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彩禮協議,女兒的父母被迫結婚!充滿不朽的跳躍套路山西某訂婚案引發熱議!男子被判處三年徒刑,塵埃落定!雖然丈夫提出上訴,但如果出現新的充分證據,上訴可能會得到支援。 山西的訂婚案可能會朝著這個結果發展。
這位前最高法院法官對訂婚案發表了評論,並提出了三個疑問。 這三個疑問與我之前提出的疑問完全相同,只是措辭略有不同。
總之,有三點值得懷疑的是:1:訂婚當天簽訂了兩份協議,可能涉嫌策劃。
2:當今社會的性開放程度與過去不同,在獲得許可之前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並不少見。 該男子為訂婚支付了一大筆錢,並將這段關係公之於眾,他應該事先核實雙方是否合適。
3:女方遭受**後,居然推動了雙方的婚姻,這與常識相悖,似乎有陰謀的嫌疑。
男人請為此買單,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和異性發生關係一定要小心!在當今社會,彎道超車的例子層出不窮,這與過去的樸素不同。
山西訂婚案從一開始就涉及大量金錢和利益,導致整個案件混亂不堪。
根據大眾輿論,這起訂婚案有很多可疑之處!女人可能真的不想結婚!
乙個真正想結婚的女人,在訂婚時會要求簽署彩禮協議嗎?似乎讓人以為她結婚就是為了錢。 婚房裡的男女關係也是本案的焦點!
是半推半做,還是女人強反抗後被迫?此問題仍未解決。 我只知道那個女人事後很生氣,燒了窗簾,逃出門時還大聲呼救。 這些行為其實可以通過表演來體現!而女人身上的瘀傷,也是故意擠壓就能得到的。
女方訂婚時,要求簽訂彩禮協議,向男方索要房產,涉及諸多金錢利益。 因此,女方很可能是在強迫男方履行彩禮協議的內容。
事後,女方父母焦急催促男女結婚,提前履行約定,支付剩餘彩禮,轉讓財產。 說實話,在得知女兒被未婚妻欺負後,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都會懷疑這個未來女婿的人品,絕不會讓女兒嫁給她。
正常父母的反應通常是要麼與未來女婿的家人交談,要麼直接報警。 然而,女方的父母卻選擇先找女婿商量,然後偷偷錄下來。
錄音完成後,他拿著錄音與男子的父母談判,試圖促成婚姻。 正常的父母可以這樣做嗎?這根本不像是找女兒的公婆,而是別有用心。
重要的是要明白,今天的社會與過去不同。 女人一旦受苦,誰也不願意娶她,父母只能勉強把女兒嫁給欺負她的男人。
在當今社會,遭受暴力的女性往往表現出同情和支援,不鄙視她們,甚至有很多人願意嫁給她們。 現在不僅是訂婚後被虐待的人不怕失去清白,不能結婚,就算是多次離婚的女人也可以再婚。
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女兒的訂婚物件對她不好,父母沒有理由急於讓女兒嫁給這麼壞的男人,除非動機不純潔!
事情就是這樣!在談判過程中,不知道女方是否要求男方提前支付房產費用,並支付剩餘的彩禮。 然而,根據該男子透露的資訊,該女子的父母似乎已經要求該男子提前履行協議。 這是不純動機的表現。 這種不尋常的行為顯然是出於對財產的貪婪。
根據前一天訂婚時簽訂的彩禮協議,我冒昧地猜測,女方的父母如此急於促成婚事,可能是為了讓男方履行彩禮協議,提前轉讓財產。
一旦男人真的結婚了,接下來的事情就更精彩了。 一旦婚姻登記,丈夫按照訂婚時簽訂的彩禮協議支付了剩餘的彩禮並轉移了財產,女方可以訂婚後受到的傷害為由提出離婚,並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這個時候,男人還敢不離婚嗎?
如果你不離婚,我會在5月2日起訴你侵犯我。 有你出去呼救的那段,還有手機錄音的證據,再加上女方堅稱那天不是自願的,很有可能侵權得逞!
想想山東的那個小夥子,他和車裡的物件發生了關係,花了七天時間才報警說自己被侵犯了,他才得逞。 即使案件不成功,女方也有理由提出離婚。 被吃掉的彩禮和房產很可能在手。
眾所周知,國內外虐女的冤案很多!只要女人堅持說是違規,她當時就不同意!
那麼這個人,只要他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他就很有可能會遭殃。 這個山西訂婚案,從頭到尾,感覺像是乙個陷阱!等著先生死了,跳進去。
1:訂婚的人都會簽彩禮協議,這不就是為了錢嗎?對於我得到的小彩禮錢,我不想被吐出來。
2:哪個婚姻介紹所會如此愚蠢地成為中間人、擔保人?婚姻介紹所互相介紹並墜入愛河,婚姻介紹所的任務合同完成。 沒有利益和目的,誰會冒著風險擔保並成為中間人?
3:哪個父母在知道女兒被侵犯後,會急於讓女兒嫁給罪犯?
當父母希望女兒過上幸福的生活時。 明知對方侵犯了女兒,人品有問題,他還是急於促成女兒的婚事。
還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侵犯了使用手機錄音的知識。 我不相信!今天,許多人選擇婚姻作為獲得財富的手段。 作為乙個男人,要小心!不要在不知不覺中落入精心設計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