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高中女老師出軌16歲學生一事,已經發酵成一場熱潮,遠遠超出了普通的出軌和“師生戀”事件。
相較於較為常見的教師侵犯學生案件,可無懸念地定性違法,這起事件因兩性關係共同配置的顛倒、渠道和細節的密度等多種因素,迅速變成了熱鬧事件。
而幾乎與這起事件同時,陝西某高中校長在辦公室強吻一名女學生的訊息,差點沒引起轟動。
事實上,從道德、倫理和法律的角度來看,此類事件並沒有太大的爭議。 即使從“師生之愛”這個更模糊的定義來看,這也不是一件罕見的事情。 然而,當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情感和性關係時,社會的道德警惕性通常是統一的。
然而,在中國現行法律中,與14歲以上的未成年男孩發生性關係並不直接構成犯罪,這也是該事件定性模糊的重要原因。
而這一次,“女老師和男學生”之所以引起如此激烈的討論,主要有兩個原因。
首先,與往常含糊不清、過於簡潔的官方公告不同,女教師的丈夫把每件事都做得很詳細,讓這種平時隱藏在地下的舊背叛與道德背叛的關係,用詳細的聊天記錄公開了。
目前,女教師丈夫整合的百頁PDF聊天記錄已經在多個網路平台和社群上**。 在當事人的私隱被**後,“劇情”的吸睛程度沖淡了“事件”的嚴重性,讓這起涉及倫理甚至法律的事件演變成《知心朋友》雜誌頭版的都市愛情傳奇。 女老師和男學生,成了短期交通敘事中的男女主人公。
私有領域的私隱和細節密度極大地干擾了對公有領域相關法律和職業道德的關注。
有律師公開表示,丈夫的行為涉嫌在民事上侵犯他人名譽權,如果被侵權人(即其妻子和學生)日後進一步受到嚴重影響,也可能涉嫌侮辱罪。 **涉及未成年人也帶來了更令人擔憂的危害。
網路上流傳的聊天記錄**,在很多女教師身上都出現了。
其次,比起我們平時聽到的“師生之戀”,這件事明顯增加了一種好奇的視角。
一般來說,像“男教師向年輕女孩伸出援手”這樣的新聞報道更為常見,也更容易從道德領域滑向法律領域。 畢竟,在我國現行法律中,與未滿14歲的女性發生性關係,無論該人是否願意,都是一種**行為。 對於男性來說,沒有同等的水平。
在倫理和道德上,擁有資源和權力的男性上司一直受到更多的審視和警惕,他們也應該合理地承擔更多的責任,保護弱者,約束自己。
但當上級變成女性,網友從所謂的“細節”中得知涉案男學生並非被動時,一種基於穿透性別文化、與“男老師騷擾少女”截然相反的心態也隨之出現:不乏男性網友羨慕涉案的男學生,“做了高中做不到的事”。有些男孩的父母甚至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如果他們被這樣一位年輕的女老師所吸引,他們就不會受苦。
也有女性網友認為,這件事情屬於“你愛我”,這與老爺子的狩獵性質不同,而事發中的男子,包括他自己,都認為自己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受害方。
如果不是“師生”和“未成年人”這兩個關鍵詞,這將是一場日常出軌事件。 甚至因為年齡懸殊和細節的生動,也讓人想起一些背叛道德和禁忌之愛的文學電影,比如新加坡導演陳哲一的《熱帶雨》和日本動畫片《言語花園》,都是高中男生和女老師之間的單相思。
因此,在法律相對模糊和既定的職業不道德的情況下,這件事上最大的爭議就來到了家庭內部的私人道德問題,即婚姻不便。
女教師的丈夫舉報了妻子,不僅公布了詳細的聊天記錄,還**了雙方的個人資訊,包括未成年男學生的姓名。
而丈夫自稱的理由聽起來很有道理:“這樣的人(指他的妻子)有資格當老師嗎? “這是為了公共教育的生態,是合理的。
但他的主要情感動機當然不是捍衛社會正義,而更多的是個人報復和憤怒。 如果只是為了解決問題,保護自己的權益,向相關單位匯報就足夠了。
熱帶雨“劇照。
從男人的簡單感情出發,丈夫的憤怒和報復的衝動是可以理解的。 作為受害者,他的情緒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值得同情。 至少,他沒有選擇更極端的發洩憤怒的行為。
這種形式的“漁網”值得討論——在什麼情況下允許利用公眾的權力來擴大個人領域?
不管是這起事件的**,還是比較常見的舉報**丈夫的妻子,當乙個在婚姻家庭中受到傷害的人,當下拿起最好的***,讓公眾代替法律、理智、情感來懲罰肇事者為自己,真的有可能有效“報復”和維權嗎?
讓我們看看這個時間。 事情發酵幾天後,隨著當事人的私密資訊越來越多,這逐漸演變成乙個流量巨大的話題,吸引網友們狂歡,利用這個話題來玩。
比如,在網路上的女老師**中,混入了一位時尚博主的**,而日前,該博主已經在社交媒體上闢謠了**,並表示會捍衛自己的權利。 另一位長相與網路上女老師長相甚遠的女博主**在直播中遭到網路欺凌和嘲笑,她的資訊和**截圖、**謠言也無邊無際地增長。
除了被誤認之外,社交平台上還出現了許多自稱是涉案女教師的賬號,利用事件的熱度增加流量,獲得關注。 幾天前,一些平台已經禁止了一些冒充相關人員的帳戶。
虛假與真實、真假資訊在網際網絡上流傳,對當事人以外的無關人員造成傷害。 而這一切都是這種報道和**方法帶來的連鎖反應。
*發展方向也受到本次狂歡的影響,更多的是向娛樂和八卦的方向發展。
基於經驗或文化慣性,很難將“女教師和男學生”置於“男教師和女學生”的視角中,作為堅定不移的道德判斷。 反而從這則新聞中衍生出來的旁白笑話、性別凝視、庸俗笑話,將傳統的性別文化置換到教師倫理和人類倫理的語境中,模糊了後者的嚴肅性和合法性。
上海市第二中學簡報會。
當然,公眾有評判和看待乙個事件的自由,但在這個娛樂化和庸俗化的過程中,事件的影響是否有任何實質性的改善和挽救? 作為告密者的丈夫能否從這種名譽復仇中獲得真正的正義和情感上的補償?
*難以滿足,選擇用網際網絡的開放力量來道德評判私德,就得接受*** 這是一條經過無數次考驗的定律。
真正的問題是,決定是否以及如何開始這場審判的人不是法律或道德,而是人自己。 他利用群眾的情感和品味來賦予自己權力,擴大個人所沒有的私人權利。
法律、理性、情感的界限模糊不清,卻又混淆不清,所有的資訊都被打包成手榴彈扔進公共領域,不斷下沉,最後必然的結果是被等待餵食的庸俗胃口所俘虜,被一場話題卻沒有個性的**狂歡所包圍。
事實上,任何關於自私道德的報道都存在這種風險。
就像近年來男性對女性性騷擾的指控。 有一條共同的路徑:先是用情感撬動同性群體的情感共鳴的“小作文”,然後男方發布聊天記錄,表明女方也有活躍的陰謀,試圖證明兩人有關係。
在這個過程中,控告人刻意隱瞞了部分情節,被控告人模糊了倫理與法律、私情之間的界限。 它們的共同點是,它們都利用公共權力來擴大私人權力,並擴大個人需求傳播的廣度和強度。
在乙個理想的社會中,理性和透明的討論將促進良性的公共政策。 而“情緒”則被視為影響公眾的非理性因素**。
媒介的變化重塑了不同語境的界限,改變了人們理解和追求正義的方式。 私人情感和生活經歷的介入,讓法律、倫理、道德相互侵襲,交響樂成一團低語,使人短暫的狂歡。
在這三者中,至少,“道德”並不適合在完全開放的領域進行批判,它更多的是社會文化和習俗的問題,更像是叔叔阿姨坐在村口,在聊天中指指點點,在聊天中消解。
《道德》不適合在完全公開的領域進行批判,《涉過怒海》劇照。
當然,根據著名的諺語“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尺度和價值標準。 但與此同時,道德譴責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線。
被自發擴張的私人領域評判,號召大家手握鍵盤加入戰鬥,用窺探的道德討伐來增強狩獵慾望,是一種無形的私刑。
女教師難免會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付出代價,而那些對女教師性格和生活的其他解釋,對男學生是否“自滿”的猜測,對丈夫是否幸福、如釋重負的猜測,都是失控的表現。
不僅在這種特殊情況下,而且利用公眾情緒和窺探來加強私人懲罰的願望也越來越容易受到強烈反對。 包括近年來常見的年輕女性對男性上司的虐待指控,一種懷疑的存在感開始出現:確實存在女性以性虐待的名義對情感傷害進行報復的可能性。
這種自我賦權、濫用權力,只會讓真正的傷害越來越無聲無息,讓真正必要的維權越來越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