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朝氣蓬勃,卻因為模仿《瘋子》走上了犯罪之路,九大少年最終付出了法律的代價。 常說“學好不容易,學不好也不容易”,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避免誤入歧途。
近日,濱海新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等罪名判處主犯劉某,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另外八名青少年也因不同的罪行被判處6個月至12年不等的監禁。 所有九名被告都是20多歲。
劉一直過著無所事事的生活,試圖通過壟斷附近的娛樂和餐飲業來獲取利潤。 為此,他找來了幾個同齡的“兄弟”,向商家勒索了“保護費”。 如果商家不配合,劉某就會帶領一群閒人到店裡搗亂。
該團夥在該地區傲慢自大,每當有人違背他們的意願時,就會使用武力或口頭恐嚇。 據統計,打架、尋釁滋事的案件有20餘起。
劉對乙個名叫王的男人情有獨鍾,但王已經有男朋友李了。 為了追捕王某,劉某和他的“兄弟們”前往李某居住的小區,挑釁李某,要求他與王某分手。 李某報警後,劉某等人離開,但當李某回來時,他們仍在小區裡等著,毆打李某及其朋友。
因為劉某借錢過度消費,被催債,於是就和“哥哥”商量偷東西。 由於手機和電動汽車不容易變現,他們反而偷車。 然而,盜竊失敗了,因為他們正在尋找的“銷售來源”發現車輛不是來自正確的方式,並拒絕接管。 最終,車主發現了車輛的定位資訊,並報警並逮捕了劉某等人。
劉某還以合同詐騙罪實施犯罪。 他慫恿乙個名叫周的男子通過汽車租賃軟體租賃一輛高檔汽車,然後以抵消的名義將汽車抵押給汽車經銷商的朋友。 就這樣,劉某犯下了6起罪名,給被害人造成損失70多萬元。
判決書顯示,劉某因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9萬元。 其他八名成員被判處6個月至12年不等的監禁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