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譽為“中國AI教父”的李一舟被曝出從中國知名AI模型和AI創作分享社群“LiLibai”中“運送”模型,並將其用於商業化。
目前,已有公開報道稱liblibai表示已訴諸法律手段。
報告還強調,立立白團隊諮詢了相關智財權律師,認為示範產權問題比塗文生案還要複雜。
那麼,AI模型的產權有多複雜呢? 擅自從其他平台“運輸”AI模型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責任?
一Lilibbai的維權已經啟動,以保護AI模型
從2023年開始,隨著人工智慧的普及,法律界也在熱議與人工智慧相關的法律問題。
當時,關於AI模型學習的訓練資料的法律問題的討論較多; 人工智慧模型生成的內容的法律定性和侵權問題; 人工智慧生成的虛假資訊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但關於人工智慧模型本身是什麼以及如何保護它的討論很少。
造成這種情況的乙個重要原因,就是行業內大量的AI模型是開源的,很少有人會追究自己的法律責任,或者是完全閉源的,無法被第三方獲取。
因此,對李一舟“處理AI模型”事件的“liblibai”調查,也會讓業界開始更加關注AI模型的法律保護。
如果要保護 AI 模型,首先需要明確 AI 模型是什麼。
根據對Microsoft的Copilot模型的查詢,AI模型是指使用數學、統計學、電腦科學和機器學習領域的方法,以一定的規律性和可觀性來分析、處理和優化資料的數學模型。 簡單地說,人工智慧模型是將“資料”轉化為“智慧型”的數學模型。
在人工智慧領域,模型通常由兩個關鍵元件組成:
引數:這些類似於記錄模型狀態的旋鈕。 引數的值在訓練過程中不斷調整,以適應不同的資料。
建築:架構定義引數的連線方式以及它們之間的層次結構。 不同的架構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即使引數的數量和值相同。
因此,簡單來說,AI模型是乙個數學模型,包括引數和架構,輸出內容是使用構建的架構通過引數進行調整的。
二. 二.第二開源社群的AI模型有哪些合法權利?
人工智慧模型在保護引數和架構的數學模型方面將涉及哪些法律權利?
基於上述技術角度對AI模型的分析,根據法律,AI模型的開發者和發布者以及AI模型社群可能擁有的合法權利可能涉及:
專利
如上所述,人工智慧模型主要是引數和架構的數學模型,根據《專利法》第25條,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可申請專利。
然而,在2019年,針對人工智慧修訂並制定了《專利審查指南》《關於審查具有演算法特徵的發明專利申請或者業務規則和方法的規定》的審查規則。
根據新的考試規則,尤其是AI模型中的引數化部分如果能夠解決新的技術問題,達到新的技術效果(無論是基礎模型還是優化模型),就能滿足專利法規定的創造性審查要求,並可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AI模型開發者可以申請註冊專利以保護其智財權
但是,在2024年2月SORA誕生時,如果AI模型被另乙個大型AI模型訓練,或者通過自動訓練獲得相關引數,則需要考慮AI不能成為專利主體,因此不能被授予專利。
軟體著作權
AI模型的架構部分通常體現為軟體的形式,由計算機或其他具有資訊處理能力的裝置直接執行,或者是可以自動轉換為**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符號語句序列,尤其是基礎模型。 例如,常見的神經網路、轉換器和卷積神經網路都將執行操作。 對於**所體現的部分,通常可以作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在法律上受到保護。
然而,目前類似於“liblibai”的AI模型通常都是基於第三方基礎模型進行進一步優化(例如,“liblibai”大多基於穩定擴散底層模型的各種微調模型,包括LoRa、Control Net等),優化模型通常不會調整基礎模型的**,而是對基礎模型中的引數進行調整。在liblibai上發布的AI模型往往很難擁有底層模型架構的軟體著作權,需要評估它們是否能受到專利權的保護。
商業秘密
雖然大量的AI模型,尤其是AI模型社群發布的模型,都是開源模型,但仍有許多模型不是開源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公開的。 如果開發者採取了技術保護措施,可以通過商業秘密進行保護。
違反開源許可證
目前,AI模型社群(如“Liblibai”或國外GitHub)上發布的模型大多是開源模型,發布者在發布時可以選擇不同的開源許可證(如Apache、BSD、GPL等)。 在各種開源許可證下,使用者需要根據開源許可證的要求使用開源 AI 模型。
特別需要注意相關開源協議是否允許商業使用,如果不允許商業使用,將相關AI模型用於商業使用是違反開源協議的,AI模型發布者可以追究其違約的法律責任。
同時,許多AI模型社群(如“LiBlibai”)會在使用者協議中明確宣告“經您授權,我們有權對您以自己名義上傳和發布的內容進行維權,必要時委託專業第三方進行維權, 包括但不限於:監控侵權行為、傳送維權函、提起訴訟或仲裁等。 ”
因此,對於AI模型的侵權和違約行為,AI模型社群也有主張侵權的可能。
基於資料的優勢
還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可能,擅自傳輸大量第三方AI模型社群資料。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不正當搬遷行為實質上取代了搬遷方提供的服務,影響了搬遷方的正常經營,非法利用了搬遷方的經營成果,破壞了搬遷方的市場競爭優勢,也構成搬遷方侵犯被移動的AI模型社群的資料權益
三結論
因此,對於未經授權轉讓的AI模型,AI模型建立者和發布者可以通過專利權、軟體著作權、開源協議、商業秘密等方式保護自己的權利,而AI模型社群可以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下的資料權益來保護其經濟利益。
製造|世衛組織|簡介 |邵仕楠,《網際網絡法律評論》特約專家。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合夥人。
專業領域:智財權、爭議解決、監管與合規。
從事企業合規和智財權法律事務十餘年,專注於解決網際網絡合規、資料合規、智財權合規等各類案件。 為大量電信公司、網際網絡公司、資訊科技公司、元宇宙企業提供合規解決方案,解決疑難複雜的訴訟案件。 曾在某大型知名網際網絡公司工作多年,擅長設計以業務目標為核心的合規解決方案。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碩士。
免責宣告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平台無關。 平台對文字中的陳述和意見保持中立,不對其中包含的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