蔑視思維法則
思維規律是客觀世界規律在人們意識中的反映,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本質聯絡和發展必然趨勢的再現。 思維的基本規律是同一性規律、矛盾規律、排斥規律和充分理性規律。 在人類思想的整個過程中,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思維的基本規律,如果違反,就會導致謬誤甚至詭辯。 而詭辯的一大特點,就是有些人為了達到狡辯謬誤的目的,故意違背思維規律。
褻瀆同一法律
身份法則是人類思維最基本的法則之一。 同一性法則意味著,在乙個思維過程中,我們的思想必須自始至終是確定的、一致的,其意義不能隨意改變。 同樣,在辯論過程中,我們的思想必須是確定的,不能隨意改變。 詭辯的一大特點是它忽視了思維的確定性。
我沒吃炒麵,還給我錢?概念詭辯是在論證中竊取概念含義的詭辯。 在宋小寶的小品《海參炒麵》中,宋小寶先點了乙份海參炒麵,覺得上當了,然後換了湯麵。 當他喝完湯麵,準備離開時,奇怪的一幕發生了。 服務員:“哥哥,你還沒付錢呢!宋小寶:“什麼錢?.”服務員:“湯麵錢!宋小寶:“你給炒麵什麼錢當湯麵?服務員:“炒麵你沒付錢!”
宋小寶:“我沒吃炒麵,給了什麼錢?小品中的宋小寶違背了同一性法則,在詭辯的概念上耍花招。 宋小寶把沒付錢的炒麵換成沒付錢的湯麵,還等於不付湯麵,但宋小寶卻故意偷偷地把沒付錢的湯麵和自己付的湯麵的意思改了,搞得亂七八糟。 概念詭辯是一種非常笨拙的詭辯伎倆,我們在辯論中絕不能掉以輕心。 如果缺乏理性分析的能力,有時就會形成兩難的轉變,正義的一方會暗中屏住呼吸,胡說八道的一方會囂張跋扈。 另乙個例子:乙個男人去一家新開的布店要了兩塊布,拿起後,他問要多少錢。 店主說:“我開門很高興,今天只收半價。 於是男人給了店主一塊布,拿起另一塊就走了。 掌櫃急忙道:“先生還沒付錢?那人說:“我不是給你的嗎?掌櫃莫名其妙地說:“沒有!”
那人大怒道:“真是個奸商,我給你買了兩塊布,你說只收一半的價錢。 我已經給了你一塊布的一半價格,你為什麼還需要錢?在“兩塊布價的一半等於一塊布”的詭辯中,這位買布人故意混淆了“布”和“布價”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塊布是兩塊布的一半,但不是兩塊布價格的一半。
揭穿概念詭辯:準確區分詭辯家前後所用概念含義的微妙之處,以同一性規律為工具,牢牢夾住它,不允許隨意改變。 在柏拉圖的對話《歐德摩斯》中,描述了古希臘狄俄尼索斯和克爾特西普斯之間的辯論。 迪翁:你說你有乙隻狗,不是嗎?
Kerter:是的,乙隻兇猛的狗。 迪翁:它有小狗,對吧?Kerter:是的,它們看起來都很像。 迪翁:那條狗是他們的父親?Kerter:是的,我和小狗的媽媽一起看到了。 迪翁:不是你的嗎?
Kerter:確實是我的。 迪翁:所以,又是爸爸和你的了。 所以它是你的爸爸,小狗是你的兄弟。 在這場辯論中,狄奧尼索杜魯斯是詭辯。 “it's daddy”這句話的意思是“這是小狗的爸爸”,“it's yours”的意思是“這是你的狗”,但狄俄尼索杜斯竊取了意思,得出了“這是你爸爸”的荒謬結論,使用了竊取概念的詭辯。
不擇手段之子的詭辯
詭辯家們或是為了掩飾自己的恩怨,或是為了避免尖銳矛盾,或是為了渾水摸魚,故意改變辯論題目的含義,悄悄地把辯論題目改成另乙個辯論題目來辯論,這就是偷偷改變辯論題目的詭辯。 例如,有一次在歷史課上,老師講完“鄭成功收復台灣”一節,開始提問。 老師叫來乙個正在開小差的學生,問道:“告訴我,鄭成功是誰?學生摸了摸頭皮,無法回答,過了一會兒,他用含糊不清的聲音說
我不知道鄭成功是誰,但我知道他的母親。 全班同學都驚訝地看著他。 就連老師都想知道:“你認識他的母親嗎?是的,他的母親叫失敗,失敗是成功之母!這個學生是詭辯家,因為思路飄忽不定,無法回答“鄭成功媽媽是誰”的問題,就換成了“鄭成功媽媽是誰”的問題,用一句俗語“失敗是成功之母”來對付,這才叫偷偷換個詭辯的話題。 另乙個例子:爸爸:“兒子,你為什麼得到這個小分數?看看鄰居的小王,在測試中考了98分!你只有 89 分!孩子:“爸爸,你為什麼不把自己和小王的爸爸比一比呢?他爸爸很有錢!無論他想要什麼,他爸爸都會給他買任何東西!”
父子倆在討論為什麼考試成績不如鄰居的小王,兒子卻在議父和鄰居小王爸爸誰更有錢,偷偷換了辯論題。 在明代學者馮夢龍編著的《古今譚概論》中,布曉子之內閣學者的父親也有類似之處:明代有一位姓晉的內閣學者,他的父親名氣不大,兒子也很不成功,但他的孫子卻被金師錄取了。 內閣學者經常責罵兒子,罵他是個不擇手段的兒子,不成功的事情。 後來,這個無良的兒子受不了罵,於是和內閣大臣大吵了一架:“你父親不如我父親,你兒子不如我兒子,我怎麼了?內閣學者聽了這話,哈哈大笑,不再責怪兒子。 當時的情況,這個不擇手段的兒子想爭論的是他成功與否,但他故意將辯論題改成你兒子和我兒子的比較,你父親和我爸爸的比較,恰好避開了原來的辯論。 摒棄論戰的詭辯:在辯論過程中,如果沒有統一的話題,辯論就無法正常進行。 對於為了陰謀得逞而想要搶走話題的詭辯家,要想**他,就必須揭露對方企圖改變話題,像鉗子一樣緊緊夾住!
紅鯡魚有能力自己產下好蛋
“紅鯡魚”是指煙燻紅褐色鹹鯡魚,腥味、臭味十足,但卻是歐洲人習慣吃的美味配菜,類似於中國的臭豆腐和廣西螺粉。 紅鯡魚的強烈氣味對狗來說也非常強大,被用作獵犬的訓練方法。 在英國,有獵狐的傳統,獵犬是獵狐不可或缺的。 馴狗師沿著森林小徑拖著刺鼻的紅鯡魚,直到小狗學會跟隨氣味。 後來,當獵犬被訓練跟隨狐狸或獾的微弱氣味時,訓犬師會不時拖著一條紅鯡魚走在有動物足跡的小路上,以迷惑獵犬。 最終,這只獵犬學會了跟隨獵物的氣味,而不是紅鯡魚的強烈氣味。 邏輯學家在人們的思維訓練中也使用干擾獵犬的“紅鯡魚”手法,用紅鯡魚來比喻歪曲話題、迴避話題的謬誤,即所謂的“紅鯡魚”謬誤。 紅鯡魚的詭辯是詭辯家用來轉移辯論焦點從而贏得論戰的伎倆。 例如,一位年輕的幼兒園老師正在教算術。 她問同學:“佳佳,你現在手裡拿著乙個蘋果,你姐姐又給了你乙個蘋果。 你現在有多少個蘋果?但我現在手裡沒有蘋果佳佳好奇的問道。 “我只是在用類比。 假設你現在手裡拿著乙個蘋果——”。
“可是我手裡真的沒有蘋果!佳佳委屈的說道。 “聽著,我現在只是在做類比。 “老師有點生氣。 她繼續說:“你現在手裡拿著乙個蘋果,你姐姐又給了你乙個蘋果......“她根本不會給我蘋果,她想向我要蘋果!佳佳的語氣急忙肯定地回答。
“好的。 無奈的老師改口道:“你現在手裡拿著乙個蘋果,你姐姐手裡也有乙個蘋果,現在你們倆手裡一共有蘋果?乙個。 那麼另乙個蘋果去哪兒了呢?我姐姐吃了它。 她一直都是這樣,上次她吃了一塊蛋糕......”
年輕老師還沒等聽完,就已經氣得說不出話來。 孩子不得不回答“數學計算的結果是什麼”的問題,但她一次又一次地把它變成了“你手裡真的有蘋果嗎? 看似相關但實際上偏離主題並分散了辯論者注意力的論點被稱為“紅鯡魚”。 例如:
1)孫子:“爺爺,為什麼那個人開槍時睜著乙隻眼睛,閉著乙隻眼睛?”
爺爺:“因為如果他閉上雙眼,他就看不到目標了。 ”
這位爺爺的回答,其實已經偏離了論點。 另乙個例子:
2)答:你買的雞蛋不好吃。
B:你有能力自己下個好蛋。
在這個例子中,B偷偷地把辯論題“雞蛋好吃嗎”換成了“你能下蛋嗎?
3)一位老人在一家餐館吃飯,他向服務員抱怨:“為什麼你的烤雞只有皮和頭?”
侍者:“你要我把雞毛也拿出來嗎?”
服務員偷偷地把“為什麼沒有雞”的問題換成了“為什麼沒有雞毛”。
4)A:“我比你高。 ”
B:“你再高,能有姚明高嗎?明明是A和B在比較身高,B卻把話題轉移到了A和姚明身上。
5)病人:“醫生,你說我得了癌症,但什麼都沒有......手術後”
醫生:“沒有不是更好嗎?你想得癌症嗎?”
本來醫生想回答“為什麼會誤診癌症”的問題,卻偷偷換成了“不得癌好不好”的問題,還囂張跋扈地打了耙子。
對紅鯡魚式詭辯的反駁:這種詭辯的本質是違反同一性法則,話題不一成,要**他,就必須緊緊抓住話題,不要讓對方偷偷改變。 4 稻草人將對手變成脆弱的稻草人 農民在田間豎立稻草人以保護自己免受麻雀的侵害。 在論證中,詭辯家也使用稻草人方法。 詭辯家為了反駁對方的觀點,先是將對方的觀點歪曲成對自己更有利或對對方更不利的觀點,取代對方原來的主張,然後發起猛烈的攻勢將其擊倒,就像稻草人一樣,因為稻草人不是真人, 它比真人更容易受到攻擊,這是稻草人的詭辯。例如:有乙個地方叫趙家莊,趙家莊有個地主叫趙元外。 他不是很善良,總是喜歡多收房租。 張三是村民代表,代表村民與趙元偉進行談判。 張三道:“趙元偉,你的房租收得太多了,好了,今年收得不好,你能收得少一點嗎?每個人都是村民,不要太黑。 趙元偉說:“別忘了,去年鄉里的橋壞了,還是我花錢修的,怎麼我的心都黑了?你不能詆毀我這樣建造橋梁的善行。 ”
當時要討論的話題是收過高的租金,但趙元偉卻堅持說張三批評他修橋的好事,相當於設了個“稻草人”:“來看看,張三連修橋都得操心!這也轉移了人們對他今年多收房租這一事實的注意力,這是稻草人詭辯的典型特徵。 設定“稻草人”的一種常見形式是使用臭名昭著的公式:“所以,你只是在說話......?。把對手的論點變成明顯荒謬的論點,然後駁斥這個錯誤的論點,叫做“打倒稻草人”,從而製造出徹底打敗對手的錯覺。 例如:答:我不認為孩子們應該在街上跑來跑去。
B:所以,你只是說把孩子關起來,不讓他們呼吸新鮮空氣是愚蠢的。 “孩子不應該在街上奔跑”無疑是正確的,因為街上有很多汽車是不安全的。 但B改變了這種觀點,即“把孩子們關起來,不讓他們呼吸新鮮空氣”。 事實上,有很多方法可以防止孩子在街上跑來跑去,但他們可以很好地移動。 乙提出的“孩子應該被關起來”的論點不是甲提出的,也不能從甲的論點中推斷出來,而只是乙個“稻草人”,與甲的真實論點無關。 再舉個例子:A:我覺得**,肥胖對身體不好。 B:所以,你是說所有胖子的身體都是不健康的!
由於對稻草人詭辯的二分五裂的使用,A成為所有胖子的公敵。 對稻草人詭辯的拒絕:這種詭辯的本質也是違反同一性法則的,詭辯者偷偷地把辯論的話題換成其他話題,辯論必須與辯論的話題密切相關,不允許對方隨意改變。 紅鯡魚謬誤和稻草人謬誤都是改變辯論風格的詭辯,紅鯡魚謬誤轉移了辯論的焦點,稻草人謬誤完全改變了辯論的稻草人謬誤。 5 標準不一樣,乾淨還是髒,誰會去洗澡?一些詭辯家在論證過程中,不拘一格,不違反同一規律,隨意改變思路,自始至終沒有確定性和一致性。 在哲學課上,學生們問蘇格拉底:“老師,你能舉個例子說明什麼是詭辯嗎?蘇格拉底想了一會兒,然後說:“有兩個人來找我,乙個乾淨,乙個髒兮兮的。 我請這兩個人去洗澡,你想,他們兩個誰先去洗澡?不用說,當然是骯髒的人。 乙個學生脫口而出。 “不,這是乙個乾淨的人。 蘇格拉底反駁說:“因為乾淨的人有洗澡的習慣,所以骯髒的人認為沒有什麼可洗的。 想想看,誰先洗澡?這是乾淨的人。 學生們繼續說道。 “不,這是乙個骯髒的人。 因為乙個骯髒的人比乙個乾淨的人更需要洗澡。 蘇格拉底反駁道。 蘇格拉底又問道:“那麼,兩位客人中誰先去洗澡呢?“骯髒的人!學生們大喊大叫,重複著他們的第乙個答案。 “又錯了。 當然,兩者都洗了。 蘇格拉底說:“乙個乾淨的人有洗澡的習慣,而乙個骯髒的人需要洗澡。 那麼,誰會先洗澡呢?”
看來他們倆都洗過了。 學生們遲疑地回答。 “不,他們倆都沒有洗。 蘇格拉底解釋說:“因為骯髒的人沒有洗澡的習慣,而乾淨的人不需要洗澡。 老師說得有道理,但是我們怎麼理解呢?學生們抱怨說:“你每次說的都不一樣,但總是對的!蘇格拉底說:“沒錯。 你看,外表看似正確的推理手段,實則違背了邏輯規律,得出了似是而非的結論,這就是詭辯!蘇格拉底之所以以這種論證為例證,是詭辯的,是因為思想沒有確定性,洗澡的標準是隨意改變的,有時是生理需要,有時是心理習慣,有時兩者同時發生,因為標準不一樣,違反了同樣的規律, 從而導致胡說八道和胡說八道。孔子,我們古代的東方學者,也遇到過類似的燒腦辯論。 孔子遊歷東方。 在路上,我看到兩個孩子在爭吵。
乙個孩子說:“太陽剛出來的時候,就很遠了。 另乙個孩子說:“不!剛出來的時候應該離人遠一點,中午就離人近一點!你錯了,你沒看到,太陽出來的時候,它和傘一樣大,但到了中午,它只有菜盤那麼小”
“你錯了!另乙個孩子打斷他說:“早上太陽剛出來的時候,天氣很冷,但中午卻像湯鍋裡一樣熱。 告訴你,這就是近熱遠冷的真相!兩個孩子都說服不了任何人,於是他們請孔子當裁判。 孔子撓了很久的後腦勺,卻無法回答。 兩個孩子拍手笑著說:“誰說你見多識廣?”
這兩個孩子對事物有不同的判斷標準。 一種是基於主觀的眼光,另一種是基於個人的觸控,這種按照不同主觀感知的標準進行論證,有時甚至使事情難以分辨是非,論證難以解決,結果是每個字似乎都合情合理,甚至連“大聖”孔子都無法做出判斷。 拒絕標準的詭辯是不一樣的:對方必須遵守相同的法律,標準必須相同,保持思想的確定性和一致性,不能隨意改變。
訴諸純潔。 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
訴諸純粹的詭辯,也被稱為“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的謬誤,是指詭辯家在對手提出反例反駁時做出一般性斷言並提出乙個理想的、純粹的標準來為自己辯護的詭辯。
例如:“沒有蘇格蘭人在他們的粥裡加糖。 ”
B:“我是蘇格蘭人,所以我會在粥裡加糖。 ”
答:“你不是真正的蘇格蘭人,真正的蘇格蘭人不會在粥裡加糖。 ”
當A提出“沒有蘇格蘭人會在粥裡加糖”的普遍斷言,即“所有蘇格蘭人都不在粥裡加糖”時,B又提出了乙個反例,“我是蘇格蘭人,我會在粥裡加糖”,於是A改變了標準,提出了乙個理想的、純粹的標準“真正的蘇格蘭人不給粥裡加糖”來捍衛自己的觀點, 這是訴諸純粹的詭辯。訴諸純粹的詭辯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常見,而且也非常具有欺騙性,許多人將其使用到完美的地步。 例如:
答:“四川人喜歡吃辣。 ”
B:“我是四川人,但我從來不吃辣椒,辣椒很辣,不好吃。 ”
A:“你不是真正的川人,真正的川人愛吃辣。 你一定在生活中遇到過這種爭論。 另乙個例子:
答:“努力一定會成功。 ”
B:“我努力了,但我沒有成功!”
答:“你沒有真正努力,或者你不夠努力。 ”
訴諸純粹的詭辯來避難:這種詭辯的荒謬性在於它違背了同一性規律,任意地改變了論證的主題,論證的主題並不一成不變。 在辯論中,要緊緊抓住辯論的話題,不允許對方隨意改變。 在生活中,當別人說“真實......他很可能使用了純粹的詭辯,你必須保持警惕。
訴諸虛偽
你沒有闖紅燈嗎?
訴諸虛偽的詭辯,也稱為“你也是”,是詭辯家試圖通過指出對手的虛偽來轉移討論的話題。 例如:
答:“你沒有闖紅燈,你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
B:“你不是闖紅燈了嗎?你對我有什麼資格要說?”
甲批評乙不闖紅燈,不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B沒有回答紅燈是否正確,是否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而是指責A也闖紅燈,“你是一樣的”,這偏離了爭論的主題,訴諸虛偽的詭辯。 使用虛偽的詭辯在生活中並不少見。
例如:(1)a:“我們應該使用正版,而不是盜版。 B:“你沒有使用過盜版嗎?所以我沒有資格說那些使用盜版的人。 ”
2)環保主義者:“我們應該堅持綠色出行,騎自行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自己開車。 “你們環保主義者不會開自己的車嗎?”
3)女權主義者:“當今時尚界最好的女人。 ”
但女權主義者自己也穿高跟鞋。 ”
(4)愛狗人士:“狗也是生命,我們不應該殺狗吃狗肉。 ”
“你不吃豬肉、牛肉、雞肉、鴨肉、魚?人家殺豬、牛、雞、鴨、魚,那你為什麼不讓別人殺狗吃狗肉呢?這些都是虛偽的詭辯。 詭辯家經常通過訴諸虛偽來轉移話題,這會轉移人們的注意力,使其不再為自己的論點辯護,並將注意力轉移到批評它的人身上。 這種方法並不能解決問題,也不能證明自己的觀點,因為即使是偽君子也可能在說實話。 訴諸虛偽詭辯的反駁:這種詭辯的關鍵是轉移話題,要緊緊抓住話題,不允許對方改變。
採取最壞的措施
我只是偷了東西,沒有傷害任何人
經常聽到這樣的討論:父親:“為什麼你的數學只得了50分,卻沒有通過考試?”
兒子:“小王只得了10分,我得了什麼50分?”
因為有比自己差的人,他似乎認為考試不及格也沒關係。
A:“你為什麼要用手觸控櫃檯上的食物?這是不衛生的。 ”
B:“最髒的不是手,而是錢,比手髒十倍或一百倍。 ”
在B看來,手不是最髒的,錢是最髒的,所以他用手觸控櫃檯上的食物並不重要。 另乙個例子:A:“你為什麼又偷別人的東西?B:“我只是從別人那裡偷東西,我沒有殺人放火,這是什麼?按照他們的詭辯邏輯,他們的行為不是最壞的,還有更壞的情況,所以他們可以被忽略和原諒,這就是訴諸最壞的詭辯形式。 許多詭辯家以“我所做的不是大罪,所以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我無罪”為由訴諸最壞的情況。 A:“你不分青紅皂白地殺死小動物,真是太殘忍了。 B:“這是什麼,我殺的是貓狗,不是大熊貓,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在這裡,B是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他的理由是“殺貓殺狗不是最壞的,所以你可以為所欲為”。 訴諸最惡劣的詭辯形式顯然是荒謬的,因為:首先,沒有犯大罪並不意味著沒有邪惡。 做還是不做是乙個根本問題,犯罪的程度是程度的問題,就像50步和100步一樣。 其次,訴諸最惡劣的詭辯是一種荒謬的比較,一種奇怪的言論。
答:“你居然吃了熊膽,你違法犯罪了。 ”
B:“我吃的是熊膽,不是人膽,你喊什麼!.”這句話很奇怪:我吃熊膽,吃熊膽不會造成和吃人膽一樣的惡果,所以不應該受到阻礙和譴責,這是典型的訴諸最惡劣的詭辯。
第三,如果一切都是基於“我不是最糟糕的”的詭辯,那麼世界上所有的行為都可以與更糟糕的行為相提並論。 小偷說,“我只是偷了東西,沒有殺人,也沒有放火”;凶手縱火犯說,“我只是殺人放火,我沒有毀國”;國家的毀滅者說,“我只是在摧毀國家,而不是在摧毀地球”......如果詭辯繼續下去,所有的惡行在最壞的情況下會不會變得可以原諒和原諒?
訴諸最惡劣的詭辯形式來譴責:犯了什麼錯誤,就有責任;誰犯了罪,誰就要承擔責任。 詭辯家沒有否認的餘地。
人身攻擊
用人的否定來否定觀點
人身攻擊詭辯,又稱訴人,是指詭辯者故意迴避該論證或反駁的話題,追風,捏造事實,散布謠言和誹謗,攻擊對方的性格、身份、歷史、生理,以引起觀眾對對方的厭惡,誘使觀眾對對方產生仇恨, 然後達到詭辯的目的。類似的論點在網路上經常看到:
答:“所有的貓都是哺乳動物,狗不是貓,所以狗不是哺乳動物。 這種推理正確嗎?”
B:“你這個愚蠢的腦子,這是一件好事,但不幸的是你沒有。 本來討論的都是“這個推理是否正確”的問題,但B卻把這個問題放在一邊,攻擊對方沒有腦子,這是一種人身攻擊的詭辯。 看看人生的這一片:一條可以容納乙個人的小路,如果兩個人橫著走,他們幾乎無法通過。 中午時分,乙個衣著考究、眉眼眸秉的女子從小路盡頭走了過來。 巧合的是,另一端還有乙個人騎著電動車,穿著外賣背心。 雙方不會互相讓步。 “這條路太窄了,這是你騎過的地方嗎?女人說。 “我要從這裡克服它,我要看看誰敢阻止我。 你已經過去了,你已經過去了,你有能力從我身上滾過來。 快點,我急著送外賣,快點我走。 你怎麼不走,我還是去接兒子放學,耽誤兒子回家做作業,你可負責!吵了兩三分鐘,女人終於讓外賣小哥先走了。 “更年期婦女,我不能惹。小哥哥走後又加了一句。 這句話點燃了女人剛剛壓抑的火,她立刻提高了嗓門:“誰是更年期?誰是更年期!我說難怪你送外賣,你這麼不合格,你不配送外賣!小弟弟也著火了,就這樣,兩人對我說了一句話,就吵了起來。 像“更年期女人”、“太不合格了,你不配送餐”等,用一些侮辱性的詞語來攻擊別人,就是典型的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詭辯是一種極其糟糕的詭辯技巧,在論證過程中,通過攻擊對方的性格、處境或行為等,而不是訴諸強有力的理由來否定對方的主張,它往往會破壞正常的論證,我們決不能低估它的攻擊力。 因為乙個人的性格、處境或者行為等因素對觀眾的心理刻板印象有重要影響,會讓對方陷入自慚形穢、失去反擊能力的困境。 拒絕人身攻擊詭辯:人身攻擊詭辯的關鍵點是暗中轉移話題,利用人的否定來否定觀點,因此要採取與第一條相同的規律,緊緊圍繞要辯論的辯論話題,絕不能讓詭辯家隨意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