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壇 當前義務教育教學的十大問題
1.教育質量參差不齊。 學生分布廣泛,出現“城強弱鄉”和“城鄉擁擠、鄉空”現象。 全國義務教育質量檢測結果顯示,城鄉地區和地區差距較大。 教育產業化、房地產對教育的綁架、過度的城市化,導致城鄉教育日益失衡。
2.辦學行為不規範。 首先,課程不規範。 部分學校環境”。陰陽上課時間表國家制定的課程要求沒有嚴格執行。 思想政治、勞動、理科、心理健康等課程不被重視,肢體美、聲樂美等“子學科”課程被邊緣化,大多被文化課程排擠。 其次,受教育中政治表現錯誤觀和應試教育傳統思維的影響,一些學校變相辦所謂“實驗班”和“預錄班”的現象依然存在。 這嚴重違背了均衡教育原則,造成教育不公平,加劇了教育的內卷化,損害了廣大群眾的教育權益。
3、日常管理不嚴格。 教學管理要求落實不到位,部分教師的“準備、教學、審批、輔導、考試”等教學常規行為變形扭曲。 少數教師備課“敷衍”或長期不備課,教學準備不足,教學內容隨意。受應試教育傳統思維的影響,加之基層部分教育體制機制不符合當前教育協會改革要求,部分傳統教育的教學管理不科學規範,新課程規範教育理念落實不到位, 這也對教師的日常教學有影響。
4、課堂教學質量不高。 有的老師教學方法簡單,課堂教學缺乏靈感、展示、互動等環節,課堂氣氛沉悶。 新課程規範教育理念的實施有待進一步推進。
5.實驗教學不被重視。實驗設施裝置和實驗課程的缺乏影響了學生對學習相關科目的興趣。 特別是農村學校的實驗設施和實驗材料普遍不足,有些學校雖然配備了實驗設施和裝置,但不安排學生練習,只安排教師示範教學。
6、課後服務質量不高。 部分學校的課後服務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課後服務形式單一,甚至變相新增班級或補課,加重了師生負擔,大大降低了“雙減”工作的成效。
7、領導幹部不重視教學工作。 一些地方沒有選拔和加強教育部門領導幹部,一些教育部門領導幹部重視抓專案抓專案,對教學工作缺乏探究、規劃、研究,對如何抓教學沒有思路和線索。 學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學,要以教學為中心,減少教育的行政化,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
8、片面追求考試晉公升率的現象依然存在。 許多市縣已將高中入學考試錄取率和名校錄取率納入地方教學質量考核指標。 不強調非入學考試科目。 一些學校明確要求,“高考考什麼,學校就教什麼”,並採用反覆刷題、海問戰術、集體輔導等方法“補”入學考試科目,造成教育內卷,學生疲憊不堪,對學校產生厭倦,強化應試教育傾向。
教育形式主義猖獗。一是學校部門複雜,部門多,導致行政負擔增加,干擾了正常的教學工作。 二是學校熱衷於形象專案和面子專案,視察和會議成為例行公事,嚴重損害了教育質量。 三是教育活動過於正規化,各種形式的考察、評估、講座、會議、教學研究、交流、研討會、社團等形式的戲劇進校園、校園法制教育、校園法制普及、校園文明志願者活動、校園科普、校園防溺水安全教育等形式; 等等,讓老師和學生都厭倦了應付。形式主義活動讓家長和老師被無形的枷鎖束縛,留痕留存等各種要求讓他們感到壓力。 教育變得程式化、冷酷,缺乏創新、新穎性和吸引力,扼殺了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教育的初衷偏離了,激情、熱情和感情逐漸被消耗殆盡,教育人變得像工作一樣機械。 教育亟需務實,返璞歸真,返璞歸真。
10、教師非教學負擔仍然過重。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的若干意見》。 然而,教師負擔過重的問題依然存在。 在一些地區,多線事務入校現象依然存在。 “頂部有一千根線,底部有一根針。“目前,我們專注於社會事務,並填寫教師報告。 然而,教師負擔過重的癥結要複雜得多。 要解決教師負擔過重的問題,就要治標治本。雖然教師減負政策明確要求地方政府精簡學校的行政負擔,但任務還是逐層加大到學校,然後由學校組織分配給老師。 教師工作量的來源是基層的不同“空缺”,可以用來改善教學和自我發展的時間被擠壓了。 不難發現,造成教師負擔過重的不僅是繁重的工作量,而且這些任務在相當程度上脫離了自身的教育工作,教師對工作的意義感不斷受到傷害。
因此,要從根本上處理好教師的負擔,讓教師更好地感受到教育工作的價值。
一是優化協同機構、部門設定,深化一流服務改革。 當前,中小學教師負擔重、線路多的現狀,直接關係到基層教育行政部門權力下放,也離不開地方機構職責重疊分散。 要明確各基層部門職權界限,合理協調基層教育行政部門職權,減少其他部門對學校的非教育干預。 簡化各組織內部門、單位設定,提高決策效率。
二是紮實推進教育型學校教育,改革教師評價觀念。 目前,學校組織的學生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但“為活動而活動”現象仍然比較顯著。 教育行政部門要引導學校注重學校活動與日常教育教學的有機結合,使學校活動成為學生課程學習的合理調整和延伸,避免“刻意”開展活動。 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減弱學校活動宣傳報告的檢查、評估、評價權重,引導學校把學生核心素養發展作為活動評價的重點。
三是完善學校責任立法,促進家庭、學校和社群之間的互信與合作。 調查結果反映,學校責任的界限模糊,社會力量對學校教育職能的過度依賴,導致學校因家庭和社會責任的轉移而面臨權利責任不平等的困境。 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教育責任和義務要通過法律明確界定和規範,以保證學校辦學的有效運作,明確教師的責任。 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調、支援學生發展的機制。
四是科技賦能治理體系改革,數位化支撐教師工作。 要明確數字技術治理的價值取向,防範數字形式主義。 引導建立工作內容規範和“群規”,簡化群內交易流程,最大化社交APP的輔助和服務功能。 此外,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會同其他部門和第三方機構,推動地方資訊平台建設,簡化教師報告、統計、公示工作。
(原文,部分**來自網路,歡迎關注,點讚,**謝謝! **請註明出處“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