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12月7日版面。
高質量、高效率地履行職責
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實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童建明
憲法是立國之本,是治國總憲章。 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就憲法的性質、地位、職權、實施、宣傳教育等作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提供了根本依據。 在新時代新征程下,檢察機關將繼續學習貫徹習法治思想和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共產黨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意見》, 以高素質、高效率的檢察官履行職責,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實施,以檢察工作現代化更好地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為建設強國和民族復興貢獻更大的檢察力量。
堅定不移地捍衛憲法確定的黨的領導地位,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 檢察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堅持黨的領導是檢察工作的最高原則和最大優勢。 我們將始終堅持政治觀點和法治,堅決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指示和重大決策部署精神,把講政治與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有機結合起來,把黨的政策貫徹落實與貫徹落實國家法律統一起來, 把講政治貫穿於檢察履職監督辦案全過程,堅定擁護“兩立”,用實際行動堅決實現“兩個維護”。
圍繞憲法確定的國家發展目標,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檢察機關將始終不渝地堅持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和目標,按照黨和國家的中心和首要任務履行職責,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在法治軌道上保持穩定、促進發展、實現善治。
堅持憲法確立的人民主體地位,維護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 檢察機關將始終堅持人民至上,實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繼續為人民辦實事,如訴訟中的人權保障、群眾來信來訪、檢察聽證、司法協助等檢察事項,夯實黨治黨政治基礎。 要更加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確保檢察工作始終置於人民監督之下。
全面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更好發揮檢察官的作用。 檢察機關將始終堅持憲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繼續推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院”全面協調全面發展,更加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部署“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的報告,配合立法機關加快推進檢察公益訴訟立法,制定完善公益司法保護“中國方案”。
堅持以憲法為基本活動準則,確保檢察權始終依法依規行使,在法治軌道上正確行使。 檢察機關將牢固樹立依憲法履行職責、依法行使職權的觀念,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式行使職權,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
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為建設強國和民族復興提供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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