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欣,本報記者。
今年春節期間,民航客運量有望達到8000萬人次。 近期,多家航空公司對退票改簽規則進行了調整,包括擴大免費退票改簽範圍、放寬因病退改簽規則等,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長期以來,退票改簽難費的問題一直飽受詬病,相關法規的出台讓不少旅客期盼少“麻煩”,讓退票體驗更好。 然而,新華社《每日電訊報》記者的調查發現,免費退票、改簽機票難的頑固問題依然存在。
以南航為例,在黑貓投訴平台上,過去乙個月的投訴數量為912起,其中不少涉及錯購機票的高額退票手續費,一些擁有最終解釋權的“公司規定”仍在阻撓不少人的春節出行。
我在兩個小時內發現我買錯了票。
有多少人能做到”。
一位乘客抱怨說,她在南航APP上購買了2月20日從北京到揭陽的機票,發現自己買錯了日期後,又重新購買了2月19日的機票。 之後,訴求通過南航APP的人工客服和官方**體現出來,要求在2月20日退票,不收取手續費。 但是,客服回覆說沒有資格獲得免費退款。
經過反覆協商,客服表示免費退款“必須在購票後兩小時內申請”,這是“公司的規定”,最終南航“按照公司規定”收取了340元的退票費。
2018年,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發布了《關於完善民航票務服務的通知》,明確航空公司應為購錯機票(如姓名寫錯、重複購票等)的旅客提供免費救濟。 在界定旅客誤購情形時,應把握合理性、包容性原則,航空公司不能證明旅客沒有誤購的,視為誤購,提供免費退票等服務。
據該乘客稱,航空公司在定義錯誤購買時沒有執行“合理性和容忍度”的原則。 此外,航空公司沒有證據證明她不是錯誤購買機票,但並不認為這是錯誤。 所有這些做法都違背了民航局檔案的精神。
客服表示,免費退票“必須在購票後兩小時內申請”,這是“公司規定”,但是沒有渠道可以找到這個規定,乘客質疑,“為什麼這個規定不對外開放? 有多少人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現你買錯了票? ”
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有很多關於錯購門票退款困難的投訴。
“門票1800元,退票費1500元”!
一位乘客抱怨說,她本來打算買一張1月13日從墨爾本到上海的南航機票,但因為看錯了時間,她誤買了1月30日的機票。 她在 1 月 1 日發現了這個錯誤,並立即聯絡航空公司要求退款。 提前1月30日整整乙個月,不會影響機票銷售,但航空公司還是要向她收取1500元左右的退票費,而她的機票全額只有1800元。 隨後,她選擇了改簽,經過多次溝通,她還是補了960元的高額改簽費。
民航局《關於完善民航票務服務的通知》明確指出,航空公司應合理確定客票退變更收費標準,制定客票退變更的“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的票價等級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級收費標準,不能簡單地規定**客票不允許退票、改簽。
相關專家表示,民航局條例中的“合理梯隊收費標準”尚未細化,使航空公司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遵循“機票折扣越高,退改簽費比例越高”的規則,制定不合理、不公平的收費標準。
滿足某些條件”。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變得“絕對不符合資格”。
有旅客投訴稱,1月19日上午,他通過微信小程式購買了一張南航聯程機票,從深圳飛往北京,再到大慶。 但3個小時後,我發現日期和乘客不對,於是趕緊給航空公司客服**,但打不通,說明客服很忙。
1月20日,他匆匆驅車80多公里到深圳寶安機場的南航櫃檯辦理退票事宜,但客服態度強硬,稱按照公司規定,不符合免費退票條件,2200元的機票只能退票900元以上, “無緣無故吃了1200多元”。雙方爭吵了乙個小時,但一直沒有解決。
近日發布的《關於調整南航退票變更規則的公告》明確,將進一步擴大免費退票和變更的範圍。 購票時如出現姓名、證書、行程、日期、艙位等資訊填寫錯誤,以及因誤操作導致重複購票的,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免費退票。 新規則將於 2024 年 1 月 10 日起適用。
許多旅行者的投訴報告說,新規定在“滿足某些條件”方面模稜兩可。 航空公司沒有公布“一定條件”是什麼,“最終解釋權”保護了公司的利益,但沒有考慮乘客的權益。
2月2日,南航書面回覆記者表示,將針對取消變更條款缺乏細節的問題及時改進。
受訪專家表示,航空公司“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免費退票”應該具體說明條件是什麼,否則下次乘客買錯機票,還是沒有規則可循,最後合同就變成了“按麻煩辦事”,誰投訴就解決給誰, 誰來快速解決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民航服務於公眾,退票規則不能由航空公司單方面決定。 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退改簽費的監管,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和指導,共同改善民航票務服務,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新華每日電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