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碳市場的基礎是免費分發配額是主配額,配額的一小部分是付費分銷,其中主要有:拍賣分配
根據最新的分配政策,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配額審批方式不是固定的,在某些行業會發生變化。 例如,2021年深圳市行業的配額分配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公共運輸行業、港口碼頭行業、危廢處理行業、地鐵行業由基準強度法調整為歷史強度法。 2022年,北京市發電(抽水蓄能)和電力**(電網)其他子行業的配額審批方式由歷史強度法調整為基準值法。
其次,碳配額不是每年固定的,每年的配額總額會根據氣候變化目標、經濟增長趨勢、行業減排潛力、歷史配額供求等因素進行調整。 2021年試點碳市場配額總額基本增加,如湖北從1、2020年66億噸增加到2021年的1。82億噸,上海12021年度增至5億噸至1.噸9億噸; 廣東 2021 年 22022年增至65億噸66億噸; 深圳增加300萬噸,天津保持不變。
第三,碳排放配額的有償分配是一種趨勢,儘管部分省市在碳配額分配方案中未提及有償分配,但已經開始進行相關準備和嘗試。 例如,2022年11月23日,北京綠化交易所組織實施2021年北京市碳排放配額發放有償招標,共有17家通過資格審查的重點排放企業中標成功,總交易量達96萬噸。 成交**:統一成交價格為11754元噸,總成交量:113億元。 湖北和天津也發布了碳配額拍賣的公告。
全國碳市場採用行業基線法免費發放配額,而基於企業歷史資料的方法和行業基準法是試點地區應用最廣泛的兩種分配方式。 從初始配額分配計算方法來看,試點碳市場採用歷史配額分配方法,即根據企業近2、3年的排放量和初始配額分配情況,部分地區採用資料條件較好、產品單一的行業企業配額分配基準法, 如電力、水泥等行業。目前,每個碳試點針對不同的行業或生產過程都有不同的計算方法。
下表為中國碳市場配置方式和方法對比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碳市場在配額配置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試點地區碳市場配額分配的計算方法不同,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規範,不僅增加了企業交易的難度和成本,也影響了市場的穩定性和公平性。 二是碳排放權有償分配尚未得到充分推廣,只有部分地區嘗試過,不利於市場機制在碳減排中的作用。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加強碳市場配額分配的統一管理和監管,制定全國統一的配額分配計算方法,確保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其次,逐步推進碳排放權有償分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碳減排中的作用,提高企業減排意識和積極性。 同時,要加強資料管理和監測,確保配額分配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此外,我們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促進中國碳市場的健康發展。 首先,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提高企業和公眾對碳市場的認識和認識,增強企業減排意識和責任感。 二是加強碳市場與環保稅、排汙權交易等環境政策的協調與合作,形成政策協同,共同推動中國環境保護。 最後,應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吸取國際碳市場建設的經驗教訓,不斷完善我國碳市場體系和管理機制。
總之,中國碳市場的發展是乙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企業、企業和公眾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斷加強政策制定與執行、市場建設與監管、企業與公眾的參與與合作,才能推動我國碳市場的健康發展,實現碳減排目標,為我國環境保護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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