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擴大跨境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深圳市、寧波市分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第一次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跨境投資便利化,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上海擴大跨境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政策的實施。 江蘇省、廣東省(含深圳)、北京市、浙江省(含寧波市)、海南省(以下簡稱試點地區),便利更多經營主體合規辦理跨境投資業務,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進一步便利經常專案外匯資金收付。 試點地區合格的審慎合規銀行(以下簡稱審慎合規銀行)可按照“知客戶、知商彼業、盡職調查”的原則,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經常專案外匯收支業務。單筆外匯支出超過50,000美元等值的服務**等專案,可事後核驗《服務**及其他專案對外支付報稅表》。
2.支援銀行優化新型國際結算。 鼓勵試點地區審慎合規的銀行創新金融服務,獨立辦理真實合規的新型國際外匯收支試點優質企業。
3.擴大**淨收支淨結算範圍。 當試點地區優質企業與同一境外交易對手開展特定往來專案外匯業務時,試點地區審慎合規的銀行可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優質企業辦理淨額結算。
四、貨物**逾期等特殊退匯免予登記。 試點地區審慎合規的銀行可直接辦理試點優質企業專項退匯業務,企業無需提前到外匯局登記。
5、優化服務項下替代或分攤業務管理**。 試點地區優質企業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之間發生的服務**項下支付或分攤業務,以及服務項下**項下的支付或分攤業務,由試點地區審慎合規的銀行經審查真實性合理性後處理。
6、外商投資企業免辦境內再投資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境內再投資業務時,如果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是在試點地區管轄範圍內註冊的企業,則無需辦理境內再投資登記手續。
7、融資租賃人母子公司分擔的外債額度。 允許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與其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債額度。
8、部分資本專案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 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借款外債上市,可直接到銀行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試點地區局應當根據本通知制定業務實施細則,加強對上述業務在事中和事後開展的監督核查檢查,指導銀行和企業合規開展業務。 試點地區局要密切跟蹤各類試點業務發展情況,實時監測和分析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特點和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建立風險應對預案和應對機制,確保試點政策順利有序開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有效防範化解跨境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維護外匯市場秩序。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如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饋。
特此通知。 安全。
12月 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