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著名歌手薛志謙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的觀影經歷,他低調可愛地走進影院,**韓寒執導的電影《飛翔人生2》。 薛志謙在看完電影後的講話中透露:“我哭了......當我看到它時這是......熱血哭泣這種真摯的情感表達,無疑表明了他對電影的熱愛和投入。
然而,這篇感人的“影評”文章卻因為畫面而引發了一場“偷竊”的爭議。 薛志謙在微博曬出三張拍電影照片,被一些網友指責偷拍,認為這既不尊重電影,也不尊重觀眾,並迅速將“薛志謙偷攝影”條目推上了熱搜榜。
對於這一爭議,薛志謙的粉絲和部分網友表示理解。 他們認為,薛志謙的行為雖然確實是盜竊,但考慮到他沒有被用於商業目的,也沒有劇透,他不應該過分責備。 其實很多人在觀影期間也拍過照片發到朋友圈,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觀眾對電影的熱愛和分享慾望。
面對爭議,薛志謙16日通過一首“打油詩”正面回應:“這顆心是光明的,我能說什麼。 這句話似乎表明他的拍攝行為是出於個人感情,沒有惡意。
關於盜版問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31條明確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影。 發現錄音、錄影的,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要求其刪除; 拒絕服從者有權要求離開現場。 “這項規定對於保護電影版權、維護觀影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薛志謙在回應中提到的“本尊感恩”,似乎暗示他的拍攝行為是被允許的。 但是,即使獲得許可,也應遵守相關規定,以確保不侵犯他人的權益。
關於看電影、拍照發到朋友圈是否構成盜版的問題,CCTV-6電影頻道邀請了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文文律師進行解釋。 曾文文律師指出,根據中國民法典和著作權法,如果盜版侵權情節嚴重,侵權人除可能被判處民事、行政處罰外,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這一解釋突出了盜版行為的嚴重性及其可能的法律後果。
總之,雖然薛的觀影經歷引發了一場關於盜版的爭議,但它也提醒我們,在分享快樂和愛的時候,我們應該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規定。 作為公眾人物,薛志謙的行為應該起到模範作用,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良好的觀影秩序和版權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