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過: Lu Yan
這個春節,資深實習律師張文鵬注定過得不好。
2024年2月7日,張文鵬收到青島市律師協會出具的《立案通知書》,其中稱:
青島市律師協會認定張文鵬涉嫌“違反實習管理規定”和“損害律師職業形象”,決定立案調查。
日前,張文鵬因為挺身而出抵制相關部門“惡意”限制執業,被迫成為法界名人。
據知名律壇此前發表的《為什麼張文鵬拿不到律師證》一文稱,自《法都法》以來:
張文鵬是山東小林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他於2023年1月獲得實習證書,至今已完成一年的實習期。
按照規定,張文鵬可以參加面談,通過面談的,可以取得律師證,正式執業;
但據青島市司法局工作人員介紹,有關部門不願意讓張文鵬通過面談,也沒有給他發律師執照;
張文鵬律師事務所多次與青島市司法局溝通,但對方始終未說出張文鵬不被允許通過面談、未發律師證的具體原因。
張文鵬本人認為,這是因為他幾年來一直堅持保護實習律師權益,舉報律師協會偷稅漏稅、偷稅、律師協會會長舉報賄賂等,遭到相關人員的報復,“惡意”限制執業。
據**文章稱,張文鵬在深圳實習時,曾舉報深圳市律師協會涉嫌偷稅;
2021年8月,深圳市稅務局發布《關於舉報稅務違法行為的簡述通知》,對深圳市律師協會查處補稅75萬餘元、罰款2萬餘元,對張文鵬對稅務工作的關注和支援表示感謝。
此外,近年來,張文鵬還參與了多位律師協會領導對賄賂的舉報和揭露。
例如,深圳市律師協會原會長林長遲向一名法官行賄20萬元,青島市律師協會原會長張金海向教育系統行賄5000歐元。
此外,張文鵬還多次公開發聲,呼籲有關部門認真審視現行律師實習制度存在的系統性問題,呼籲律師協會依法履行職責和職權,呼籲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實習律師和正式執業律師的合法權益。
張文鵬還告訴筆者,他認為自己學習了專業的法律知識,在法律行業有豐富的經驗,在專業和技術上都是合格的法人,“他們為什麼這麼怕我拿到那個律師證? ”
針對青島市律師協會的調查,張文鵬認為:
沒有“違反實習管理規定”或“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 反之,無論是舉報律師協會及其領導的違法犯罪情況,還是抵制有關部門“惡意”限制執業
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是律師的職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