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傳言稱,“習燕良公安局工作人員私信網友,揚言要查詢網友個人資訊”,網友甚至曬出與該公職人員的聊天記錄。 8日,習燕良公安局對此作出回應。報道稱,民警張某在私信過程中與網友發生爭執,導致情緒失控,為了恐嚇對方,他捏造詢問個人資訊。 然而經進一步調查,張某不具備聯絡、查詢公民個人資訊的條件和許可權,也未發現自己通過他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目前,公安局已通過《輔警管理條例》張某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該律師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私自查詢公民個人資訊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未經公民同意,獲取、洩露或**公民個人資訊是違法的。 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私隱,還可能對公民的生活和工作產生負面影響。
如果這種行為得不到有效的打擊和懲處,那麼這些違法分子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就會更加肆無忌憚,違法犯罪分子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地破壞社會公平正義。 因此要堅決反對,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和管理,加強對相關行業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治。 同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素質,加強對個人資訊的保護和管理,共同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這起事件暴露了個別警察的特權觀念。 在一些警察眼中,他們有查詢公民個人資訊的權力,可以隨意使用,甚至濫用。 這種特權思想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損害了警察與人民的關係,必須徹底糾正。
儘管公安機關一直在努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警務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但仍有一些警務人員缺乏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甚至違法犯罪行為。 由此可見,公安機關在教育管理和日常監督方面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目前,個人資訊的安全性越來越受到重視。 我們每個人都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隨意洩露個人資訊,同時要警惕防範不法分子的侵害。 對公安機關和其他持有個人資訊的機構保持警惕和監督。
如果我們發現有人濫用職權或非法獲取個人資訊,我們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這起事件雖然是個別警務人員的不當行為,但其背後所反映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希望公安機關切實吸取教訓,加強對人民輔警部隊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監督,同時也希望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和監督意識,共同維護個人資訊保安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