的錢至少三個月,這是風險最大的。 ”消費者在核實檔案資料的基礎上,還應仔細閱讀租賃合同內容中是否有**條款,特別是違約條件的內容。 如遇退還押金困難或其他侵害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通過撥打12345**、報警、固定證據起訴等方式維權。
**:北京**客戶 記者:李松林
程序編輯:u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