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機已到。
1月29日,延期七次的中國恆大清盤聽證會終於如期在香港法院舉行。 同日,中國恆大被香港法院下令清盤。 在隨後的監管命令聽證會上,安邁管理諮詢***任命兩名董事總經理黃永詩和Edward Simon Middleton為中國恆大的清盤人。
與此同時,中國恒大正處於退市的邊緣。 同日,恆大集團、中國恆大、恆大地產、恆大汽車三家在港股上市的公司宣布停牌。 停牌前,中國恆大報0港元163股,下跌20股87%;恆大地產報告0每股39港元,下跌2股5%;恆大汽車報告0港元229股,下跌18股21%。
然而,恆大的命運還沒有走到盡頭。
對於所有人來說,恆大清算的結果都在意料之中。
在當天的清盤聽證會上,陳敬芬法官明確提到,一年半過去了,恆大集團的債務重組計畫仍然沒有進展。 這也是此前“拒絕”繼續拖延中國恆大清盤聽證會的主要原因。
2022年6月24日,嘉盛環球向香港法院提起針對恆大的清盤呈請,涉及債務金額約8625億港元。
此後,恆大加快了債務重組的程序,以避免清算。 2023年3月,恆大提出債務重組方案,並於同年4月與部分債權人簽署重組支援協議。 然而,2023年9月底和10月初,隨著恆大地產和許家印的調查,中國恆大無法滿足發行新票據的資格,導致前期各方推動的重組計畫無法實施。
在多重因素影響下,2023年12月15日,恆大宣布,2023年4月3日簽署的各項重組支援協議期限均已屆滿,未延期。
在去年12月底的清盤聽證會之前,中國恆大在最後一刻提出了債務重組方案。 據報道,該計畫包括將外國債權人持有的部分債務轉換為該公司和兩家香港上市子公司的股權,並以離岸資產支援的非交易“證書”償還剩餘債務。
然而,當時陳靜凡法官明確表示,新的重組計畫“沒有更多實質內容”。 市場還認為,債權人不太可能接受恆大的新計畫。 此後,恆大的債務重組一直沒有進一步的進展。
市場猜測,中國恆大清盤令的生效可能與新申請人的進入有關。
在清盤聽證會前夕,有訊息稱,乙個由主要海外債券持有人組成的特別小組,合計持有超過20億美元的恆大及其擔保離岸票據,計畫加入清盤呈請。 行業律師表示,此舉增加了法院立即下達清盤令的可能性。
恆大律師在當天提交的檔案中表示,目標是不遲於3月提出新的重組條款,新計畫將A類和C類債權人分為兩個方案。
然而,代表恆大持有人的特別集團顧問(AHG)Kirkland & Ellis LLP的合夥人孫一龍表示,週末協議破裂的最大原因是債權的應計,並指出恆大的立場是所有C類和A類債權人都應按全額權責發生制處理。
他解釋說,這意味著無論他們在岸上有什麼債權,無論他們能夠實現多少價值,他們都可以在香港清盤或香港計畫中要求其債權的全部價值,這對A類債權人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因為這基本上意味著他們獲得的份額較小。 或低於他們應得的。
最終,在1月29日的清盤聽證會上,中國恆大清盤的命運被香港法院“決定”了。
他表示,法院將公司清盤,容許獨立清盤人接管公司,保護和保全公司的資產,並在認為適當時檢討和制定重組計畫,從而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根據德勤去年的分析,一旦恆大最終被清算,債權人的收款率僅為34%。此外,去年9月,許佳音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查處。 鑑於這種情況,債權人目前預計**利率將低於3%。 這也可能促使獨立清盤人重新制定和實施重組計畫。
事實上,公司在被法院清盤後提出和執行債務償還安排計畫的情況並不少見,事實上,就公司而言,此舉的另乙個好處是公司不受許家印的控制,這一直是阻止公司發行新債務工具或新股的監管障礙之一。
杜愛迪還表示,他的團隊將盡一切努力保持集團業務的執行,首要任務是盡可能地保留、重組或繼續經營恆大的業務。 它將系統地保護恆大的價值,從而增加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償還貸款的機會。
在被勒令清算後,恆大集團CEO肖恩也迅速回應,表示集團和中國恆大已盡最大努力抗辯海外清盤呈請。
法院今天的裁決違背了我們的初衷,我們只能表示,我們已經盡力了,對此感到遺憾。 表示將穩步推進集團業務正常執行,積極與清算人溝通,配合清算人依法履行相關程式,按照國際慣例和市場規則推進債務解決等工作。 穩步推進保障樓宇交付等重點工作。
據稱,恆大可以對清盤令提出上訴,但清算程式將在上訴期間繼續進行。 清盤令發出後,市場最關心的是恆大資產將如何處理。
根據2021年高等法院與香港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承認和協助破產程式的會議記錄》,香港清盤人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承認香港的破產程式, 內地破產管理人也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承認內地的破產程式。
隨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雙方達成的共識,制定了《關於啟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承認和協助破產程式試點的意見》。 《條例》規定,香港清盤人可以向三個試點城市(上海、深圳、廈門)的地方法院申請承認和協助,但須符合以下條件:(1)債務人的利益中心(通常是註冊地)在香港; (二)債務人主要資產在試點中心; (3) 香港的程式必須是強制清盤、自願清盤或債務重組。
分析指出,雖然恆大在上述三個試點城市的資產並不多,包括深圳的大量城市更新專案,但考慮到恆大目前的專案業態,在三個城市擁有可處置的優質資產的可能性並不高,而且前面也有保障交付的樓宇, 因此,債權人可以選擇的資產並不多。
此外,本次法院發出的海外清盤令涉及的主體是“中國恆大”。 當時,恆大集團為了實現上市計畫,採用了紅籌架構,即中國公司通過借殼在海外上市,而“中國恆大”是恆大集團在開曼群島註冊的“空殼”公司,因此“中國恆大”下的實體業務並不多。
肖恩在回應中也明確表示,恆大集團等境內外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實體,目前的管理和運營體制保持不變。 因此,有業內人士指出,“中國恆大”的清算只導致恆大集團失去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對境內資產的影響有限。
黃亦強調,高等法院下令的清盤令僅針對母公司中國恆大集團,清盤人不會對集團子公司的運營產生直接影響,尤其是那些在中國大陸經營的子公司,不會受到清盤的影響,安邁希望與恆大現有管理層合作,達成乙個解決方案,將對所有利益相關者的進一步影響降至最低。
儘管如此,不可否認的是,恆大已經走到了最後階段。
雖然恆大還在積極減債,但鉅額債務還是像乙個無底洞。 根據中國恆大財報資料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中國恆大負債總額為239萬億元,總資產174萬億元,淨資產-6442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2022年淨虧損1059億元。
1月25日晚間,中國恆大披露,其子公司恆大地產集團為1總代價為376億元**汕頭恒明地產開發***65%權益。 中國恆大表示,轉讓完成後,受讓方將承擔專案公司及專案的開發建設,全力推動專案復工復產,確保實現“保樓交付、保民生、保穩定”目標。
如今,“保障樓宇交付”已成為恆大集團唯一的“歷史任務”。 據市場統計,截至2021年雷雨發生時,恆大共計交付150萬套**,其中2022年交付約30萬套,2023年上半年交付約24萬套。 當150萬套**交付時,“恆大”消散在歷史的長河中。
對於中國房地產來說,曾經的“第一房地產公司”恆大終於走下坡路,這也意味著過去無序快速擴張的時代正式結束。
這股房地產市場的“大浪”還在持續,不知道有多少像恆大這樣的危險企業即將倒下,但最終留下來的,一定是長期穩定經營的健康企業,這也是房地產行業新發展模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