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網是巨集偉的,疏忽但不漏水。 近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投資顧問的“**維權”案件作出判決:犯罪嫌疑人唐某因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罪被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已被移送審查起訴。
“**維權”不宜輕信,資訊洩露風險高
2023年初,上海青浦**通過走訪調研了解到,多家投資諮詢公司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大量企業客戶以同樣的方式、語氣退訂相關業務提出索賠,懷疑公司客戶資源資訊可能被盜。 之後,**通過相關線索追查到了作為主要嫌疑人的唐、尹。 2023年5月,青浦**在其他省市**的協助下,逮捕了唐、尹,並傳喚他們作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唐、尹某意外發現可以通過收取手續費獲利,相關客戶和投資諮詢公司開展了相關業務。 兩人發現這個“商機”後,開始經營一家“**公司”。 兩人先是通過聊天軟體購買了大量公民個人資訊,然後對相關資訊人員進行騷擾和推廣業務,推廣成功後,根據每筆訂單的利潤收取“手續費”。 截至查處,涉案公民個人資訊30餘條,獲利600餘元。
業內人士表示,“維修公司”的目的是通過在網際網絡上發布虛假宣傳內容來獲取客戶資訊或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客戶資訊,以誘導客戶維權、獲取高額報酬。 在維權過程中,“維企”在幕後指導客戶如何答疑,偽造維權材料,收取高額維費,甚至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網路暴力,在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客戶後,編造維權成功案例,教唆、誘導客戶惡意維權到所在地的**諮詢公司、**商業機構定位,甚至將客戶介紹到其他平台進行非法推薦股票等活動。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投資者被“維權老師”拉入“XX老師維權群”微信群後,經常有人非法推薦股票,引導交易操作。 從捏造事實到發布,從收集投資者資訊到建立群組推廣“服務”,“黛維”似乎已經形成了一條黑灰色的產業鏈。
對於客戶來說,如果客戶想要終止維護協議,存在個人資訊洩露和非法使用的風險,並可能受到犯罪分子的騷擾和恐嚇。 此外,這些“代理維護公司”一般不具備法律執業資格,卻把自己包裝成專業的法律諮詢公司,在維權的過程中,通過捏造或歪曲事實、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等方式惡意投訴,侵占客戶與企業合法溝通的渠道和資源。
多位律師表示,如果委託人信奉“第一維權”,捏造或歪曲事實,買賣或使用虛假證書等違法行為,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妄圖通過“**投訴”、惡意投訴等手段達到退款的目的,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導致財產損失甚至違法,走向無法挽回的道路。 此外,這些“一流維權”人員惡意向投資諮詢公司維權,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嫌敲詐勒索。
“黛威”黑灰生產呈現大規模趨勢,亟需立體化長效打擊機制
* 投資諮詢“**維權”的黑灰色行業不僅影響到**投資諮詢持牌機構,甚至延伸到券商、銀行、保險公司、**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 “戴威”的種種行為不僅侵犯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極大地消耗了社會資源,破壞了公平正義。
專家表示,投資諮詢黑灰色行業“一流維權”的化趨勢已經顯現,難以提前監控和預警隱藏的客戶獲取方式,加之其引流內容廣泛傳播,僅憑一次、一次地點的力量很難進行系統打擊, 要共同構建立體化、全方位的長效打擊機制。
* “維權”問題是乙個涉及金融市場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系統工程,與“代維”的鬥爭任重道遠,需要監管部門、司法部門、行業部門和消費者的共同努力。 其中,監管、司法部門要進一步推進對“岱威”黑灰產業的認定範圍、法律責任和處罰標準,區別對待由此引發的正常投訴; 保險、**等金融機構要加強合規管理意識,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共同構建聯防聯防反詐資料庫; 消費者應提高正確的投資觀念,通過正規渠道報告問題,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網際網絡短平台也要加大整治力度,阻斷違法維權,從排水端阻止不良誘導資訊的傳播。
事實上,公安機關也在加大打擊力度。 福建公安機關、銀保監會及有關部門聯合成立專項小組,圍捕轄區內第一維權等灰黑組織,成功搗毀一“傣”黑灰產業組織,最終法院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 對相關人員依法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等處罰。上海市公安機關也到各地打擊非法維護活動,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大量買賣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事實。
目前,全國多地金融監管、公安、市場監管部門陸續印發了《關於防範金融行業不良投訴風險舉報、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明確“違法投訴”屬於違法行為。 相關人士表示,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時,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作為受非法維修影響最嚴重的地區投資諮詢機構,可以積極收集非法“維修”犯罪的證據,與公安企業攜手合作,共同維護清潔正直的行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