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律師的社會地位一直不是很高(當然我只說國內,國外不了解),就在最近,江蘇一位女律師在街上被客戶毆打,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律師被法官直接踢出法庭, 這在網際網絡上引起了很多關於律師地位的討論。
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我所了解的律師群體生態,首先,在現實生活中,那些所謂的精英律師,那些穿著得體、出入高檔酒店、坐豪車的精英律師,與現實中的絕大多數律師相去甚遠,哪怕他們窮極了, 很少有人能在有生之年達到它。
其次,律師的地位等級在案件或法院的審理過程中最為明顯,通過與法官的對比,中國法官本身每年有大量的案件,平均有200多起案件,比如重慶渝北區法院就更極端了,乙個法官平均一年要辦理300多起案件。
法官在工作中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往往在上任之初,就會催促雙方抓緊時間說出要點。 但律師的壓力不亞於法官,作為當事人,判決書可能直接決定他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人生方向。
因此,對於這個案子,即使律師壓力很大,時間很緊,他也會做大量的準備工作,想在法庭上把這些事情說出來,全力為當事人爭取乙個好的結果,但往往如果他說得太多,就會受到法官的訓斥和批評, 很少能得到尊重。
而且,判決生效後,無論結果如何,都很少見到有人當場責罵批評法官,更何況拳打腳踢,律師往往成了出氣筒。 也是壓力大、時間緊迫,兩端律師的兢兢業業的工作難免,但法官以這種方式結案,卻顯得很正常,甚至很自在,這就是地位的差異。
而且,裁判文書網不再公開後,律師無法通過公開渠道獲取最新、完整的類案裁判資訊,失去了評價裁判結果的重要依據,也失去了向法院提交裁判的關鍵依據。 要想傾向於裁判相關案件,就只能和法院搞好關係。
因此,我理解,如果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律師界的地位在未來可能會進一步崩潰。 法治環境較好的地方,會更好,但在法治不那麼好的小地方,律師團的地位不僅會迅速下降,甚至可能成為公權的衍生物和附庸。
注意,不要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