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讀者是這樣寫的:
我和妻子結婚時,我29歲,她28歲。 我們之所以能夠形成婚姻結果,並不是因為我們兩個人之間有比強的愛情磁場,而是因為雙方在被父母強迫結婚的狀態下都有些焦慮,所以想以和睦結婚的姿態給父母雙方和世界乙個交代。 我當時對老婆很不滿:她長得太普通了,但因為我窮,老婆願意娶我,自然不敢挑挑揀揀。 我的妻子當時對我不滿意:我的收入一般,在我工作的城市過著租來的生活。
結婚後,我們也度過了將近半年的甜蜜時光,或者說當時的狀態是,我們之間還是有一些新奇的。 但結婚半年後,我和妻子之間就產生了直截了當的厭惡:妻子經常說我能力不足;我也經常談論我妻子醜陋的外表。 雖然我們彼此不喜歡,但我們倆都沒有提到離婚。
當我的婚姻生活走到一年半的時候,我老婆帶頭出軌,我老婆出軌的物件是我們租房子的鄰居,對方屬於乙個年長的未婚男人。 對方沒有我帥,但對方的月收入比我多1000多塊錢。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在物質層面上給了我妻子乙個小小的幫助。 得知此事後,妻子的態度非常強硬:要麼視而不見,要麼離婚。 因為我沒有離婚的資本,所以我選擇裝瞎。
在我妻子的婚外情被我發現兩個多月後,我通過網路社交軟體認識了乙個比我大16歲的姐姐。 她的丈夫是商人,但丈夫對婚姻不忠,經常因為情人的存在而晚上不回家。 在這種情況下,我和這位比我大十多歲的大姐發展了戀人關係。 後來,我妻子也知道了這個大姐的存在,但我妻子並沒有因此而嫉妒。
木子麗感情**:
我們來談談你和老婆結婚的大致結果:如果有一天,老婆遇到乙個願意娶她的男人,老婆肯定會主動向你提出離婚,就算你努力挽留,也無濟於事;或者,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乙個願意重組你的家庭,而且長得比你妻子好看的女人,或者你遇到了乙個在物質層面上可以幫助你的女人,你也會主動向你的妻子提出離婚,即使你的妻子正在努力保住它, 這無濟於事。因為你和你的妻子之間已經有了嚴重的傷害,結婚證現在只是你擺脫婚姻的遮羞布,在某些時候你可以欺騙自己,你們可以互相照顧,至少在頭痛和腦熱的時候是這樣。
真正讓你捨不得脫圍的:你一直沒有找到好家,所以不敢輕易離婚。 事實上,在婚姻和愛情領域確實存在金融交易。 意思是說,當乙個女人長得一般,家庭背景一般的時候,嫁給乙個窮男生也會是乙個大概率的事件,如果在這段時間裡能遇到乙個相貌出眾的窮男生,其實是挺幸運的。 在締結這樣的婚姻之後,對婚姻的忠誠應該得到保證。 同理:作為乙個男人,即使他看起來很出眾,但對於太多對婚姻和愛情的看法被物化的女人來說,你的帥氣在對方的認知中是吃不飽的,因為這個原因,當你無法用自己的外表換取一段令自己滿意的婚姻時,在遇到乙個長相一般的女人之後, 任何時候都請不要嫌棄對方的醜陋。
在選擇婚姻伴侶時,每個人心中都會有自己的標準,但在經歷了一些情感經歷後,他們會發現,即使在愛情領域,也存在夢想無法體現在現實中的尷尬。 這時,有的人繼續以寧願匱乏而非不分青紅皂白的姿態,讓自己走在遇到滿意的婚姻伴侶的道路上,而有的人則在父母強迫婚姻和世俗輿論的壓力下降低了擇偶標準。 為此,在促婚中出現了一種現象:為婚姻而婚姻。 我想說的是,不管結婚的動機是什麼。 結婚後,需要有這樣的心態:兩個人能夠組建家庭,將是一種難得的緣分,既然已經成為夫妻,就應該用心來經營自己現在的感情。
只可惜,有些人明明已經結婚了,但還是有點不甘心,他們很幸運地認為,只要繼續騎驢找馬,就能等到比合法情人更好的異性。 殊不知,背叛本身就對夫妻關係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出於某些實際原因沒有提及離婚,但在婚外情層面推導出的執念,也讓夫妻關係陷入了名存實亡的境地。 這意味著彼此離婚將已成定局,但你只需要等待乙個合適的機會。 請記住:真正相愛的人在談到愛人背叛婚姻時不能敞開心扉。 有些人之所以能對愛人的出軌視而不見,是因為他們不喜歡,或者是因為他們有自己的口袋。
夫妻在經營婚姻的過程中應該避免哪些傷害?
1)防止婚外情。
很多時候,當人們想品嚐新事物時,他們就會捲入婚外情。 一旦婚外情被戀人發現,他會立即與戀人劃清界限,以維護婚姻的完整性。 這個時候,作為忠貞婚姻的一方,他們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努力、孩子、名譽等原因而選擇原諒,但出軌後的傷害,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無動於衷。 不排除有人在出軌後的時期推導出了破罐子,或者愛人對你的出軌行為採取了零容忍的態度,這個時候,你只能面對離婚的現實。
2)堅持責罵、不暴露缺點的原則。
每個人的存在都不是完美的,這意味著每個人都有缺點。 為此,夫妻吵架時,不要為了贏得爭吵而一次又一次地撕扯對方的缺點,而是要保持責罵、不暴露缺點的原則。 另外,很多人會把父母當成自己的底線,所以夫妻之間發生爭執的時候,還是說說而已,而不是捎著對方的父母。 通常,夫妻在吵架時,用不愉快的詞語來形容戀人的父母,很容易讓戀人生氣、生氣。
3)不要懶得好吃。
雖然人們在選擇婚姻伴侶時會考慮對方的外表和家庭背景,但婚姻的本質是共同生活。 這意味著結婚後,每個人在經營婚姻時都需要有一種付出的意識。 在此期間,彼此的賺錢能力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在一方出錢多的時候,一定要出錢多,而不是覺得另一半值得你付出,把自己當成祖先。 記住:夫妻倆非常在意給予的平衡,一旦夫妻在給予上嚴重不平衡,難免會導致夫妻之間的矛盾。
編者按:有乙個詞叫飢餓和飢餓。 這意味著,當許多人在生活中挨餓時,他們根本沒有太多選擇。 以至於一些很難找到結婚物件的家庭,在選擇伴侶時會有這樣的標準:人、異性、沒有年齡。 倒不是因為這些人沒有所謂的擇偶標準,只是他們已經過了適婚年齡,還是單身,不得不向世界低頭。
有些人對婚姻和愛情會有這樣一種態度:如果找不到滿足自己的另一半,就乾脆單身。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對父母的強迫婚姻和世俗觀點感到滿意。 提醒那些為了結婚而結婚的人:結婚後,感恩你的合法情人,為她解全了被父母逼婚的尷尬,用心經營你現在的婚姻生活,而不是在曹瑩心裡做乙個人。
婚姻**來自網路,**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