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賬戶風險檢查
然而,它卻引來了客戶的不斷投訴
這是怎麼回事?
前不久,山東旗商銀行張店分行營業處對該賬戶進行日常調查時,發現淄博某公司公司賬戶出現異常交易現象:當日賬戶交易量激增,共發生17筆交易, 資金流向呈現出大而頻繁的特徵。
這一異常情況立即驚動了銀行的工作人員。 經查詢,該賬戶開通後一直用於公司收付貨款和稅款,前期交易不頻繁,2023年上半年僅18筆交易。 令人費解的是,賬戶網上銀行經常在晚上登入,而且很多時候密碼輸入錯誤; IP位址顯示為北京,但賬戶法人王某某聲稱自己在廣州,賬戶資金用於購買電線電纜。 當銀行工作人員進一步詢問王某的賬戶情況、交易對手以及他在廣州的位址時,他極為迴避,只說三天後乘飛機返回淄博後再見面,然後匆匆結束通話了**。
王某的異常行為表明該賬戶存在借貸風險,張店支行出於責任感和專業判斷,決定暫停該賬戶的非櫃檯交易,並對該賬戶加以否定 4439萬元資金只收了,沒付。
沒過幾天,王某某就來到張店分行,要求解除管制,立即匯款。
考慮到之前所有的可疑情況,工作人員讓王某某出示機票和相關購買清單,但王某某表示自己是和朋友一起開車回去的,無法提供高速收費證明。 當被問及交易對手時,王某某表示自己是朋友介紹的,並不知道交易對手的資訊。
在工作人員的反覆核實過程中,王某某一直通過微信與好友交流。 過了一會兒,他主動把朋友發來的交易對手資訊給工作人員看。
但當他不經意間刷屏時,工作人員看到了“你告訴他們了”的字樣,當他想要仔細檢查時,王某某已經迅速收回了手機。 工作人員也注意到,王某某的眼神在躲避,不敢看別人,只是催促他盡快把解除控制的事情做好。
王某的一系列行動加深了工作人員的疑慮。 出於職業敏感性,工作人員告知王某某,提取大額資金也需要報轄區內派出所進行鑑定,經核實後方可提取。
王某某立刻離開了店面。
沒過幾天,由於張店支行沒有替他辦理解除管制業務,王某某分別向中國人民銀行淄博支行、淄博反詐中心、12345投訴。
針對投訴,旗商銀行向市反詐救中心等單位詳細報告了王某的交易和可疑行為。 市反詐中心立即展開深入偵查,確認王某某涉嫌電信詐騙犯罪活動。
在銀行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市反欺詐中心對他採取了強制性刑事措施。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助信罪被取保候審。
銀行家的責任感和判斷力使他們無法放過可能涉及欺詐的線索。
什麼是協助和教唆罪?
協助、教唆信託罪是刑法修正案(9)>新增的一項罪名,全稱是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簡單來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犯罪,仍協助他人犯罪的行為。 這種行為是電信網路犯罪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為資訊網路犯罪提供了幫助,而且經常收集和隱藏贓款,增加了公安偵查難度。 自公安部啟動“破卡行動”以來,助信犯罪數量持續高居高位,成為繼危險駕駛、盜竊之後的第三大常見刑事犯罪型別。 常見的協助、教唆犯罪包括自有銀行卡、為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提供技術支援、拉攏他人進入微信群、盜用自己的社交賬號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上網、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宣傳、支付結算等協助的,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