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有報道稱,在一些網路平台上,志願服務時間的長短被明確標註為商品“銷售”,有的標語“乙個專案298元,可累計8小時志願服務”,有的還曬出成功運營時間的截圖,宣傳其真實性和可信度。
志願服務的“好經文”被歪曲了。
之所以出現這種商機,是因為有人瞄準了中小學生的“剛性需求”。 2024年6月,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及中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24年版,2024年修訂)》,提出志願服務應當在課餘時間開展,三年不少於40學時。 於是,40小時的志願服務就成了高中生的“硬性要求”。 在一些地方,志願服務時間的長短也與中小學生的考核、入群入黨等事項密切相關。
有的家長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真正參與志願服務,而是打算通過購買志願服務時間來完成對學校的綜合評估,而一些非法機構和商家也“嗅到”了這個商機,於是雙方一拍即合。 志願服務的“好經文”顯然被一些人誤讀了。
擠一擠水進行“志願服務時間”。
志願服務,誠信至上。 買賣志願服務時數本身就是一種破壞誠信的行為,不僅違背志願服務精神,而且破壞了整個志願服務的環境和秩序。 引導學生參與志願服務,旨在增強學生對社會和他人的責任感,學會關愛他人、關愛社會。 服務時間可能是“買來的”,但責任、同情心等無法明確定價。
同時,也要看到,並非所有的“捷徑”都源於惡意,教育系統在實施志願服務時數考核指標時,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攤、推卸責任、形式化等。 部分中學生“找不到”或“找不到”參與機會,或缺乏參與的相關技能和條件。 一些高校存在“利用志願服務時間綁住學生作業,提高參與率”的現象,這也是放錯了這個好資源。 要想為“義工時”擠水,既要依靠協會的號召力和家長學生的意識,還要嚴格把控資質認證和時間錄入。
防止志願服務成為一種形式。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允許志願者時間被販運。 相關網路平台要加強對發布內容的監管,不給類似違法交易留有餘地; 志願服務組織要加強對相關服務流程的審查,防止志願服務淪為一種形式; 家長也要糾正自己的態度和認知,避免給孩子錯誤的引導和示範。 志願服務沒有捷徑可走。
此外,相關部門和各大高校、中小學也要進行充分調研,廣泛聽取學生和家長的意見,進一步優化志願服務要求,建立更加多元、靈活的志願服務評價體系。
以上綜合工作者**、南方**、紅網、羊城晚報)。
V視角:superboy007:終結志願服務“商業化”,從你身邊做起。
敖:對於“花錢買志願服務時間”的現象,我們應該認真思考背後的原因和影響,並採取措施。 志願服務應該是一種自願的、無償的和敬業的行為,而不是為了獲得報酬或滿足利益。
首先:大學裡的一些志願者活動只是一種形式。
哲學思考:既然是自願的,為什麼是強制性的? 在制定方案時,應考慮實際情況。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
“志願服務”也是“志願服務”,應該是高尚無私的,而不是“應付差事”,甚至淪為一些無法無天的人的“賺錢方式”。 為避免志願服務“銅臭味”,需要相關部門、志願服務組織、學校等各方共同努力,嚴格審核管理和糾正不正之風。 同時,針對部分學生和家長“非自願”“被迫辦表”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優化志願服務評價標準,讓志願服務回歸其純潔性。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