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計畫新年粉絲訓練營“商瑛的改革:古代中國的政治變遷與社會動盪”。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商鞅法,首先,我們簡單說一下商鞅法:
商朝改革,又稱秦國商朝改革,是中國古代歷史上重要的社會和政治改革,發生在西元前 356 年至西元前 350 年之間,由秦國政治家商英領導。 這項改革的核心目標是加強權力集中,提高國家的軍事和經濟實力。
1.土地和農業政策:
商鞛實行國有土地,推行井田制度,鼓勵農業生產。 此舉不僅使國家能夠更有效地控制土地資源,而且促進了農業的繁榮,為秦國的經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軍事改革:
實行軍功稱制度是商朝改革的一項關鍵舉措。 商鞅根據軍功授予爵位和土地,成功地激發了士兵的戰鬥意志,為秦國的軍事實力提供了可靠的支援。
3. 法律和行政改革
商鞛制定了嚴格的法律,加強了執法力度,建立了中央集權的行政制度。 這一改革加強了國家的統治,提高了行政效率,為秦國的政治穩定奠定了基礎。
4.社會控制:
通過聯席會議法的實施,商鞅加強了社會控制和法律約束。 這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秩序,但也引起了一些爭議。
5. 影響
這些激進的改革對當時秦國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積極的影響包括增加秦國的權力,為後來的六國統一奠定了基礎。 然而,這些變化也引起了社會不穩定和貴族的反對。
在漫長的歷史程序中,商朝改革體現了中國法家思想的乙個重要方面,對後世特別是秦朝法治的統一和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然而,這些改革也被批評為過於嚴厲,導致社會動盪和人類苦難。 總的來說,商朝改革是乙個複雜多方面的歷史事件,既有正面的,也有爭議的,也有負面的。
二、商鞅轉化定律和商鞅法
在網路上收集相關資料時,我發現有一句話可以客觀評價尚馬丁:
極其粗心大意,做公眾而不是自私”。
首先,商朝改革法確實使秦國強大起來,統一了整個中國,這或許是哪個時代秦國最好的解決辦法。 其次,《商鞅改革法》中有很多細節要清除社會上的貴族寄生蟲,《商鞅改革法》強調全國每個人都需要遵守法律,這對普通公民來說是公平的,因為如果是在一人統治的國家,假設一些當權者有自己的小心思, 那麼就很難保證普通公民的正義,如果每個人都遵守法律,那麼整個國家就會形成積極的反饋,變得越來越強大。
但是,商朝改革法中思想的統一和權力的集中,並沒有被現在的社會所接受,而是應該結合當時的戰國時期來考慮。
相關史料評論如下:
在《史記》中,太師公對商英的評價令人印象深刻:“商駿,他的才華也是乙個卑鄙的人。 這種刻薄的評論使商鞅在史料上引起了爭議。 然而,在《範穗和蔡澤烈傳》中,程應侯範菊卻對商英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評價:“極度粗心、公開、自私。 這兩條截然相反的評價,引發了人們對商瑛真面目的深刻反思。
範舉在評價商英時認為,商英“無後顧之憂,盡力為公辦,不為私利”,強調他對官務的敬業和忠誠。 商鞅在治理秦國時,用刀鋸法戒奸惡,信以賞罰來統治,奠定了秦國的強勢基礎。 範菊的評價是基於他與商英共事的經歷,是同為繼任者對商英的客觀評價。
然而,太師公的評價卻相當犀利,稱商英為“有才華又刻薄的人”。 這個評價有一定的主觀色彩,或許是因為太史公對商英強硬的改革方式和個人作風不滿。 這也提出了乙個問題,即歷史記錄中的評價應該基於誰的觀點?
在這場商鷹評價的較量中,我們需要了解《史記》的兩個不同方面。 一方面,《史記》記載了史實,比如範菊的評價,可以看作是對史事的客觀記錄; 另一方面,《史記》中也包含了作者的一些個人評論,龔太師的評價就屬於這一類。 因此,我們應該意識到歷史記錄中客觀事實與主觀評價之間的差異。
商英在史書中的評價,不僅是對他個人的判斷,更是對歷史時期政治形勢的反映。 正如範菊所說,“什麼是不可能的? 商朝的改革雖然激進,但在秦國的實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他的評價既受到崇拜者的讚揚,也受到評論家的批評。 商鞅的形象,就像他所推動的變革一樣,既有光榮的一面,也有爭議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