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長是軍事單位中非常重要的職位。 師長作為陸軍師的軍事指揮官,負責指揮乙個師的作戰行動,承擔著重要責任。 但是,隨著陸軍軍事改革的完成,陸軍已經從原來的“軍師團營”結構轉變為現在的“陸軍旅營”。 也就是說,軍隊基本上不再有師級和團級的作戰部隊。
那麼這也意味著,原陸軍師長的位置需要改變。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師長的職責是如何安排的呢?首先要明白,雖然取消了師長、團長的職務,但並不意味著取消了師團的軍銜。 事實上,軍隊其他軍種、部門還有很多師級單位、團級單位。 例如,地方陸軍師的指揮官仍處於全師軍銜;縣武裝部長的軍銜仍為團級。
此外,雖然師長被免職,但他們仍然是全師軍銜的軍官,上校軍銜仍然相同。 改進兵力編制,是為了保證部隊更好地適應現代戰爭,不會降低原師長、團長的報酬。 相反,軍隊肯定會積極保證這些重組師團軍官的待遇和安置。
因此,師轉為旅後,軍隊往往會提拔那些非常優秀、軍事才能突出、年齡合適的師長,以充分發揮他們的軍事才能。 這也是軍改後師長的第一去處。 比如,可以調到集團軍擔任副軍長、參謀長等副軍級職務,也可以調到戰區下屬的副軍級崗位,直接當上將。
其次,一些師長可能會留在隊伍中,成為復合旅的旅長。 這是因為旅團分工後,復合旅所轄各兵種各軍事部門必須具備為人民服務的領導能力。 師長在管理軍隊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而且他們所轄的部隊很多都是自己的老下屬,便於管理,使部隊更快地形成戰鬥力。 雖然他重新被任命為旅長,但他並沒有被降職,因為這些師長還是師級幹部,而且是一線軍長,將來很容易晉公升為副軍銜,成為將領。
這些師長最後一種崗位安排,是調到其他師級單位,保留師級人員待遇。 師轉為旅後,旅級只有副師級,集團軍和戰區副軍級的崗位也有嚴格的編制。 例如,師長可以調到集團軍擔任軍副參謀長、戰區二級機關負責人等,有的甚至可能調到各軍師指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