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美國移民公告
龍年的第一天,美國***更新了2024年3月的移民時間表。 本月,中國大陸的就業移民時間表仍然完全停滯不前,只有EB-1A表格A提前了兩周,EB-4雙表格提前了兩周,EB-5停滯不前。
表格 A - 最終確定日期 (FAD)。
2024年3月美國移民公告
EB-1的優先權日期為2022年7月15日,提前14天; EB-2優先權日期為2020年1月1日,沒有變化; EB-3優先日期為2020年9月1日,無變化; 非熟練勞動力優先權為2017年1月1日,沒有變化; EB-4的優先權日期為2019年12月1日,提前200天; EB-5(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的優先權日期為2015年12月15日,沒有變化; (保留類別:農村、高失業率地區和基礎設施專案),無積壓。 表格A:最終行動日期,可以直譯為:移民簽證和綠卡申請的最終確定日期,也稱為“批准公告”。 表格A的目的是,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表格A的日期,則意味著他的優先日期已經到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或簽證中心可以對他的移民申請進行最終審查,並決定是否簽發綠卡。 如果未達到表格A的優先日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簽證申請中心將不會對他的案件做出最終決定,因為沒有可用的簽證。
表格 B - 申請日 (DFA)。
2024年3月美國移民公告
EB-1優先日期為2023年1月1日,沒有變化; EB-2優先權日期為2020年6月1日,沒有變化; EB-3優先權日期為2021年7月1日,無變化; 非熟練勞動力優先權為2017年6月1日,沒有變化; EB-4 的積壓時間為 122 天,截至 2020 年 1 月 1 日; EB-5(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優先日期為2017年1月1日,無變化; (保留類別:農村、高失業率地區和基礎設施專案),無積壓。 表B:提交日期,可以直譯為:可以提交移民簽證或綠卡申請的最早日期,也稱為“提交日期”。 表格B的目的是,如果USCIS確認表格B本月開放,並且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表格B的日期,並且該人在美國,則可以向USCIS提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前提交申請並不意味著申請人可以提前獲得綠卡,在提交表格A之前,申請人將無法獲得綠卡。 目前,美國移民局宣布,家庭移民和就業移民的表格B將於2月繼續開放; 2024 年 3 月,基於家庭的 B 表格將繼續開放,申請人可以使用 B 表格在美國提交 I-485 身份調整。 對於以就業為基礎的移民來說,情況並非如此。
2024年3月美國移民公告
大約eb5雙重提交新政保留專案法案
新的EB-5投資移民法案目前規定投資金額為80萬美元(在TEA地區),並為農村地區、失業率高的城市地區和基礎設施專案每年預留3,200個簽證。
新的EB-5法案允許主申請人在提交1-526E時合法地在美國,如果主申請人在提交1-526E時合法地在美國,並且可以同時提交1-485身份變更申請,並且可以收到1-485收據以合法留在美國; 您也可以提交 I-765(工作許可)和 1-131(旅行證件)申請,收到批准函後,您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不受最低工資或職業的約束)並自由進出美國。
2024年是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好時機。 然而,由於EB5門檻高,機遇與風險並存,我們鼓勵申請人詳細了解EB5的優缺點,並謹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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