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藥相容的意義:提高效率,擴大適用範圍,減少不良反應。
二是內容的相容性。
1.單線單線是指使用單一藥物來治療疾病,即對於病情簡單的人,只能使用一種靶向藥物來獲得療效。 如青津三,只用黃芩**輕度肺熱咳嗽; 杜良丸,單次使用當歸**,頭痛等。
2.鬍鬚相對必須,即兩種或兩種以上療效相近的藥物聯合使用,能顯著增強其原有療效。 例如,石膏與智木相容,可顯著增強清熱驅火效果; 大黃與芒草鹽混合,可明顯增強通便效果。 配伍一般是同類藥物的組合,構成複方藥配伍的核心,是中藥配伍應用的主要形式之一。
3.互使階段,即在療效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藥物,主輔藥聯合使用後,可以提高主藥的療效。 例如,黃芪與茯苓**脾虛水腫,黃芪是補氣補水的主要藥物,茯苓可通過水脾增強黃芪對氣和水的作用; 大黃與玉蘭樹皮**熱結便秘,大黃是散熱和瀉藥的主要藥物,玉蘭樹皮能除去充氣,能促進停滯的下行運動,增強大黃的作用。 配伍不一定是同一種藥,一主一輔,相輔相成,這是中藥常用的配伍形式。
4.互相敬畏對彼此的恐懼,即一種藥物或***的毒性反應可以通過另一種藥物來減輕或消除。 例如,生理減少或消除了生白霞和盛天南行的毒性,即生八霞和生天南行懼生薑; 甘穗怕棗,因為棗能抑制甘綏鈞的毒追水,有損義氣,是臨床上常用的毒性、兇猛或強力的藥物的配伍方法。
5.自相殘殺殺傷,即一種藥物可以減少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或者如生薑可以減少或消除生八俠和生南行的毒性,或者說生薑可以殺死生八俠和生甘南行的毒性。 互相殘殺,互相恐懼,其實是從兩個不同角度對同一相容關係的描述,是藥物相容性的對應關係。
6.相互邪惡互惡,即兩種藥物合用後,各自的性質相互制約,原有功效降低甚至喪失。 例如,乾薑和黃芩是厭惡的,因為乾薑的肺和胃溫暖作用和黃芩的肺和胃清胃作用會相互抑制,降低療效; 人參是邪惡的,因為它可以削弱人參的補氣作用。 在臨床實踐中應盡可能避免這種相容性。
7.恰恰相反相反,兩種藥物聯合使用後,可產生毒性反應或***,如藥物使用禁忌症所述"《十九種恐懼》相關藥物。 這是相容的禁忌症,原則上不能一起使用。
使用中藥的禁忌症。
第1點:相容性禁忌症。
1.十八反十八反歌:“本草明說十八反,半貝類攻烏克蘭,藻戟和芫荽戰草,人參牡丹叛藜麥。 “共記錄到18種相反的藥物,分別是烏頭抗半夏、甜瓜枯萎病、脆皮、白根、白和; 甘草抗海藻、大戟屬、甘水、香菜; 藜麥抗人參、槐花、沙參、丹參、黃芩、芩芋、牡丹。
2.十九怕 十九怕歌:“硫磺是火的精華,溥耙一見鐘情,汞墨和砷就看,狼毒最怕密宗僧人,巴豆最強,偏牽牛花不戀愛,丁香墨和鬱金香看,牙硝酸鹽難適應北京三稜, 四川五草吳不順,人參最怕五靈脂,關桂山能調空調,若是石脂會欺負對方,大範秀和一副乖乖叛逆的樣子,大炮又炙又焦。共記錄到硫磺和恐懼症、汞和砷、狼毒和密宗和尚、巴豆和矮牽牛、丁香和鬱金香、牙齒硝酸鹽和三角邊、川吳和草吳和犀牛角、人參和五靈脂、關桂和紅石脂肪。
第2點:妊娠藥物的禁忌症。
妊娠藥物是禁忌的,因為有些藥物有可能損害胎兒成分並導致流產,因此除了終止妊娠和引產外,懷孕期間應禁止或謹慎使用。 根據藥物對胎兒成分的損害程度不同,一般分為兩類:禁止和謹慎。 禁用藥物大多為劇毒或烈性醫藥產品,如甲雀、麝香、巴豆、甘水、水蛭、三角、薑黃等。 慎用藥物主要有瘀滯經絡迴圈性強、氣、癲癇、熱刺、滑毒的藥物,如牛膝草、桃仁、紅花、柑橘、大黃、硝酸芒草等。
一般應避免使用所有禁忌藥物,以防止發生事故。 孕婦若患上嚴重疾病,可酌情慎用,但必須準確辨別病態,把握治療劑量和療程,選擇合適的配製方法和配伍,確保用藥安全。 比如明朝的吳能治好孕婦的疫情、便秘、腹脹痛等。
要點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症。
服藥時的飲食禁忌是指服藥期間不宜食用的食物,簡稱食物禁忌,也俗稱禁忌。 一般來說,患者在服藥時應避免冷、熱、油膩、腥味和刺激性食物。 在疾病綜合症方面,熱症候群和陽綜合症患者應避免辛辣、油膩、油炸等有助於發熱和傷害陰氣的食物; 感冒症候群、陰症候群患者應避免食用感冒等傷陽的感冒食物; 胸癱患者應避免進食肥肉、動物內臟、菸酒; 肝陽亢進、頭暈、易激惹等患者,應避免食用胡椒、辣椒、大蒜、葡萄酒等辛辣陽氣促進產品; 在寒冷的夜晚消除潮濕的羽毛、堅硬、難以消化的食物; 有瘡和腫脹的人應避免食用羊肉、蟹肉、蝦等腥毛和辛辣刺激性食物。 此外,根據古籍記載,常山應避免洋蔥,地黃和何首烏應避免洋蔥、大蒜、蘿蔔、薄荷和甲魚肉,茯苓椰子應避免醋,甲魚應避免莧菜,蜂蜜應作為服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