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分類
田徑分為兩類:田徑比賽。 在田徑比賽中,按時間計算成績的賽事稱為田徑賽; 按海拔或距離計算結果的事件稱為野外比賽。 主要包括競走、跑步、跳躍、投擲和由跑、跳、跳、拋組成的全能運動。
野外比賽分為跳躍和投擲,其中跳躍專案有:跳高、跳遠、跳遠、撐桿跳高; 投擲專案有:鉛球、鐵餅、標槍、錘子投擲等。
田徑賽是田徑運動的一種,是在田徑場的跑道上或指定道路上進行的跑步和步行專案的總稱。
田徑和接力專案包括:短跑、接力、耐力、正賽和跨欄; 其中,短跑專案包括6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 接力專案包括4100公尺和4400公尺; 耐力專案包括800公尺、1500公尺、3000公尺障礙賽、5000公尺、10000公尺和馬拉松; 國際比賽中競走專案的距離一般為20公里和50公里,青少年運動員競走專案的距離從1500公尺到10公里不等; 跨欄專案分為女子100公尺欄、男子110公尺欄和男子、女子400公尺欄。
比賽規則
田徑規則
遊戲的一般規則。 1) 辦理登機手續。2)進入會場。
3)遊戲順序。
4)比賽數量。
5)成就衡量。
6)排名確定。
7)比賽的成功通過舉起白旗來表示。
8)高度專案符號。成功 O,失敗 X,無跳躍。
1. 請假。
9) 其他。傳球比賽,拖延比賽,阻擋。
具體法律。 跳高
1)運動員必須單腳跳躍。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試跳失敗:
由於運動員的跳躍,橫桿無法停留在橫桿支撐上。
在越過橫樑之前。 運動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在地面或著陸區之前沿垂直平面接觸橫桿。
跳遠
以下情況應判斷為嘗試失敗:
1)在沒有跳躍的助跑中或跳躍期間,運動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在起跑線之前都接觸地面。
2)從跳板兩端外側跳躍,無論是否超過起飛線的延伸。
3)接觸起飛線和著陸區之間的地面。
4) 在助跑或跳躍過程中採取任何翻筋斗姿勢。
5)著陸過程中接觸著陸區外的地面,著陸區外的接觸點比著陸區內最近的接觸點更接近起飛線。
6)離開著陸區時,運動員在著陸區外的第乙個接觸點比著陸區內最近的接觸點和著陸區失去平衡留下的任何痕跡更接近起跑線。
跳遠
跳遠的規則適用於**的跳遠。
投擲物品
1)在投擲圈內完成鉛球或錘子投擲。在跑道上完成標槍投擲。 嘗試投擲圓圈時,您必須從靜止位置開始。
2)在以下情況下,將判斷為嘗試失敗。
鉛球或標槍射擊位置不符合規定。
進入投擲場並開始嘗試後,身體的任何部位都接觸擂台的上邊緣或擂台外的地面。
推鉛球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接觸腳趾板的頂部邊緣。
投擲標槍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接觸投擲區標記線或線外的地面。
3)如果在投擲嘗試過程中沒有違反上述各項投擲專案的相關規則,運動員可以中止投擲嘗試的開始,並可以將裝置放置在投擲圈或跑道內或外,或離開投擲圈或跑道。
4)儀器著陸的第一名。第二次觸地時,觸及著陸區角線或落在角度線外,判定為不合格。
5)運動員只有在器材落地後才能離開投擲圈或跑道。
當試投在圓圈內完成時,離開投擲圈時,鐵圈的上邊緣或圓圈外的地面應完全在圓圈外的白線後面。
投擲標槍時,當運動員離開跑道時,首先要觸控的是跑道標記或跑道外的地面,它完全在投擲弧線兩端的白線後面,垂直於跑道標記線。
6)每次嘗試後,應將儀器放回投擲圈或跑道附近的區域,不得向後拋。
賽道規則
場地賽一般分為四輪:第一輪、第二輪、半決賽和決賽。 比賽的安排和分組以及每次比賽的錄取人數由報名人數決定。 在預賽中,成績好的運動員應盡可能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小組。 在隨後的幾輪比賽中,根據運動員在上一輪比賽中的表現進行分組。 如果可能的話,來自同一國家或地區的運動員應該分開。
參加場地賽的運動員必須準時到達賽前控制中心辦理登機手續。不符合服裝、號碼、釘鞋和隨身旅行包等要求的人將不被允許進入遊戲。 未具名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在國際比賽中,所有400公尺或以下的田徑專案都必須使用深蹲起跑和起跑塊。 初學者的密碼是:"每個都到位"、"製備",終於發令槍響了。 在"每個都到位"(onyourmarks) 和"製備"(設定) 密碼之後,參賽者應立即完成相關動作,否則將構成起跑犯規。 如果運動員衝上去,首發者宣布起跑犯規。 首次起跑時犯規的運動員應給予警告,除全能專案外,每個專案只允許一次起跑犯規,不得取消參賽資格,後續每次起跑犯規將被取消資格。
400公尺及以下專案(包括4x100公尺、4x400公尺接力跑)和800公尺跑均為單獨的車道跑和一些單獨的場地賽,跑數將通過抽籤決定。 參賽者如越過跑道、獲得實際利益、與其他參賽者相撞或阻礙,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如果參賽者被推離或推出指定跑道,只要他或她沒有獲得實際利益並且不影響他人,他或她就不能被取消資格。 同樣,任何參賽者在彎道的直道或賽道外側越過他或她的賽道,只要他沒有獲得實際優勢並阻礙他人,就不會犯規。
400公尺以上(不包括400公尺)的田徑專案將從站立開始。 初學者的密碼是:"每個都到位"當所有參賽者都準備好在起跑線後停下來時,可以開槍開始比賽。
在接力賽中,運動員必須在20公尺的接力區內完成接力棒交接。 "在中繼區域內"該決定是基於指揮棒的位置,而不是參與者的身體或四肢的位置。 接力棒必須握在手中,直到比賽結束。 接力棒交接後,運動員應留在球隊的賽道上,以免因傷害他人而被取消資格。 任何放下接力棒的人都必須自己取回,並且必須穿過自己的跑道取回接力棒,而不會打擾他人。
4x100公尺接力跑是分道的,接力棒手可以在接力區的前10公尺內開始。 在4x400公尺接力跑中,第一名和第二名跑者跑第一和第二彎是分道,第二桿的跑者必須跑到車道線後面才能自由搶車道。 第一接力棒的傳遞必須在參賽者指定的跑道內進行,裁判員將按照第二、第三接力棒運動員通過200公尺起點的順序,讓接力區內第三、第四接力棒的隊友由內向外傳遞。 所有接力棒手都不得在接力區外起跑。
風速。 在100公尺、200公尺、100公尺欄和110公尺欄比賽中,如果順風超過2m s,運動員就不能創造新的紀錄。
公路賽。 奧運會公路賽包括男子和女子20公里競走、男子50公里競走以及男子和女子馬拉松。 當起跑員將運動員召集到起跑線時,運動員按抽籤順序排列。 當發令槍響起時,任何跑兩次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有6-9名專職競走裁判員對運動員進行監督。 根據規則,他們不能使用任何裝置來幫助他們判斷,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來判斷運動員是否犯規。 當競走運動員發現違反競走技術的跡象時,他或她應該發出黃牌警告,並在比賽結束後向裁判報告。 當運動員以違反競走技術規則的方式旅行並表現出明顯的起跳或膝蓋彎曲時,競走裁判員必須"張巨集佳被送去競走裁判。 當競走裁判員收到同一運動員的不同競走裁判員的三張紅牌時,該運動員將被取消比賽資格,裁判員或裁判員的助理將出示紅牌通知他/她。
贏。 軀幹最先觸及終點線的運動員是贏家。 在田徑運動中,所有專案的參賽者的排名取決於他們的軀幹(不包括頭部、頸部、手臂、腿部、手或腳)沿垂直平面到達終點線的順序,第一名獲得第一名。 如果運動員在任何比賽中的得分相同,終點線的裁判員應考慮有關運動員在1 1000秒內的實際成績。 如果結果仍然相等,有關運動員應繼續進行下一場比賽。 如果實際條件不允許,則通過抽籤確定參加下一場比賽的候選人。 決賽中,第一名成績相同,裁判有權決定是否重賽,如果沒有無條件重賽,第一名將打平; 對於具有相同結果的其他排名,它們將被視為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