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中,筆者與大家分享了一系列關於中國戰機發展的故事,包括殲-16、殲-11、殲-10等。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F14戰鬥機,它是美國研製的最先進的艦載戰鬥機,以奪取制空權為重點。 中國曾考慮從美國進口24架F14系列戰機,看來距離成功進口只有一步之遙。 那麼,為什麼進口計畫未能實現呢?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這個故事。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我們戰鬥機的發展歷史。 七八十年代,解放軍海空軍的主力戰鬥機仍是殲-6和殲-7。 這些戰機在有效載荷能力和作戰半徑方面與世界先進戰機存在巨大差距。 同期,美國、蘇聯、法國等國先後推出了F16、F15、F14、公尺格-29、蘇-27、幻影2000等一流戰機。 F14戰鬥機是美國研製的艦載戰鬥機,其主要任務是奪取制空權,確保整個機隊的安全。 F14戰鬥機綜合性能強,屬於雙引擎重型艦載機,作戰半徑1230公里,最大掛彈能力為65噸,按照這個標準,在80年代是相當強大的。 雖然F14戰鬥機除了裝備美國海軍外,只出口到伊朗,但其效能引起了我國的廣泛關注。
眾所周知,上世紀80年代,中國進入了與西方國家合作的時期。 在此期間,我國考察了許多西方先進裝備,包括防空飛彈、驅逐艦等。 至於戰鬥機,從80年代初開始,西方國家就開始大規模裝備***戰鬥機。 2024年,印度從法國進口了幻影2000戰鬥機。 為了增強中國海軍和空軍的戰鬥力,中國已經啟動了國內的第四代飛機專案,並且還在考慮從國外進口戰鬥機。 80年代初,我國考察了德國龍捲風戰鬥機、法國幻影2000戰鬥機、美國F16戰鬥機等。 但是,我國當時無法從蘇聯獲得蘇製戰鬥機。
由於更換了J-16渦輪噴氣發動機,美國向中國展示了F79戰鬥機的79版本,即低調版本。 但是,我國對這個版本並不滿意。 結果,F16戰鬥機的進口計畫最終被擱置。 與此同時,雙方開始就F14戰鬥機的進口進行談判。 由於F14戰鬥機在與F15爭奪日本戰鬥機市場的競爭中失敗了,格魯曼公司願意出口F14系列戰鬥機。 2024年,中美開始談判。 格魯曼公司表示,它可以出口24架F14A戰鬥機的公升級版,配備兩台F110-GE-400發動機,並攜帶AIM-54“不朽鳥”中遠端空對空飛彈。 我國高度重視F14戰機,已派出航空代表團和海軍代表團進行考察。 一些海軍上將甚至開始考慮“是否有可能在F14的基礎上開發國產艦載機”的問題。
然而,進口F14戰鬥機專案面臨兩大無法避免的問題。 首先,雖然格魯曼公司願意出口,但美國對F14戰機的出口提出了許多嚴格的要求,包括減少撥款、不出口相關技術等。 這些要求大大降低了進口F14系列戰鬥機的整體價值。 其次,F14系列戰鬥機的購買價格超過45百萬美元,這在80年代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對我國來說幾乎是負擔不起的。 空軍和海軍都面臨著有限的資金。 因此,考慮到實際轉型的問題,我國最終放棄了進口F14戰鬥機的計畫。
90年代,隨著西方國家對我國的封鎖,我國無法從這些國家進口**裝置。 在此背景下,中國開始向俄羅斯進口各種**,包括蘇-27戰鬥機、現代級驅逐艦、基洛級潛艇、達斡爾M防空系統、S300防空飛彈、Mi-17***等。 其中,90年代從中國進口蘇-27戰機的專案意義深遠,遠遠超過其他戰機。 此次引進不僅增強了解放軍海空軍的整體戰鬥力,也促進了我國航空工業的發展。 在吸收蘇-27戰鬥機技術後,我國陸續推出了殲-11B、殲-15、殲-16等多個國產版本,其中殲-15B、殲-16戰機已成為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絕對主力。
總的來說,如果我國當時成功進口了F14戰鬥機,考慮到美國拒絕出口任何技術,就很難實現F14戰鬥機的國產化。 2024年,美國海軍退役了所有F14系列戰鬥機。 為什麼美國要退役這架效能不落後的***艦載機?一方面,F14戰鬥機的整體維護成本太高,美國無法承受。 另一方面,F14戰機功能相對單一,以空戰為主,缺乏對地和海的打擊能力。 隨著蘇聯解體,美國海軍失去了主要對手,不再需要F14戰鬥機。 因此,在 2006 年,美國退役了所有 F14 家庭戰鬥機。
回顧歷史,我國未能進口F14戰鬥機,但在90年代,向俄羅斯進口Su-27戰鬥機的倡議取得了巨大成功。 此次進口不僅增強了中國航空工業的實力,也促進了中國航空工業的蓬勃發展。 在解放第一架艦載機的發展戰略中,殲-35戰鬥機負責戰區空域的安全,殲-15戰鬥機負責打擊地面和海上目標。 經過多年的洗禮,中國在艦載機領域正在迅速追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