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去武漢出差,抽出時間和幾個同事聚在一起,聊天過程中,一位年輕律師問我,年輕刑事辯護律師的成長最重要或最需要的是什麼?這個問題真的難住了我,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為我以前沒有從這個角度思考過。 後來,我們就年輕律師的成長需要什麼這一廣泛的話題進行了一些交流。 比如,要多處理案件,要磨練自己的專業能力,要加入乙個好的團隊,最好有一位經驗豐富、認真負責的老師,還要多寫文章,多參加活動,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擴大自己的人脈和案例來源等。
雖然我說了那麼多內容,這些方面對年輕律師的成長確實很重要,但是對於年輕律師的成長最需要或最重要的因素,這個問題並沒有明確的答案,我也在思考,除了上述因素之外,是否還有一些因素是最需要的,或者更重要的
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有放過,我和很多老律師談過這個問題,然後我們達成了乙個共同的感受:上面提到的因素當然很重要,但確實有乙個因素更重要,那就是年輕的刑事辯護律師要有刑事辯護律師的精神, 用通俗的話來說,他們必須努力工作。
當乙個人被說成“戰鬥”時,通常是對這個人勤奮、勤奮、積極進取、思想開放、願意付出額外努力來實現目標或完成任務的讚美。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麼年輕的刑事辯護律師要付出很多努力?拼寫什麼?和誰打架?
對於律師來說,練專業技能、積累經驗、加入團隊、拓展人脈,都屬於“外練筋骨”的範疇。當乙個律師要有努力的時候,這就好比乙個練武的人要“練一口氣”,這種努力就是律師的精神,沒有這種努力,就缺乏對精神的支撐。
如果乙個年輕的刑事辯護律師想要精力充沛,他或她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有不怕困難、不怕壓力的勇氣
年輕律師首先需要爭取的是勇氣。
許多人想知道為什麼律師會談論勇氣有這種疑問的人,無論是法律界以外的人,還是剛進入法律界的人,都有一定的執業經驗,尤其是有刑事辯護經驗的律師,都能感受到做律師確實需要一定的勇氣,而對於刑事辯護律師來說,這是一種不可缺少的精神。
這是因為律師處理一些非常麻煩的事情,其中很多是對抗性的,在處理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困難和各種壓力。
特別是刑事辯護面對的是公權力,是面對公權力,是對辦案機關和辦案人員的某些指控和觀點的否定,難免會有一定的壓力和障礙,這就要求我們要有排除困難和壓力的勇氣,否則,很多案件是不可能辦的。
近年來,一些辦案人員不嚴格依法辦案,妨礙律師行使權利的現象頻頻發生,辯護與審判的矛盾日益嚴重。 在這種情況下,刑事辯護律師要想進行有效辯護,就需要鼓起勇氣,以理性為依據為自己爭取權利。 如果勇氣不足,他們很容易在壓力下放棄自己的權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刑事辯護的特點決定了刑事辯護律師必須要有一種吃苦耐勞,而吃苦耐勞最重要的表現就是勇氣,而勇氣就是最重要的吃苦力之一。
很多當事人在聘請辯護律師時,最大的顧慮就是律師不敢說話,而選擇律師時,首先要考察的條件就是看律師是否敢說,是否害怕得罪辦案人員。 這也是很多刑事案件的家屬在外地聘請律師的原因。
勇氣是刑事辯護律師最需要的東西之一,而這正是我們許多律師所缺乏和需要培養的。 以義發聲,以鐵肩扛道德,是指一種勇氣。 刑事辯護的特點要求刑事辯護律師要有一定的勇氣和責任感。
其次,我們必須擁有更多的真能
律師更認真,才能徹底理解問題,理解問題,而不是刻意與某人相處。 嚴格來說,刑事辯護律師的工作是一種競爭性很嚴肅的工作。
這種道理對自己一定更真實,不懂的問題要努力去理解,不懂的問題要想辦法去理解;對辦案機關也要更加坦誠相待,不能隨便放過乙個問題,更不能放過乙個涉及辯護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所謂“死敲門”是一種真實,但如果能把真實性與一定的智慧結合起來, 它會更加完美。
三是要有在連續戰鬥中吃苦的實力
青年律師的辛勤工作就是吃苦耐勞,能夠吃苦耐勞,也是青年律師吃苦耐勞的根本體現。
我常說,刑事辯護律師的時間不掌握在他自己手中。 “一天工作八小時,下班上班,下班下班,週末休息”,基本不可能成為律師,尤其是從事刑事辯護。 法律職業本身就很辛苦,加班很正常,但加班就不正常了。 刑事辯護律師有乙個明顯的特點,就是特別能吃苦,這是由刑事辯護法決定的。
人們常說,刑事辯護律師要麼在去開會的路上,要麼在開會的路上。 而且,現在有很多刑事案件越來越複雜,卷宗越來越多,需要開會的會議越來越多,時間也越來越長。 例如,我們有乙個案件經過乙個月的審判,尚未進入辯論階段。 在網上看到可能持續數月的病例**也很常見。
比如我們團隊承接的案件大多是外地案件,需要經常出差到外地,在當地看守所附近或法院附近封閉的辦公室工作一兩個星期是很正常的,有時甚至連續出差一兩次就是幾個案件。
所以,當你成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時,你一定不能為自己感到難過,你必須對自己無情,你必須有在持續戰鬥中吃苦的體力和精神,不可能輕易做好刑事辯護。 有人說,律師、檢察官,不僅在為自己的業務能力而戰,更在為自己的體力和吃苦的精神而戰。 這句話確實是真實情況的寫照。
四要有持之以恆的毅力
堅持不懈是律師努力工作的另一種表現。 刑事辯護的道路是艱難而曲折的,刑事辯護從司法環境來看,受環境影響很大,在案件的辯護環境不是很好的情況下,要想堅持辯護工作,就必須要有堅持到底的毅力,刑事辯護律師希望看到自己的高光時刻, 唯一的辦法就是克服路上的困難,不退縮,堅持前行。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這一領域取得優異的成績。
從具體情況來看,刑事辯護也需要這種堅韌和毅力。 刑事辯護要取得成效,必須改變辦案機關已經形成的現有觀點,因此辯護工作十分困難。 刑事案件的辯護也需要鍥而不捨的精神,只有盡力反覆分析證據,研究案件,反覆向辦案機關發表意見,才能達到辯護目的。
有些案件在律師的努力下可能會有很好的結果,而另一些案件可能不會。 因此,在很多案件中,辯護律師需要從一審走到二審,甚至繼續堅持上訴。 這個過程需要律師要有毅力和毅力去戰鬥到底,不能半途而廢。
刑事辯護並不是任務的終點。 人們常說,辦案是別人的生命,司法機關的辦案人員和律師的刑事辯護也是如此。 在當前的環境下,乙個案件要想得到公正的處理,過程是艱難而曲折的,辯護律師需要有毅力和毅力去拼到底。 當然,這種精神需要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支援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