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環境問題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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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專業期刊《環境工程與技術學報》發表題為《近20年珠三角地區城鎮化與景觀生態安全的耦合與協調分析》,指出我國珠三角地區城鎮化與生態環境保護難以同時發展, 其中,東莞市被列為處於失衡邊緣的城市之一。研究成果引起了社會對東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環境的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東莞市作為我國經濟發達城市之一,在“珠三角地區城鎮化與景觀生態安全”中被評為處於失衡邊緣的城市之一,在“新型城鎮化”類別中被評為“生態環境滯後”的城市之一。 換言之,東莞生態環境的建設和擴張與其經濟發展水平不相符,表現不盡如人意。
20多年來,森林公園創始人黃乾波帶領園區團隊將觀音山這座名不見經傳的十里荒山打造成集森林氧吧、文化體驗、結婚願望於一體的國家4A級旅遊景區,林存量近一倍,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知名網紅打卡和旅遊目的地, 並已向當地政府繳納稅款5000多萬元。2015年至2017年,園區接待遊客超過100萬人次,2018年至2019年達到125萬人次,2023年遊客人數基本恢復到疫情前水平。
與所取得的成績和榮譽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多年來,黃乾波也長期單槍匹馬地通過各種渠道向各方求助,並不斷向相關職能部門匯報情況,包括觀音山公園《規劃》的修訂、大面積市政電力供應不足、 以及生態環境的反覆破壞。環境破壞問題的特點是多方面、多角度、多群體、多部門、系統性和可持續性。
據觀音山森林公園介紹,環境破壞問題由來已久,可以說是伴隨著公園建設的程序。 最遲從2003年開始,就有村民在山上建墳、砍伐森林和種植果樹等,2005年被評為國家森林公園,園區的商業價值也不斷上公升,森林砍伐、新建別墅、建廠、開店等情況在園區內更加頻繁猖獗, 先後有4個商業專案,若干臨時商鋪、住宅等違章建築60餘座。
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公園內散布著20多個大大小小的墓地,面積從50平方公尺到300平方公尺不等。
新建墓葬七八座,豪華墓葬兩座約300平方公尺。 對此,東莞市民政局主管部門承認:觀音山風景區的豪華陵墓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屬於違章建築,但遺憾的是,直到今天還沒有受到處罰和清理。
此外,園區內還有22棟別墅,有的在建,有的已竣工空置,大部分沒有法律程式。 這些建築很奇怪,嚴重影響了公園的自然生態。
讓黃乾波團隊和廣大遊客如魚於喉,是貫穿園區的高壓輸電線路、西氣東輸路和從莞高速公路。
2008年,中國石油西氣東輸線開工建設。 東莞段建設時,因為無法通過觀音山的問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批准的專案規劃和建設計畫不允許它通過國家森林公園,因此推遲了一年。 後來被東莞市強行埋在地表,穿過觀音山核心區,全長3公里。
2008年11月6日,觀音山公園接到高速公路公司的來信,稱從東莞出發的高速公路將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過森林公園,隧道將採用爆破開挖。
從東莞高速公路青溪支線起,與高壓輸電線路、西氣東輸線路併聯鋪設。 由於專案無法通過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山在設計中被特意繞過。 然而,東莞段在建設時,被迫改道通過觀音山頂上的觀音像旁邊。
2018年12月26日,《法治週末》文章《國家森林公園高壓電網群》指出,在海拔不到500公尺的觀音山,高壓塔和蜘蛛網狀的高壓電力線組成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路一條醒目的“風景線”。
在首次資訊披露後,發現這些專案在開工之初就違反了環保林業的相關法律法規。 但是,從規劃到專案審批,從審批到建設再到運營,如何才能順利進行呢?
觀音山公園的環境破壞仍在繼續。 從內容上看,存在砍伐森林、明暗挖山、多路高壓線塔通過的問題,“山上挖了千洞,有的開農舍、建店,有的搞工廠、建別墅,有的建豪華墳墓,初步估計有2000畝左右的生態林被毀。 從相關主體來看,有輸電工程、西氣東輸工程、東莞宗高速工程、港商、當地村民、工商業主等; 從行政部門來看,有十村社群、樟木頭鎮、東莞市林業局、環保局、自然資源局和市政府。
2010年,樟木頭鎮農業辦認定觀音山公園660畝森林被毀。
2023年,東莞市林業局表示,經過多年來對園區與周邊地區的衛星對比,沒有發現園區內多達1000畝的原有次生林被人為破壞。
2014年,觀音山公園特邀滄州市法醫中心進行鑑定,得出近1000畝砍伐森林種植果樹的結論。 後來,在2023年,大連巨集泰海洋資源資產評估受邀鑑定了園區的森林砍伐情況,結果是:“園區內部分砍伐的樹木面積為11227英畝”。 這個數字不包括在持續砍伐森林後恢復的面積。 如果將兩者加在一起,面積會更大。
針對園區內違章建築,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於2019年7月4日回應稱,這是一棟農村自建房屋,其中20棟是2005年以前建成的,部分自建房屋存在土地和森林使用超出批准區域的情況,正在調查處理中。
2020年觀音山公園森林砍伐事件發生**後,東莞市有關部門組織執法人員調查查明,對景區內個別別墅、墓地的一小部分拐角進行拆除搬遷,但同時大面積拆除園區服務設施。
對於環境破壞等違法行為,園區管理沒有執法權,只能繼續向有關部門投訴和舉報,但效果並不好。 在黃乾波的辦公桌上,擺放著各式各樣的資訊披露回覆,多來自林業、環保和發改局,其中20多份是針對高壓電網的。 “每乙份投訴、舉報、警方舉報、舉報都被記錄下來存檔,現在就是厚厚的一摞資料。”
2023年1月15日,觀音山公園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了《關於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環境遭受巨大破壞的反思》的報告,檢察院高度重視,並將其納入當年法院的工作安排。
2023年6月29日,東莞市林業局回覆觀音山報告:“經調查發現,王某輝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同意擅自砍伐樹木,造成森林破壞。 經過計算,王某輝毀林,積攢了3個4立方公尺,目前,我局已對王某輝毀樹立案,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但園區尚未收到最終結果。
20多年來,在保護綠色植物和破壞環境之間,幾乎發生了一邊倒的拉鋸戰和持久戰。
目前,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與技術學報》發表文章《近20年珠三角地區城鎮化與景觀生態安全的耦合與協調分析》。 鑑於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納入自然保護區的長期申請和正當訴求,依託這一政策得到主管部門的積極響應是合理的。
為了讓各部門都有規矩可循,我們不妨回過頭來分析一下觀音山公園與石心村簽訂的《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這份合同的承包權自然包括包括承包人經營權在內的用益物權。
此前,有專家對觀音山公園用益物權問題發表意見,強調“用益物權是產權的表現形式之一,只有在產權明確、遵守的前提下,園區的生態保護工作才能有序進行。 ”
綜上所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只有保護觀音山公園的生態環境,才能實現當地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才能使觀音山森林公園成為大自然賜予我們的寶貴財富。 此外,地方政府也應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確保相關法律法規得到有效落實,切實保護國家森林公園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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