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安委辦公室、省消安委聯發檔案,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省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管理。
本次專項治理主要集中在以下14個方面:
一種)。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民用建築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充電
二)。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拉電線、插座充電
3)電動自行車應避免在室內停放和充電;
四)。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乘客電梯
5)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以堵塞消防栓、堵塞消防車通道或占用防火間距;
6)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劃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車位、充電設施;
7)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車位和充電設施,改造優化通道;
8)電動自行車集中停車位和充電設施應獨立設定,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安裝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建築物其他部分防火隔開;
9)電動自行車集中停車場所和充電設施應配備乾粉滅火器、簡易灑水器等必要的消防裝置,充電設施應配備自動斷電功能
10)鼓勵居民小區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慧型技術手段,對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進行監控和預警;
十一)。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生產、未按照3C認證要求生產的行為
十二)。嚴厲查處無證銷售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行為
十三)。嚴查處理限速器、外圍電池支架拆卸、更換大功率電池等非法、擅自改裝關鍵零部件的行為
14)根據《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和分工方案》(安徽安邦2022年第87號)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全鏈條監管職責,加強生產源頭管理, 電動自行車的流通和銷售、最終用途和拆解。
同時,省安委辦公室和省消費者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求各地加快解決群眾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不便等實際問題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檢驗、監督考核,並將有關情況納入季度安全生產“賽馬”。
*:江淮早報編輯:周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