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專案管理人;效能證明;教育;評審因素:
案例回放
學院委託某省級集中採購機構組織物業服務採購專案公開招標,B**中標。 A**業務對問題的答覆不滿意後,向財務部門投訴,稱在招標結果公告第64頁,B**業務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年內提供專案經理主要業績證明材料”中的證明材料為虛假材料, 理由是擬建專案經理李某擔任其他未完成績效專案的專案經理。而招標檔案規定,根據專案經理的業績、學歷等對專案經理進行考核,最高分5分,認為b**業務不予評分。
經調查,財務部在招標檔案中對專案經理作出承諾,承諾書內容為,“確保專案經理未在其他未完成的專案中擔任專案經理,在其他未完成的專案中擔任專案經理的, 他將自動放棄中標專案的資格”。且B**業務符合專案招標檔案中專案經理(總經理)的要求,故投訴不成立。
問題出現了
1.物業專案可否要求專案經理配備承諾書?
2.專案經理的表現和教育程度是否可以作為評估物業專案的因素?
專家評論
問題 1:山東省採購評估專家、德州學院資產處張丹尼爾表示,該項目的招標檔案可以要求承包商向專案經理做出裝備承諾,這是指承包商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的承諾,而不是承包商在投標時應滿足的條件。 **商家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未履行承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問題 2:長沙師範大學童承毅認為,將專案經理的學歷作為考核的因素是不合適的,學歷只是考核個人能力的依據。 對專案經理的評估還應側重於他或她的資格和能力證明。 張勇也認同上述觀點,僅憑學歷來評價專案,以及專案經理的終極專業技術能力是草率的。
山東省採購評審專家王啟光介紹,招標檔案中的履約要求應與採購專案的特點相一致,與採購需求和工程質量相對應。 在這種情況下,專案經理的業績可以作為評審因素,因為專案經理在同類業績方面的經驗有利於專案更好的業績,並且關係到採購合同的履行。 經驗豐富的專案經理,更有能力應對緊急情況。
適用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
第二十三條 採購人可以要求參與採購的商家提供相關資質檔案和履約情況,並按照本法規定的商家條件和採購專案對商家的具體要求,對商家的資質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