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生活快樂而不被哲學打擾,之前聽北大楊立華教授說過這句話,我覺得很合理,也很感人,因為我們思考得越抽象,對生活的感知可能就越少。
人類對世界的體驗是來自心靈還是感官? 很多人以為它來自直接的感官,其實其實並非如此,我們對世界的體驗更多來自心靈。
舉個例子,當我們喝一杯咖啡時,我們是在喝咖啡本身嗎? 其實不一定,我們喝的可能是小資產階級或生活質量,而不僅僅是咖啡本身。
當乙個沒有咖啡概念的孩子喝咖啡時,他可以感知到咖啡的原始味道,即苦澀和甜蜜,而一旦我們有了咖啡的概念,並且這個概念與小資產階級、生活質量等聯絡在一起,我們感知的不僅僅是咖啡本身,這些概念會重構我們對事物的體驗。
換句話說,我們真正的體驗來自於認識和理解咖啡作為一種東西,而不是直接感知它。
這就是哲學家鮑德里亞所說的,我們消費的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的象徵價值。 事物被抽象為符號符號,是符號價值決定了我們的經驗,而不是事物本身。
使用價值簡單而直接,但象徵價值將呈現在象徵意義的網路中,不是單獨存在的,也不是由我們獨特的感知決定的,它可能由他人的眼睛、社會價值和文化等決定,而這些象徵價值恰恰是想象的結果,思考的結果, 不是真正的感知。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認知層次越高,意識形態概念越豐富,就越容易陷入符號建構的意義網路,遠離真實事物和真實感知本身。
叔本華說過,人與動物的真正區別在於感知能力的強,而不是理性,感知能力表現為精神力量,它的豐富帶給我們體驗的快感,感知能力越強,獲得的快感就越大,那些沒有任何自私慾望去體驗世界的人, 通過強大的感知能力,獲得快樂和幸福,比如參與有價值的工作、高質量的社交、溫馨的家庭聚會,也會給我們帶來快樂。
事實上,人類的大多數煩惱都是思考的結果,而不是感知的結果。 當我們知道乙個概念、乙個結論、乙個想法時,我們很難擺脫它,真實地感知事物,尤其是當這種想法是一種狹隘和偏見時,往往會給我們帶來痛苦和糾結。 比如,愛情是美好的,直到我們把愛情作為思想的物件,在愛情中找到意義和價值,愛情就變成了一種比較、算計、交易、功利的目的,愛情失去了原有的模樣。
那麼,如何獲得幸福呢? 回到現實世界,用真實的感知來構建體驗,可能是乙個更好的選擇。
好了,今天的話題就到這裡了,更多精彩話題要討論和哲學思辨,歡迎加入我們的認知進化營讀書會,我們下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