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令,對老榮志執行死刑。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對現場進行監督。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行刑前安排勞榮枝會見其近親屬。
至此,老榮枝的一生已經走到了盡頭,在全國引起轟動的法子英、老榮枝的一系列搶劫、綁架、殺人事件也已經告一段落,但此案依然給世人留下了沉重的思考,尤其是老榮志從小學教師“轉身”為女魔鬼,具有深思的重大意義。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小學教師這個職業,無論是“飯碗”的穩重,還是園丁身份的榮耀,含金量都比較高,怎麼說都很難相信,乙個小學教師會摻雜乙個“黑幫”,私奔。
主要問題在於老榮智的價值觀,對“美”和“醜”的價值判斷,與常人不同。 而後來發生的事情證明,對老榮智價值觀的歪曲,不僅僅是變醜為美的問題,更是以殘暴為快的更大問題。
與法子英的流氓不同,老榮枝的外表顯得格外嬌弱細膩,與他**凶手的真實性格“格格不入”,也正因為如此,老子瑩的形象更具欺騙性,尤其是在庭審期間,老蓉瑩粗俗地辯稱自己是“受害者”,並一再表示“受制於法子英”......當時,它確實在網上引發了一些同情。
當然,每個嫌疑人和罪犯都有權為自己辯護;為被告人辯護也是律師的職責,只要他依法辯護,不偽造證據,辯護本身就沒有問題。 被告人罪行的滔天罪行是乙個問題,被告人依法享有辯護權是另乙個問題,兩者之間並無矛盾。 對此,公眾不應僅僅因為老榮枝的罪行極其滔天不得而拒絕聽取其依法辯護,更不能說辯護律師的壞話。
只有讓被告人的辯護陳述和辯護律師與司法控方充分溝通,才能體現司法公正。
法院最終認定,老榮枝是主動作案,並非“受他人控制”,例如,老榮植與法子英共同搶劫被害人熊某佳的財物,殺害熊某佳,肢解熊某佳屍體。 之後,老榮枝用自己拿到的鑰匙,試圖開啟熊某佳家的門調查情況,並帶著法子英到熊某家搶劫,為了殺人,殺死了熊某的妻子張某和他2歲的女兒熊某儀——不難看出,法老和老某的犯罪手段極為極端, 可謂離譜。而這只是眾多罪行之一。
* 在極端的犯罪事實面前,老榮枝所表現出的“嬌弱”和“嬌弱”的外表和氣質,不管是不是刻意偽裝,都說明不了什麼,就算說“真面目如此”,更真實的老容之絕不是“弱女”,而“女魔”才是最真實的老榮枝。
歸根結底,是扭曲的價值觀毀了老榮智。 而乙個人價值觀的扭曲,是受到某種“低劣”氛圍的影響,還是受到“粗心的朋友”的影響,還是是什麼原因?這是最值得注意和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