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公司法》經過審核通過,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一起來看看變革的十個關鍵點吧! 熱議、關鍵分析、法律保障、專業支援,生活工作不踩坑。
熱議
新《公司法》即將施行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公約》新公司法,新規則將在未來7月 1, 2024正式實施!
新《公司法》共15章,刪除2018年《公司法》中的16條,增改228條,其中112條進行了實質性修改產生重大影響
法律保護說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公司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規律。 《公司法》的修訂和許多新制度的加入,對於促進企業投融資和優化治理具有重要意義十大變化點
1、註冊資本實繳滿5年
第四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所有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全額支付。
第二百六十六條 本法施行前註冊公司出資期限超過本法規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外,應當逐步調整在本法規定的期限內; 出資期限、出資數額明顯異常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時調整。 具體實施辦法由***提供。
2、非貨幣性資產出資
第四十八條 股東可以使用貨幣捐助也可以以貨幣形式計價,並可以依法轉讓,如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允許作為出資使用的財產除外。
3、認繳出資到期時間加快
第五十四條 公司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或已到期債務的債權人要求權已認購出資但尚未屆滿出資期限的股東提前支付您的出資額
四、新股東損失制度
第五十二條 股東未關注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日繳納的,由公司按照前條第一款的規定發放書面提醒收回出資的,可以規定繳納出資的寬限期; 寬限期自公司發出催款之日起不少於60日。
寬限期屆滿,股東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可由董事會向股東作出決定發出權利喪失通知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股東喪失其在未繳出資中的權益。
依照前款規定損失的股權,應當依法轉讓,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並相應登出股權; 六個月內不發生轉讓或登出的,公司其他股東應當按照其出資比例足額繳納相應的出資額。 股東對權利喪失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權利喪失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明確法定代表人過錯追償制度
第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履行職責的責任對他人造成傷害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6、資本公積金可以彌補損失
第二百一十四條 彌補公司虧損,應當先動用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 還是無法彌補,可按規定使用資本公積
7、股東可查閱會計檔案
第五十七條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依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的目的不正當,可能損害公司的合法權益訪問可能會被拒絕並應從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開始15天內書面答覆股東並給出理由。 公司拒絕提供檢查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董事會職權調整
第六十七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開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報告;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畫和投資計畫;
(四).制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挽回方案;
(5).制定公司註冊資本增減和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制定合併、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計畫;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組織的建立;
(八)。決定公司經理的任免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公司副經理、財務總監的任免及其薪酬;
(九)。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9、允許設立一人股份制公司
第九十二條 股份設立應當具備多人少於200人對於發起人,發起人的一半以上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10、股權轉讓的新變化
第八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應當轉讓股權數量、付款方式和期限其他事項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股東三十天內沒有答辯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的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通過協商確定相應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以該規定為準。
第八十八條 股東的轉讓股權已認繳出資但未屆滿的,受讓人承擔繳納出資的義務;受讓人未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轉讓人應當按時向受讓人出資承擔附加責任
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日未繳納出資或者作為非貨幣財產實際價值明顯低於股權轉讓認繳出資額的股東出資不足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受讓人不知道、不應當知道上述情形存在的,轉讓人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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