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穩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省公安廳在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十嚴管理”和“十嚴管理”(冬季版)的基礎上,結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點,修訂形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十嚴管理”(春季版)措施。
一、甘達車的“三貫”。 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落實大客車、重卡進境大巴、重卡的宣傳提示、安全檢查、排除隱患等工作。 大型客車、重卡進入主線收費站及服務區,提醒其注意路線安全隱患、事故多發路段及行車注意事項; 駕駛證、駕駛證、車輛安全狀況按照清單逐項核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懲處,消除違法狀況。
二是應急管理“三及時”。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保證轄區內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積雪路段規劃預案啟動、改道管控及時、應急處置及時。 按照“一條路、一條政策”和“一條路、多方”協調機制的要求,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和分流管路圖,確保在發生交通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處理,快速恢復交通。
三是道路服務“三強”。 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一早一晚”、週末和法定節假日的執法職責,加強重點時期的安全防控。 基層公安機關在安排值班點、巡查等值班時,要根據“早一夜”、週末、法定節假日交通事故頻發的現實,向“早一夜”、週末、法定節假日傾斜,加大警力配置和三個關鍵時段執法力度。
四是高風險路段“三限制”。 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內長陡下坡路和高風險路段嚴格執行“限路限速限距離”措施。 要“一路一策”控制,優化車輛通行秩序,對易發生事故的重型貨車實施右側行駛,與前車保持不小於50公尺的安全距離,嚴格按照路段限速值衡量執法, 並按照違章標誌對右側駕駛規定者進行處罰。
5.嚴重違反“三法”。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實施超速、酒後駕車、超載、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貨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貨車違停、貨車非法載人等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及七種交通違法行為; 如容易發生事故和事故的機動車輛,如未避開行人、未給優先方讓路、未按規定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逆向行駛、強超強、違反紅綠燈、非法占用道路等。一切有效消除風險,一切最嚴厲的懲罰,一切實施宣傳教育。
六是工作和農業的“兩個實施”。 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抓好工作、農業、返鄉、外出、春耕、春播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首期實施道路巡檢安全檢查。 科學研究判斷轄區內農村工農還兵法,運用農村“兩站一室”“一村一輔警”的管理力量,加強工農集收期路段巡檢安全檢查,防控風險隱患; 嚴厲排查處理乘用車超載、非法運載貨車交通安全隱患。
七、貨車管理“五到位”。 各級公安機關要對武菱巨集光等11款7至9座小型貨車的安全進行嚴格管理,掌握車輛基本資訊到位,掌握車輛行駛路線到位,檢查車輛安全狀況到位,到位開展道路安全檢查; 並落實交通安全提示。全面準確掌握7-9座小貨車和司機的基本資訊,建立台賬,納入重點監管範圍。 全面準確掌握7-9座小型貨車的使用和行駛路線,加強道路巡檢。 如發現車輛未在期限內進行檢查或者報廢的,應當立即扣押,並督促車主按期檢查辦理車輛報廢手續。 對7至9座小型貨車車主進行“一對一”安全提醒和警示,提醒司機和乘客繫好安全帶,注意交通安全。
8、機構監管“三到位”。 各級公安機關要抓到位執法,對轄區內所有貨運裝貨站、車輛檢測機構、駕駛所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依法懲處。 對貨站源頭超載超載、車輛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駕駛培訓學校未落實培訓考試大綱等違法違規行為,限期約談督促整改;情節嚴重或者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9、交通運輸企業“五促”。 各級公安機關繼續推進重點客貨運輸企業風險分析與結果應用,提高企業自有客貨車輛檢查率、報廢率、交通違法處理率、駕駛員檢查率、許可證換證率。 要配合交通部門建立“安全風險研究判斷、縱向推簽、整改反饋”閉環管理機制,綜合運用上門巡查、面談提示、警示、道路檢查管控、聯合懲戒等措施,督促重點交通企業及時整改問題和隱患。
10.宣傳小貼士“七出”。各級公安機關要重點抓好高風險路段安全提示、大型車輛進站人員安全提示、農村集中職農安全提示、廂式貨車交通安全提示、公路服務區安全提示、學校周邊道路安全提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傳提示等。 依託主流平台和新平台,全面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安全知識普及,警示威懾作用強。 在高德和地圖導航中實現載入高危路段及限速、限路、限距等語音提示,精準推送交通安全預警資訊。
甘肅省公安局
編輯 |騎士
校對 |五正寧夏天。
省優秀民警王倩:忠心耿耿、本色本色、履行誓言、關愛群眾、保護安全。
清風 2024]無為公安教你懂賭,拒賭,共建文明生活!
甘肅省印發《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見》。
實錄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設的意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
文藝界聯會新聞]梁州市公安聯文藝界開展“迎年、送春聯、談平”活動,將文化送入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