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某社群因電動車在高架地板上起火造成15人死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大家在向逝者表示哀悼的同時,也在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 有人說,高樓層不能再住,太危險了,一旦著火就很難挽救生命; 有人說小區的物業管理不善,應該被追究責任; 有人說居民安全感薄弱,電動汽車在建築物中充電是理所當然的,粗心大意會殺死人。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和意見。 筆者認為,這一事件的發生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需要冷靜分析,理性思考,透過現象看清本質。 讓我說說我的想法。
高層小區能否居住,與火災事件並不一定有關。 周圍很多人都驚慌失措,擔心高層建築有一天會危險,甚至有人提出事實,說現在的消防梯最多只能達到18層,消防員住得太高也無濟於事。 其實不用慌,世界上高層住宅數不勝數,深圳、上海、北京等國內大都市高樓林立,一排排,火災事故率畢竟低,死亡率更低。 只要大家做好安全防範,就沒有必要因為窒息而浪費食物,高層住宅樓可以大膽自信地生活。
當社群的公共區域發生某些事情時,人們習慣性地將責任推卸給財產。 是的,毫無疑問,該物業肯定會被追究責任。 但反過來想,小區裡的物業是沒有執法權的,當遇到不規範、不安全的現象時,物業只能勸阻,不能強制執行。 當遇到強硬和難纏的業主時,該物業有時會睜乙隻眼閉乙隻眼。 這方面的乙個例子是允許車主將電動汽車停在高架地板上。 要認清物業工作的尷尬,但不能讓物業推卸責任,物業要全力提高服務效率,規範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阻力無法容納,要及時配合執法部門管理到底, 改到最後,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最後,我們來談談社群居民的素質。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綜合素質大大提高,對美好生活的渴望更加強烈。 但仔細想想,有時候我們還是有冒險精神,僥倖心理,安全感還沒有扎根,執法意識還沒有進入我們的腦海。 這從車主不這麼認為的事實中可以看出,電動汽車習慣性或頑固地停在高架地板上就是乙個鮮明的例子。 就像我們在路上開車的時候,限速是40,只要沒有抓捕,我們就會經常開車,不覺得擋路,也不會去想,說不定有一天這樣操作就出事了。 公民素質的提高要放在細節上,公民素質的提高要體現在良好習慣的養成上。
火災事件讓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由此造成的損失,特別是人命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 相信此次事件的發生,也將促使社會全方位敲響消防安全警鐘,嚴格開展各領域消防安全檢查調查,迫使市民嚴格遵守消防管理規定,迫使市民深入學習消防安全自救知識和技能, 並迫使公民在消防安全理念上令人難忘。
消防安全不是小事,人人對安全負責,安全需要一起管理、共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