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是鋰電池安全效能檢測報告,根據國內外各種標準對各類電池進行全套安全效能測試,為各電池生產企業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出口能力符合各項標準。 un38.3 指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編寫的《鋰電池試驗和標準手冊》第 38 條第3節用於鋰電池產品的檢測。 也就是說,鋰電池在運輸前,必須通過高模擬、高低溫迴圈、振動測試、衝擊測試、55外部短路、衝擊測試、過充測試、強制放電測試,主要用於模擬航空運輸的環境和可能的危險情況。 從而確保鋰電池運輸的安全。 為保證航空運輸安全,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運輸的需求,UN383、檢測報告為必填項。 該報告可以由民航局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也可以由具有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企業提供。
一:un383、檢測產品範圍包括以下產品: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起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式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式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汽車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膝上型電腦電池、數位相機電池、相機電池、各種圓柱形電池、無線通訊電池、可攜式電池、CD和電池等)
5.各種原電池(如鹼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un38.3.認證測試通過標準。
1.t.1 - t.4、無洩漏、無排氣、不崩解、不破裂、不起火,試驗前開路電壓不低於90%。
2. t.5 – t.6、表面溫度不超過170°C,試驗6小時內無崩解、無開裂、無火災。
3. t.7 – t.8 試驗後7天內不崩解,不起火。
un38.3.包裝要求和條件。
一:鋰含量的限制。
對於鋰金屬或鋰合金原電池,鋰含量不得超過1g;鋰離子原電池中鋰的當量含量不得超過15G注意:原電池也稱為電池。 2.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總鋰含量不得超過2g,鋰離子電池的等效鋰含量不得超過8g。 注:上述“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正極的鋰金屬含量。 對於鋰離子電池,“鋰當量含量”以克為單位計算為 0每小時 3 次。 例如,某手機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為800毫安時(800毫安時),其“鋰當量含量”為:030.8(安培時)= 024 g。
2.符合聯合國測試要求:通過測試,每個原電池和電池組都符合《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8節第3條的所有要求。
三: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手機、相機、對講機、膝上型電腦等裝置中。 電池和原電池必須分開包裝,以防止短路,並用牢固的外包裝包裝。
2.除非安裝在裝置中,否則如果每個包裝包含超過 24 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組,否則它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必須標有鋰電池,包裝破損時應採取特殊措施。
2)每批貨物必須附有乙份檔案,說明包裝內裝有鋰電池且包裝損壞時應採取的特殊措施。
3) 每個包裝必須能夠承受 1任意方向2公尺跌落測試,不損壞電池或電池包內電池,不改變電池的位置,使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相互接觸,不漏出電池包裝。
4)如果電池單獨發貨,每個包裝的毛重不得超過10kg。
四:標籤和外箱標籤要求。
標籤必須是正方形的,最外層的圓圈是虛線框,虛線框是剪線,呈 45 度角(菱形)。
MSDS(材料安全資料表)是化學品安全資料表或化學品安全資料表。 它是化學品製造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如pH值、閃點、可燃性、反應性等)以及可能對使用者健康危害(如致癌性、致畸性等)的檔案。 鋰電池出口所需的檔案之一。 電池出口一般需要以下檔案:UN383、檢測報告、檢測總結、MSDS英文版、海空運輸證書。
un38.3、檢測認證流程大致如下:
1.填寫申請表。
2.填寫授權書、鋰電池運輸宣告和隨附檔案。
3.提供電池包裝**、電池規格書等檔案。
4.樣品測試。
5.印發報告草稿供確認。
6.申請鑑定。
7.發布報表。
測試和認證週期一般為3-4周。 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