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師傅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拖車司機,從業近30年,可以說是駕馭嫻熟,熟悉全國各地的道路。 然而,他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每晚收費190元。
這一天,張師傅開著拖車從外地開到杭州,準備在當地的停車場過夜。 然而,當他當天早上準備離開時,被停車場工作人員要求支付190元的停車費。
對於張師傅來說,這樣的停車費是乙個巨大的衝擊。 他解釋說,自己是從外地過來的,來之前已經花了不少油錢和通行費,現在要交近200元的停車費,幾乎沒有剩餘收入。 他想,難道是因為自己是外國人,才會被人這樣公然欺負?
不過,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表示,收費標準清楚地寫在大牌上。 對此,張師傅一怒之下,直接將拖車擋在了停車場門口,並報警要求停車場提供相關證件。
當警察到達時,他們發現後方已經塞滿了其他半掛車。 通過了解事發情況,警方了解到,張師傅是在堅持要求停車場給出合理解釋後才願意移動車輛的。 停車場聲稱,收費規定是多年前就確定的,不能為了張師傅乙個人而改變。
該負責人告訴警方,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已經通過了價格局的審核,但相關檔案不在停車場,暫時無法提供。 這讓張師傅對停車場的解釋感到不可思議。
停車場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建議張師傅先交納190元的停車費,把後面被堵的車輛放行,再去相關部門投訴反映。 不過,張師傅不同意,他覺得這純粹是開玩笑,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做到? 作為運輸司機,他整天奔波於全國各地,連經常回家都很難,這些事情他怎麼能處理?
經查,停車場收費公告上確實說大型車輛前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將收取10元。 收費員說,按照每小時10元的標準,張師傅的車停了19個小時,所以應該交190元的停車費。
然而,張師傅固執地要求對方提供價格驗證檔案,才願意支付停車費。 由於這場鬥爭,其他卡車司機也不滿意,因為停車場裡有數十輛汽車被堵住了。
在情緒激動的人群中,民警耐心地教育了張師傅,並囑咐他妥善保管相關證據。 如果您對停車費有任何疑問,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
杜大爺的觀點:張師傅應該按照停車場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 停車場在公告牌上明確標明收費標準,張師傅作為司機,在進入停車場前應仔細閱讀相關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雖然他說他沒有閱讀標誌上的資訊,但這並不能成為他支付停車費的藉口。 畢竟,每個人都有責任遵守規則,而不是利用自己的外國身份來違反法律。
範阿姨觀點:張師傅有權要求停車場出示價格局審核的相關檔案。 作為外地司機,張師傅可能對停車場的規定了解不夠,不會預料到停車費會這麼高。 停車場無法提供審計檔案,給人的印象是資訊被隱瞞了。 張師傅的**可以理解為,他要求停車場出示相關證件,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受到不公平對待。 本案中,張師傅堅持不交停車費是合理的,他也應到相關部門投訴,以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
法律意見書:1停車場應當明確公示停車收費相關規定和標準,確保使用者能夠合理理解收費情況。
2.根據《**法》第十六條規定,主管機關應當及時公開**定價專案的標準、**定價專案實施的具體情況和**社會調查的結果,以便公眾了解和監督**定價行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主管部門應當審查科學合理的定價依據,主管部門有權在實施定價專案時要求相關程式的論證和規範化,即停車場應當向使用者提供相關規定和標準檔案。
4.停車場收費標準不能提供相關價格審核檔案的,使用者有權向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對停車收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查。
5.根據《**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構成違法行為的行為,主管機關可以採取責令限期改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措施。
6.如果使用者確實對停車費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