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經成為大家日常消費和跑腿中使用的高頻工具,在停車繳費、掃碼點餐等場景中隨處可見。 然而,這種“提效率”的方式給很多消費者帶來了麻煩,因為有些地方需要注意新增好友進行進一步操作,被迫對個人資訊進行授權。
近日,網友胡川(化名)向浙江**“大眾工作室”舉報,日前他去手機營業廳做生意,要掃***在佇列中新增一家公司才能拿到號碼***,然後在彈窗介面輸入手機號碼獲取驗證碼,才能拿到號碼。 工作人員還告訴大家,只能這樣排隊,否則辦不了生意。 一連串複雜的操作讓胡有些不滿,“簡單來說,要麼需要掃碼,要麼授權。 ”
杭州拱墅延安路移動營業廳 浙江**記者李心怡攝
強制掃碼引發爭議,部分消費者鬧得掉頭就走
營業廳有這種“強制關注”行為嗎?消費者的態度如何?今天上午,一位來自浙江省的記者來到杭州拱墅市延安路的移動營業廳,正如網友胡川所反映的那樣,發現一些消費者認為取號的過程太麻煩,不想透露個人資訊,所以沒有做生意就走出了商店。
移動營業廳掃碼牌浙江**記者李欣怡合影。
我一進門,一名工作人員就領著記者到佇列的最前面拿號碼,並示意掃碼取號。 掃碼後,記者開始按照店內流程進行操作。 首先彈出的是乙個“移動微管家”企業微信***,需要先掃一掃,互相加好友。 新增好友成功後,對方會自動傳送兩個鏈結,乙個是“優惠購買流量套餐”的廣告鏈結,另乙個是號碼鏈結。 點選鏈結獲取號碼,您還需要允許開啟“**預約號碼”小程式。 點選小程式中的號碼選擇按鈕後,需要輸入手機號碼,獲取簡訊驗證碼,最後成功獲取號碼。
掃碼操作介面。
這樣一來,一共需要5個步驟,記者估算了一下整個過程所花費的時間,大約是3分鐘。
我可以在不掃碼的情況下獲得處理手機業務的號碼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你要掃碼拿到號碼,才能去視窗辦理業務。 “沒什麼特殊情況嗎?工作人員表示,每位工作人員每天有許可權幫忙掃5次,用於幫助5名年紀大、不懂手機排隊取號的老人。 5倍許可權用完後,消費者只能掃碼獲取號碼,辦理業務。
如果小程式上的收號系統出現故障,會切換到離線售票機取號。 “工作人員補充道。 也就是說,這個營業廳有一台線下售票機,但在日常情況下並不在外部使用。
前來給電話費充值的方女士看到接號如此複雜的操作流程,忍不住吐槽:“我去**服務大廳辦事就能直接拿到號碼,根本不用這麼麻煩,還得被逼賣。 然後他轉身離開了。
對此,延安路移動營業廳經理傅航巖回應稱,此舉是由於員工執行當前偏差所致。 “公司為客戶制定了很多收號方案,包括紙質取號、員工幫忙取號等,沒有'一天5次幫掃許可權'這樣的事情。 對於需要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的問題,傅杭巖解釋道:“這可能是系統公升級導致的,已經反饋給後台部門改進了。 ”
不同的營業廳有不同的獲取號碼的方式,有些需要排隊才能排隊等候營業
除了這家店,移動公司還有其他營業廳也這樣做嗎?
隨後,浙江**記者來到杭州拱墅圓通大廈移動營業廳,同樣的掃碼和號碼牌被放在門口最顯眼的位置。 然而,當記者告訴工作人員他想拿號碼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張手寫的編號票,上面標註了用號碼打電話的順序。
工作人員給出的編號收據由浙江**記者李欣怡拿走。
難道不需要掃碼注意這個營業廳排隊嗎?“為了方便客戶,可以拿手寫號碼,也可以在網上掃碼拿到號碼,排隊的進度是一樣的。 工作人員回答了記者。
與延安路營業廳相比,這個營業廳更加合理,不願意掃碼的消費者也可以排隊做生意。 此外,記者掃視了這家營業廳的***,發現掃瞄後,系統直接輸入“**預約號”小程式取號,相比延安路店,新增“移動微管家”企業少了一步。
除了手機營業廳,中國聯通、電信手機營業廳的排隊情況如何?
記者來到中國聯通體育場路的手機營業廳,店裡顧客較少,店員告訴他們,不用排隊等號就可以直接做生意了。 如果人多,工作人員指著一旁的“掃碼取號”流程圖告訴記者,需要**中國聯通APP,在APP中取號,如果麻煩的話,也可以在微信上掃碼取號。 “當然,大多數情況下人不多,前面有人的時候,你不能拿號碼,站在後面等一會兒,就輪到你了。 工作人員說。
聯通營業廳掃碼籤 浙江**記者李心怡合影。
在電信杭州武林廣場的手機營業廳,獲取號碼的方式更加便捷。 不 *** 只需按下號碼機上的“取號”按鈕,機器就會“吐出”乙個印有排隊號的小牌子,並指示有多少人在等候,1秒即可拿到號碼。
電信營業廳的接號機由浙江記者李欣怡拍攝。
強制注意或侵犯消費者權益 可聽從律師建議***
“強迫性注視”現象由來已久,至今仍普遍存在於生活的方方面面。 掃碼關注後,人們經常會受到***傳送的大量廣告、優惠券等無關資訊的騷擾,還可能面臨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
手機營業廳 浙江**記者李心怡攝。
浙江省律師協會民商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浙江仁迪律師事務所主任唐丹琪表示,科技進步本應讓消費者享受到發展的紅利,但強制關注卻讓掃碼失望。 移動營業廳“只掃碼關注號碼才能辦理業務,不能提供第二選擇路徑”的行為,可能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和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權益保護**》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迫交易;同時,第10條規定,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迫交易行為。
此外,個人資訊還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 在很多情況下,運營者會把***或將手機APP、小程式作為消費者行使權利或享受服務的前提條件,從而獲取與服務無關的消費者個人資訊。 “雖然手機營業廳按照一級使用者實名制的要求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是合法正當的,但仍應履行避免過度收集、妥善儲存和儲存、合理處理和使用的義務,以儘量減少對消費者個人權益的影響。 唐丹琪說。
唐丹琪律師建議,通訊運營商是電信通訊領域的公共服務企業,誠信經營是基本要求,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也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如果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有權拒絕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並可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消費者協會報告。
今年6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了一場“反對強制關注消費者監管”的運動。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等地方消費者協會紛紛就“掃碼注意使用”發聲,通過發布倡議,組織經營者履行自律承諾,開展專項消費者監管等維權工作, 呼籲商場、餐廳、停車場等商家不要強迫消費者在掃碼支付費用的過程中關注商家,不要過度索要消費者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