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非常痴迷於喜歡乙個人?
我數不清自己一天想了他多少次,數不清有多少次對不起他,知道這樣堅持下去的結果只會帶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但我還是不肯放棄。
他們之所以不願意放手,是因為兩人之間有太多美好的回憶,那些寂寞的時光,互相溫暖,互相鼓勵,互相鼓勵,往前走。在那些看不見光明的日子裡,對方就像溫暖的太陽籠罩著你,帶給你希望和溫暖。
他的存在讓你突然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到了意義,因為他,你開始變得柔軟和感性,也因為他,你慢慢懂得了愛。
我以為我可以一直陪在他身邊,我的眼睛跟著他,我的心跟著他起伏,彷彿整個世界只有你和他。
但可悲的是,你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在一起了。
只不過,愛是一回事,怎麼可能公平,就算他走了,你的心依舊固執地卡在原地,一動不動。
就像有時候,我明白真相,但我的心卻說不。 我知道我不再愛了,但我還在傻傻地等待;我知道我會受傷,但我還是傻傻地屈服了,就像陷入了無盡的噩夢。
一勞永逸地結束這場噩夢的唯一方法就是強迫自己離開,或者讓時間消耗掉你對他的所有愛。
愛情不代表你們必須在一起,牽手也不代表它會持續很長時間。
無論你們是注定要分開還是決定分開,請輕裝上陣,然後優雅地離開,並在這樣做之前互相送上美好的祝福。
永遠保持清醒,對方是乙個活生生的人,對方有自己的追求和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對方,那麼你自己的付出對對方來說就是一種負擔,甚至是折磨。
如果對方提出要分手,不要試圖挽回,更不要糾纏。 留給對方一句話:三思而後行,基於我對你的愛,我還是尊重你的決定,在未來的日子裡,沒有我,請照顧好自己。 然後冷漠地轉過身來,也許對方在某個時候還能想到他的好。
這樣一來,對方就乾淨了,他就會大方。
最沒有意義的是跟蹤,它既沒有尊嚴,也沒有優雅。
意識到你也是乙個人,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因為擁有另乙個人而變得毫無意義,也沒有因為失去另乙個人而變得毫無意義。
我們也有自己的追求和要求,即使我們心裡有傷口,那我們也需要治癒自己,而不是通過別人來證明。
需要別人來證明自己意義的人是極其可悲的。 這就像乙個人過馬路盯著手機,把自己的命運寄託在別人身上,讓他看到他並躲避。
所以,當一切都該結束了的時候,那就冷靜地看著這一切結束,看著對方帶著祝福離開,祝福對方和自己,然後開始新的旅程。
我以前聽過林有嘉的廢話,最心疼的就是裡面的歌詞:沒關係,你不用給我機會,反正我還有一條命可以浪費。
曾幾何時,只要有乙個人能讓我用心和肺去愛。 但現在,我不想再浪費它了。
在這個世界上,有的人失戀了,有的人不能愛了,我們都奮鬥過,努力過,撞過南牆,也有過做夢的空虛快樂。
我愛你,但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