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裁判文書網關閉的背景下,江的死更像是一聲巨大的嘆息,乙個句號。 江是誰? 江生於2024年,2024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 成為一名記者是他當時的夢想。 上大學一年後,政權發生了變化。 又過了兩年,他被選派到蘇聯學習,主修法律。 在蘇聯期間,他曾擔任中國學生會主席,並與戈巴契夫一起工作,戈巴契夫當時在學校學生會的團委工作。 閒暇之餘,他加入了足球隊,中外學生交融在一起,玩得很開心。
江年輕時的**,真是威風凜凜,英姿颯爽,一看就是人中的龍鳳凰。 在蘇聯,有五年的大學學習和一年的俄語學習,總共六年,學生應該在2024年畢業。 但江太強了,他只在蘇聯學了半年語言,就達到了學校的要求。 上半年的四門課程也相繼補課。 就這樣,2024年,江比所有同學早一年畢業,提前一年回國。 在這種匆忙中,他趕上了右派。 “從2024年到2024年,我失去了我應該失去的東西,我失去了我不該失去的東西,在最低谷,除了這一生,一切都失去了。 “我於2024年出國,對國內的政治氣候並不熟悉。 起初,我鼓勵黨糾正這種情況並提出意見,但我發現大家都不怎麼說話。 這時,有人鼓勵我說:“你們這些從蘇聯留學回來的年輕專家,應該帶頭去。 於是,江平率先寫了一張大字海報,題目是《二十位老師的意見》,對當時學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五點意見,張貼在校園裡。 “起初大家都說意見不錯”,但沒過幾天,整頓就變成了反右運動。 因為這張大字報,江平在政法學院“搶”了第一批右派帽子。 他還被從“人民陣營”踢到“敵營”,不再被允許從事法律職業,這是“國家的工具”。 由於一頂“右派”帽子,他在蘇聯遇到的新婚妻子與他離婚了。 後來,在北京西山扛著鋼管過鐵路時,他累得連火車來的聲音都聽不到,江平被卷到了火車下面。 最後,雖然他幸運地撿起了一條命,但他永遠失去了一條腿。 對於乙個熱愛足球的人來說,失去一條腿是多麼令人心痛。 江在30歲左右的時候,寫了一首詩叫《自我勸勉》,從中我們可以窺見他的心境。 “樹樁太難過了,傷勢很沮喪。 我願意用各種錘子把我五尺的身軀送到世界熔爐裡。 ”經歷過這些事情後,江平依舊樂觀,覺得可以忍受,但看問題的角度卻發生了一點變化,“我從火車的車輪下撿起一條生活,我覺得我應該對生活抱有樂觀的態度,多活一天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
樂觀幫助他活了下來。 畢竟,離婚、殘疾、右傾,任何乙個,都不是容易的障礙。
文革期間,他被派往安徽“五七幹部學校”工作。 2024年,北京政法學院正式解散,他被分配到延慶中學任政學教師,直到六年後北京政法學院重新開學。 在此期間,江再婚,妻子也出身於右派家庭。 江平的學生曾聽過妻子的回憶:在延慶改造工作的江帶著兒子單身,長城外的冬天寒風凜冽,沒錢給兒子買棉衣,就把兒子的舊外套換成棉襖, 並用自己的雙手編織了一件毛衣。從2024年到2024年,江平是最鬱悶的22年,他把這22年視為“他一生中最大的遺憾”:“當我能夠為中國法治事業做出貢獻時,我已經50歲了,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時代應該恰恰是在從30歲到50歲的20年, 我失去了我生命中最寶貴的時間。 “上世紀80年代是江最舒服的時期。
他終於可以愉快地教書了。 江講課一般不是專門為講課準備的,也不是照本宣讀的,但他手裡拿著幾張牌,玩得自由自在,很別緻。 一名學生回憶說:“.聽江老師講課真的很開心。 站在三尺講台上,他講著標準的漢語,聲音悅耳動聽,演講充滿知性自信,兩千多年前的歷史典故和精妙學說滋養著同學們的心靈。 著名學者何衛方是江的**,他回憶說,“談起自己經歷的苦難,語氣平靜,但一些體現人性之美的細節卻讓他難以忘懷,這種積極樂觀的人生觀,是江先生性格中最具感染力的部分。 ”
後來,他轉到了管理職位。 先是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2024年任校長。 雖然他擔任校長不到兩年,但他被許多法學院學生視為“永遠的校長”,校長的頭銜一直延續到今天,這在大學歷任校長中是罕見的。 這很像武漢大學老校長劉道玉。 (劉道宇的故事見這篇文章:雷軍為什麼要向武漢大學捐款13億? 當時,江校長,在很多學生眼中,是“騎自行車的校長”,是“在簡陋棚子裡工作的校長”。 有學生說,看到江校長在簡陋的棚子裡幹活,心理平衡了。 在江擔任校長期間,學校充滿了民主自由的氛圍。 法大畢業生喜愛回憶當時校園的蓬勃氛圍,說校園裡民主自由的氛圍彌補了辦學的困難條件,江校長做出了巨大貢獻。 簽著江名字的畢業證書,只是第85屆。 當年法學院的畢業典禮,是經典的一幕。 當時,江帶頭唱了《國際歌》,下面的學生也跟著唱了起來,很多學生邊唱邊哭。 一些先去食堂吃飯的學生,聽到歌聲,立刻拿著飯碗跑回去,加入了合唱團。 典禮結束後,同學們久久不願離開。 畢業典禮後不久,江就被免去了國家主席的職務。 關於這件事,他曾經有過這樣的回憶——2024年,你說我是自願辭職或者被解雇的。 我從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的職位上下來,直到現在才成為一名普通的教授。 那天我正帶領乙個團隊出國。 美國教授勸我不要再回來看,我還是主動回國了。 這大概就是我不太內疚的原因,我帶著一群人回來了。 事後,在學校黨委擴大會議上,書記說要校長發言後,我說了三個字。 那時候我才想通,大不了的就是總統不合適,我不相信自己會被抓,我還是個教授,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我知道後果。 但是,他們的政治態度必須明確,意見必須表達,否則他們將無法解釋自己和歷史。 這與2024年的反右運動不同。 在57年,我的思想沒有太多的對抗,因為我沒有完全獨立的政治觀點,更多的是我真的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在那之後,我的態度是相當敵對的。 後來,小平同志南巡講話時,我應該繼續堅持改革開放,態度也有所緩和。 堅持改革開放是正確的。 無論何時,江始終堅定地與同學們站在一起。 當學生發生事故時,他會不顧壓力四處救援。 有學生回憶,有一年出獄時,曾到江家探望。 當時,江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但仍不避嫌,熱情接待了他。 羅翔曾回憶說,只要叫學生,江平就很樂意去。 學生為老校長安排的接送車,都是最普通的“黑車”,有時候羅翔自己也覺得坐起來不舒服。 江平對學生的熱愛深深地打動了當時還是青椒的羅翔,讓他知道了工作的意義和老師的使命。 回歸普通教授的江,帶來了不少博士生。 在他的博士中,基本沒有**,也沒有混文憑,大家都爭先恐後地從事研究學習習,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畢業後都有成功的事業。 這讓他非常高興。 很多學生都是以穆江平的名義來的,他一定是不能當導師的“學術迷”。 陳波曾是貴陽的一名警察,有一次偶然讀到《江選集》,因此動力深厚,辭去公職,連續六次拿江的博士學位。 就連江最後一次也說,考試不通過,不參加考試,可以接受為局外人**,隨時可以提問。 但第六次,陳波成功“上岸”。 有一次,在江的生日聚會上,陳波和其他同學一起喊道:“如果有來世,我們還是你的學生! 說完,大家都熱淚盈眶。 由於學識淵博,品格高尚,江在許多法學院學生心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分量。份量有多大? 如果江沒有參加某個學術研討會和畢業典禮,會議就不會成功。 有一年,為紀念法學院建校,主持人宣讀了在場校長的名字,當他宣讀江平時,全場雷鳴般的掌聲。 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的黃瑾曾這樣評價江對大學的影響:“中國政法大學有一種精神,就是只向真理低頭的精神,這種精神是江平先生用言行創造的, 他將永遠是我們政法大學的一面旗幟。 ”
江畢生致力於中國法治建設。 法治的對立面是人治。 在這方面,他做了很多。 八十年代中期,他與中國人民大學童柔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學魏振英教授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則》初稿。 這四位教授後來也被法律界評為“民法四君子”。 《總則》第156條雖然現在看起來很簡單,但規定了公民和法人享有的基本權利。 因此,《民法通則》被譽為中國版的《人權宣言》。 該法確立的“平等、自願、對等、有償、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仍然是規範民商事活動的總體要求。 2024年春天,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剛剛閉幕。 江應邀參加高階別專家小規模會議,再次討論修憲問題。 據光明**介紹,江平在會上表達了這樣的意見。 其中之一非常大膽:憲法不應該修改得太頻繁。 只有當政治和經濟制度發生重大變化時,才應考慮修改憲法。 如果不是政治經濟制度的改變,那麼至少應該更加重視對公民權益的保護,這樣才更有意義。 202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憲法第四修正案。 修改後的一些條款隱約顯示了江所堅持的理念。 例如,第10條第3款規定,“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徵用土地。 修改為:“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徵收或者徵收土地,並給予補償。 另乙個例子是第13條:“國家保護公民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合法所有權。 “國家應根據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繼承其私有財產的權利。 修改為:“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江出版了兩本選集,一本叫《我只能吶喊》,另一本叫《私人權力的吶喊》。 爭取私法的鬥爭和爭取私權的呼聲貫穿了江的一生。 關於身份證上寫著“居民”還是“公民”,江平也進行了精彩的討論。 他說,“公民”是乙個憲法概念,身份證首先應該是“居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這涉及到乙個複雜的背景。 過去,當涉及到偉大而光榮的公民時,判刑的人不被視為公民,他們被剝奪了公民權,但判決不能剝奪居民的身份。 公民教育是另乙個問題。 中國人民從臣民到國民、向人民、向公民的轉變,是乙個逐步合法化的過程。
2024年,江平還為胡吉勒圖寫了一篇墓誌銘:對行使司法權力的人的一生警告。
他曾經說過:“中國社會必須向前邁進。 其實,進步只有兩種,一種是國家的繁榮富強,另一種是民主和自由經濟必須發展,政治必須進步。 ”基於此,他一直倡導民主自由和市場經濟,致力於普及法律知識。 他說,自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家,雖然是多所名校的名譽博士和客座教授,在社會上做過很多兼職,但他沒有認真讀過很多法律經典,也沒有寫過一本嚴肅正派的專著。 他認為自己是一名法律教育家,一位不想侷限於自己的舞台的大學教授。 他想盡可能地促進法理學的發展。 與西方國家法制知識在民間傳播不同,中國對法律的基本概念和規範自上而下不熟悉,缺乏基本認識。 所以,他必須繼續講課和演講。
江的講話充滿活力和激情,總是令人印象深刻。 或許是因為學過新聞學,在演講中,他很少談枯燥的法律原則,而是融入了大量的社會熱點事件,情理之中,一聽幾句話就能看懂。 其中,不乏震耳欲聾的金句。 江在全國律師大會上關於中國律師使命的講話中說:“作為一名律師,苦與樂是你個人的感受,善與惡是你的社會形象,成敗是你個人的事業,律師職業的興衰與國家的命運息息相關。 江對一些法人不滿。 他說有的學生“在學校裡反腐倡反,反這個反那個,對此不滿,但當了法官後,卻比老法官更黑”。 在學校的時候,他充滿熱情,但到了某些職業,他的純真就變得麻木了,我想現在一些學法律的人,最大的危險就是缺乏一顆純潔的心。 ”
一顆孩子的心,或許是支撐江渡過那麼多災難的最大力量**。 他在自傳中說:“支撐我的信念是最簡單的事情,我始終相信,中國走向法治和民主,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趨勢。 也正是因為這樣堅定的信念,他總是在凹凸不平的時候尖叫,總是大喊大叫。 在他的身上,他完美地融合了傳統學者的正直和現代公共知識分子的責任感。 或許,這些特質,只有在像他這樣的老一輩人身上才能看到。 雖然江大半輩子都是只有一條腿的殘疾人,但他的勇氣是很多正常人很難擁有的。 因為他有信心,不屈不撓,他才能把內心的良知變成為世界加油的行為。
江為知識分子應該做出什麼樣的人生選擇樹立了標桿。 江最喜歡的一句話是“只向真理低頭”。 關於真相,江曾說過:“真相不能盲目追隨,只有通過對比、分析、思考、辨別的過程,才能更接近真相。 “除了真理,江一生中最珍視自由。 當乙個18歲的年輕人第一次走進燕京大學校園時,他看到了一條大線:通過真理獲得自由,為服務。 這是燕京大學的座右銘。
從18歲到93歲,江一生都踐行了這句校訓。 老校長走了,乙個時代似乎要結束了。 《亞瑟王》裡有一句台詞:主啊,圓桌不見了,我該去哪裡?你去哪兒?
茫茫冬夜,江筆下的《天下法治》石碑高高聳立,花叢叢生,不怕寒冷。 上面的字,是他的“中國夢”,也是無數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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