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經緯2月25日電 2月25日,武漢當代明誠文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明誠”)宣布,公司擬被湖北證券監督管理局罰款760萬元。
*:*ST明誠公告。
經查處,*ST明誠涉嫌資訊洩露違法行為如下:
2020年年報披露的擔保事項存在重大遺漏。 公司為關聯方現代投資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四項擔保、公司為玉石礦業向中歐集團提供貸款的擔保、公司為新營開曼向亞足聯的付款義務提供的全額擔保、公司為現代足球俱樂部向曾某超貸款提供的擔保未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以下簡稱《**法》)第197條第2款規定的重大遺漏。
2023年11月13日,*ST明誠發布《關於終止公司與原控股子公司與亞洲足球聯合會擔保的公告》,使公司為新英格蘭開曼群島向亞足聯的付款義務提供充分擔保。 如公司重組方案所披露,現代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已向公司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依法無條件免除公司對現代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債務,金額與公司賠償責任相同,並解除公司不合規的擔保。
2020年年報中存在虛假條目。 *ST明誠在觸發回購義務時未在2020年年報中將股權投資基金2021萬元的回購債務確認為負債,構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虛假記錄。
2021 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條目。 *ST明誠回購債務未確認負債、收入確認不準確、存貨減值不足、商譽減值不準確,均導致2021年年報財務報表中收入98420166誇大89元,少計減值金額31051765099元,少計負債3000萬元,使利潤總額虛高40893781788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虛假記錄。
此外,*ST明誠未及時披露仲裁資訊和關聯交易。
基於上述違法行為,湖北證券監督管理局擬作出以下決定:
向*ST Mingcheng發出警告,並處以760萬元的罰款; 對時任董事長易仁濤發出警告,處以400萬元罰款; 時任副總經理兼首席財務官的李振宇被處以警告,並處以170萬元罰款。 此外,對高偉、閆愛華、俞凌霄等有關方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ST明誠主營業務為影視傳媒業務和體育業務,主要產品包括影視劇、藝人經紀、廣告、製作、體育營銷、體育**、體育旅遊、體育經紀、場館運營、體育產品、影院、體育版權等。
業績方面,2023年,*ST明誠預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2200萬元至320萬元,較去年同期扭虧為盈。 本次業績預收,主要是由於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寧成(香港)**清算、公司重組計畫完成實施等非經常性損益事件導致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影響245萬元至370萬元。
二級市場方面,*ST明誠收盤上漲237%比173股,總市值35億元。 (中信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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