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遊戲新規為何會引起股市震盪?

Mondo 財經 更新 2024-01-31

#網路遊戲新規——日前(12月22日),有關部門發布《網路遊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結果引發了強烈反響,也影響了相關公司的股價,其中網易下跌了24家6%,騰訊跌1235%,僅兩者就下跌了4500多億元。 還有一些其他遊戲股也跌幅較大,基本上跌幅在10%以上。

之後,各位意見領袖就此事發表了意見,大致分為三類:有的認為《辦法》過於細緻、過於寬泛,再次反映出負責博弈的部門太多——這會導致政策多元,政策預期不穩定,導致相關公司股價大幅下跌;

有人認為,放假時機不對,經濟環境本來就脆弱,相關部門之前也表示要保持經濟信心,但結果卻是這樣的,至少觀感似乎有些不符,所以不是很合適,自然會引起**波動, 就連股東、退休老人胡錫進也表示,**稍微暖一點就潑了一盆冷水;還有的則比較極端,認為這些規定有的針對的是特定的企業,或者說這是乙份損害而不是保護行業、削弱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檔案,比如說全球最大的電子遊戲銷售平台Steam每年可以從中國賺7000億元, 所以當國內遊戲公司受到限制時,就意味著國外公司賺到的錢更多了。具體到個別管控措施,網遊不得設定每日登入、首次充值、連續充值等誘導獎勵;必須設定使用者充值限制;不得設定強行戰鬥;遊戲幣必須以數字人民幣交易的事實引發了熱議。 不過,據澎湃新聞報道,遊戲行業另一主管部門——中國音數協會遊戲工作委員會表示,既然是徵求意見稿,它表明,在這個階段,各行各業都可以暢所欲言,從而使其更加實用和完善。

因此,如果對具體的管控措施確實存在爭議,相信有關部門會綜合考慮。 在這件事爆發的那天,我正在閱讀相關主題材料,為的是寫一篇關於國內電商平台的稿件,偶然看到了幾本關於美國最大的電商平台亞馬遜的書籍和文章。 看完這些資料後,我最震驚的是,我發現,國內很多評論員和網民一直認為“只有國內網際網絡公司才會受到如此多的行政管制”的觀念可能是錯誤的。 事實上,現實情況是,包括遊戲公司在內的許多美國網際網絡公司都受到行政控制,從行政控制的數量到控制的嚴厲和細緻,甚至監管部門的數量不等。 但這裡卻是詭異而詭異:儘管有那麼多那麼多無情的監管,卻很少聽到老梅哭著喊“市場經濟快要走到盡頭”了,也很少聽到有人從“市場原教旨主義”的角度抵制一切行政管制,更別說有人說“如果網際網絡公司監管過分, 國際競爭力將被削弱。 相反,老美**對這些受監管的網際網絡公司一點也不“不友好”。 比如美國作家布拉德·斯通寫了《貝佐斯傳》,開頭就有一章諷刺:

儘管亞馬遜CEO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擁有財富,但美國人對他的感情卻“喜憂參半”,因為亞馬遜雖然成功,但名聲不好,人們對他在亞馬遜倉庫中“剝削”藍領工人感到不滿,對他只使用空槍無所作為的“氣候承諾”表示懷疑,對他縱容平台上的不公平競爭感到憤怒。
在寫這本書之前,這傢伙還寫了一本關於亞馬遜的書,叫《多合一》,被貝佐斯的前妻給了1星,說這本書“有偏見”和“誤導”,貝索斯本人也很不高興,說作者不應該“八卦”他父親。 因此,當斯通寫《貝佐斯傳》並提出採訪貝索斯本人時,遭到了無情的拒絕。 至於調控對股價的影響,一般來說,調控提案出台後,股價難免會受到輕微影響,但很快就會恢復。 比如市值一度全球第一的亞馬遜,至今仍是僅次於蘋果、Microsoft、沙特石油、Alphabet的第五大公司,市值超過15萬億美元。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美國的網際網絡和科技公司受到如此多的監管,而美國人似乎像沒人一樣,情緒穩定,然後股價穩定,他們不擔心國際競爭力下降?我今天要和你談談這個問題。 我的觀察是這樣的:一項規定,甚至乙份徵求意見稿,都能引起股價和雙重恐慌,主要不是因為它太細、太寬、太嚴格、太多,甚至部門太多,而是企業的博弈空間太小。 我將主要用亞馬遜被反壟斷調查的故事來說明這個問題。 #反壟斷調查 - 針對亞馬遜的反壟斷調查始於 2017 年。 當時,耶魯大學法學院的學生莉娜·汗(Lina Khan)在《耶魯法學雜誌》(Yale Law Journal)上發表了一篇4萬字的文章,題為《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s antitrust paradox)。

莉娜·汗的文章發表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莉娜·汗也因為這篇文章一炮而紅,當時《紐約時報》、《經濟學人》、《華爾街**》、《華盛頓郵報》(被貝佐斯收購)等美國主流媒體都報道了她的研究,亞馬遜的壓力自然很大。 但說實話,從長遠來看,這並沒有影響亞馬遜的股價。 同年夏天,貝索斯的財富超過了Microsoft創始人比爾·蓋茨,成為世界首富,因為亞馬遜的股價。 此後,股價持續快速攀公升,截至2024年秋季,亞馬遜市值首次突破1萬億美元,要知道,2024年,它的市值只有1200億美元,在不到六年的時間裡增長了8倍,現在已經超過15萬億美元。 但亞馬遜的運氣似乎已經走到了盡頭。 因為拜登上台後,作為亞馬遜的克星莉娜·汗,她居然在產房裡傳了好訊息,公升職了,2024年,32歲的她被拜登任命為美國聯邦**委員會(FTC)主席。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是乙個對一些網際網絡和科技巨頭發起反壟斷調查的部門。 登上王位後,莉娜·汗(Lena Khan)非常認真地發推文:

“我非常感謝參議院對我的認可。 國會成立了聯邦貿易委員會,以維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工人和誠實的企業免受不公平和欺騙性做法的侵害。 我期待著大力履行這一使命,為美國公眾服務。 ”
這似乎意味著亞馬遜的好日子已經結束。 果不其然,經過兩年多的準備,今年9月,FTC和17個州終於正式對亞馬遜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不正當競爭。 具體收費是多少?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利用“反折扣措施”懲罰其他平台提供低於亞馬遜**的第三方商家;二是要求想要加入Prime系統銷售商品的第三方商家必須使用亞馬遜的物流配送服務。 首先是亞馬遜要求所有商家在其平台上銷售**,這必須是全網最低的。 為了實現這一點,他們開發了一種人工智慧工具,可以實時監控全網平台商家的定價狀態,一旦發現商家在其他平台上排名較低,就會進行處罰。 主要的懲罰措施是取消商家的“**購物車”——一種方便消費者購物的功能,通過它實現平台80%的交易,所以一旦取消,商家基本就完蛋了。

經常贏得購買框的賣家將獲得更多的銷售額此外,亞馬遜還有乙個“亞馬遜品牌標準”計畫(ASB成員),需要一些重點商家參與,如果他們參與,他們將獲得更優惠的條件,當然,他們也會遵循更嚴格的規則,但如果他們參與,但在其他平台上以較低的價格銷售, 那麼ASB成員將被取消資格,他們將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甚至被禁止繼續在平台上運營。聯邦貿易委員會認為這些規則是不恰當的,會損害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 一些商家說他們一直“生活在持續的恐懼中”,而亞馬遜就像奧威爾在《1984》中無處不在的DC老大哥。 報道稱,事實上,亞馬遜對商家的監控遠不止是“最低價”的監控,更是“養**”的運營。 也就是說,當發現亞馬遜平台上的產品已經是“全網最低”時,如果還有一定的空間,亞馬遜會及時、適當地對產品進行改進。 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的調查,自2024年以來,亞馬遜利用這一行動為自己帶來了至少14億美元的額外利潤。

第二個指控,也比較容易理解,是亞馬遜有乙個VIP會員制度,叫做Prime,一年會員費為99美元(2024年之前為79美元),消費者加入後可以免費獲得2天送貨服務,還可以享受Prime折扣,優先享受flash足夠服務,在亞馬遜上免費電影和電子書。 但是,現在加入Prime的消費者數量非常多,所以如果商家不加入,就會失去很多消費者,所以很難拒絕加入。 問題在於,一旦加入,亞馬遜將迫使商家使用自己的物流系統,稱為FBA。 在FTC看來,這種行為是不合理的,損害了商家的選擇權,最終會將高昂的成本轉嫁到商品上,使消費者蒙受損失。 #亞馬遜的反擊——這是聯邦貿易委員會對亞馬遜的反壟斷指控。 由此你會發現,這種指責很“好”,很“寬大”。 這種事情不就是監控平台可以獨立決定的正常市場行為嗎?為什麼要在轉移**時進行干預?價格調整難,調整多少,還需要向行政部門報告嗎?如果真的需要報道,那豈不是就成了計畫經濟?顯然,從表面上看,這種規定顯得很不合理。 其實,如果你看一下國內電商平台的報道,你就會知道,亞馬遜所謂的AI**監控,在我們這邊是很常見,甚至是司空見慣的做法。 **大戰,尤其是對於全網“最低價”策略,甚至國內一些電商平台標榜最引以為傲、最有效的策略,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在老梅納,你看,它被有關當局認為是不合理的。 至於在會員服務中強制使用亞馬遜自有物流系統,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亞馬遜之所以要求商家使用自己的物流,是為了保證Prime消費者的良好體驗,商家入駐亞馬遜是自願的,是否加入Prime計畫也是自願的這不就是市場行為嗎?中國一些“市場原教旨主義者”認為,任何干預企業自主經營的行政手段都是“過度干預”,是市場經濟“最危險”的標誌。 – 這是當今非常普遍的觀點。 不過,在FTC看來,這是平台對商家的擠壓,平台利用其壟斷地位“剝削”商家,然後可能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美國行政部門的手這麼長,相信很多國內評論員都沒想到。 但可能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當莉娜·汗(Lina Khan)領導的FTC完成“伸出援手”表演時,亞馬遜卻不服氣,開始了“抵抗”表演。 當然,包括貝索斯在內的貝索斯以及亞馬遜的法律團隊都不接受FTC的指控。 其中,亞馬遜總法律顧問Zaposki表示:

“如果聯邦貿易委員會成功,結果將是消費者選擇的產品減少,消費者的交付速度變慢,小企業的選擇更少——這與反壟斷法的意圖背道而馳。 ”
亞馬遜還發表了乙份公開宣告,聲稱FTC的訴訟“從根本上偏離了該機構保護消費者的使命”。 而貝索斯本人也認為,網際網絡平台自然具有“規模化運作”的特徵,否則,就賺不到錢。 除了亞馬遜自己的反擊之外,FTC的指控還遇到了其他麻煩,其中之一就是訴訟的時機。 一般來說,這種訴訟會拖延很長時間,通常長達數年。 這樣一來,FTC就很難了,因為他們還要聘請相關的法律機構來提起訴訟,而聘請律師是要花錢的,而這筆錢來自納稅人,拖得越久,花的錢就越多,納稅人自然會不高興。 而且我們都知道,美國是每四年一次,所以如果新**上任,案子沒有結案,莉娜·汗可能就不再是FTC主席了,以後可能也不會結案了。 另乙個原因,也可能導致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控失敗,是莉娜·汗所依據的判例並不為所有人所相信。 莉娜·汗(Lena Khan)撰寫的文章《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Amazon's Anti-Monopoly Paradox),以及她後來發起的訴訟,被稱為新布蘭德主義主義(Neo-Brandeist Doctrine),只是從市場整體生態的角度來對抗壟斷,但在過去,美國的反壟斷成功案例主要基於芝加哥學派,強調壟斷行為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如果有損壞,則是非法的,如果沒有,則不算在內。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美國對FTC的訴訟普遍不樂觀。 事實上,早在去年3月,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就已經駁回了在華盛頓特區針對亞馬遜的反壟斷訴訟。 以上就是FTC和亞馬遜在壟斷和反壟斷方面的博弈的大致過程。 從這裡可以很清楚的看出:FTC的手真的很長,但伸不伸出手是它的事,而公司又不是吃素的,所以你願不願意接受,就是企業的事。 FTC可以根據美國反壟斷法《謝爾曼法案》對亞馬遜進行指控和起訴,但亞馬遜也有權反駁,最終,不是FTC有最終決定權或罰款,而是法院需要做出最終判決。 因此,關鍵不在於政府是否會伸出援手,以及會伸出援手多久,而在於公司是否有能力做出回應、爭論和抵制。 如果亞馬遜只能坐等“錘子”落下,連“躲”的權利都沒有,那麼毫無疑問,只要FTC發稿徵求意見,只要打個哈欠,就能把亞馬遜嚇得半死,一夜之間表示服從,**也會長期淪陷。 #貝索斯需要保護嗎?- 在了解了FTC的指控之後,你可能不得不問,美國公司行政干預的最大威脅不就是FTC的反壟斷指控嗎,還有別的嗎?實際上,確實有,而且有不少。 我們都知道亞馬遜有乙個“黑色星期五”購物節(相當於我們這裡的雙11),但如果你搜尋這個節日,你會發現,每年的這個時候(沒錯,每年都是),亞馬遜倉庫和物流的藍領們,包括美國和歐洲,都會出來大做文章, 罷工什麼的,這幾乎成了他們的固定套路。這種罷工雖然有時規模很小,但效果很好,它們會讓當局不要忘記敦促亞馬遜提高最低藍領工人的工資。

例如,在今年英國亞馬遜工人罷工的前幾天,英國財政部曾一次提高最低工資。 而亞馬遜也表示,它給出的工資遠遠超過了英國要求的最低工資,所以工人,請放心。 除了保障工人工資的相關部門會密切關注亞馬遜之外,還有乙個行政部門也非常“關注”亞馬遜,那就是環保部門。 早些時候,貝佐斯吹噓亞馬遜將在2024年之前實現碳中和,比《巴黎協定》設定的最樂觀目標提前了10年。

然而,批評者,包括**部門的人,一直認為亞馬遜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沒有採取行動,因此他們敦促亞馬遜效仿其他公司,公布他們的“碳足跡”,即他們運營排放的有害溫室氣體。 亞馬遜的可持續發展部門多年來一直在說“好,好”,聲稱採用更高效的建築能效標準,減少浪費的包裝材料,但一直沒有透露相關資料和進展。 於是,環保部門一直盯著亞馬遜,時不時給他一點“提醒”。 早在 2022 年 1 月,亞馬遜就因歐盟提出的“汙染者付費”政策的影響,被迫要求平台商家註冊生產者責任延伸,即根據實際情況申報將產生的廢物,同時支付一定的費用。 你認為這就結束了嗎?這不,還有很多行政部門想過來吃一口“唐僧肉”。 例如,美國一些州越來越意識到網際網絡電子商務的興起正在侵蝕他們的稅收收入。 因此,現在一些州,例如加利福尼亞州,有乙個異想天開的想法,要求亞馬遜等零售商繳納銷售稅。 貝索斯一度對此非常抗拒,害怕失去線下零售的最佳競爭優勢,一度發起反對相關法案的公投,但都沒有成功,隨後他無奈之下,只好止步不下。 再比如,亞馬遜的海外商家應該更加清楚,美國有乙個部門,隸屬於美國**戰爭和國家緊急事務委員會,叫做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

該部門負責美國對外經濟和安全部門的管理和執法,一旦確定任何人從事恐怖主義、跨國販毒和大規模殺傷,將對其實施金融制裁,甚至有權控制和凍結在美國的所有外國資產。 雖然這個部門沒有直接針對亞馬遜,但它也間接干擾了亞馬遜的日常運營,因為它對入駐它的商家有影響,需要亞馬遜承擔相關的監管責任。 於是在2024年7月,亞馬遜因違反多項OFAC制裁計畫而受到OFAC的處罰,當然,亞馬遜並不滿意,最終雙方達成和解,亞馬遜損失了134523美元。 一時間,大量亞馬遜商家莫名其妙地被封禁,也是因為這個部門。 總之,我們看看,其實像亞馬遜這樣的網際網絡公司,面對著很多行政控制部門和控制措施,並沒有我們國家很多人想象到,美國市場經濟的優勢就是行政控制很少,甚至沒有控制。 因此,我再次強調,美國的科技和網際網絡公司之所以如此活躍,市場經濟如此活躍,是因為儘管企業面臨許多行政管制,但所有管制都必須依法進行。 難道美國的活躍市場經濟是由於行政部門的公正嗎?不一定。 以FTC發起的反壟斷訴訟為例,因為莉娜·汗是拜登任命的,一般認為這起訴訟只是拜登**向選民表明他並不懼怕這些巨頭,而是因為亞馬遜等網際網絡巨頭一直是民主黨的金融主, 即使他們提起訴訟,他們也不會真正贏得訴訟。無論如何,不管是不是訴訟,重要的是向選民展示它。 那麼從***的角度來看,大家是不是很支援亞馬遜這樣的網際網絡巨頭,抵制行政部門的干預呢?嚴格來說,這是真的,因為美國人認為,市場經濟越好,行政干預越少。 但這並不是絕對的,因為作為市場經濟遊戲的主體,他們也有自己的利益,所以他們絕不會因為要“保護”市場經濟或者“保護”創業者而向網際網絡大佬們敞開心扉。

貝佐斯和他的前妻麥肯齊在2024年貝索斯離婚時幾乎成了一場**狂歡。 他拋棄了與他一起與世界抗爭的壞妻子麥肯齊·斯科特,並欺騙了電視台的女主播桑切斯,這在城市中引起了一場風暴。 有一家名為《國家詢問報》的八卦小報,與當時的**川普*關係非常好,貝索斯發給桑切斯的簡訊和親密照片,引起了巨大的爭議,貝索斯甚至聘請了私家偵探來調查此事。 據說該報的所有者故意發布材料,以修復與川普的關係,因為像貝索斯這樣的網際網絡巨頭從未與川普有過良好的關係。 總之,**絕不會特別照顧創業者,創業者,怎麼打發,怎麼打發時間,除非你付錢布局。 但這是否意味著**不“保護”企業家,不承認市場經濟?當然不是。 *挑起貝索斯醜聞,有一條評論說得好:對於乙個只把他(貝佐斯)當成漫畫人物的世界來說,讓他更人性化一點並不是一件壞事。 如果像貝索斯這樣的超級富豪需要“保護”,只能說能“保護”他的題主比超級富豪更超級富豪,才是真正能用言語碾壓人的“大哥”。

所以我還是說,市場經濟的關鍵是法制,是平等的遊戲,行政部門、企業、工人、消費者,而第一者沒有特權,沒有單一壟斷的可能,不是監管是少是多,是好是壞。 100 幫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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