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是通過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而形成的,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也將是通過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來實現的。 ”
總書記在《秋實》雜誌最近發表的重要文章《鍛造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中深刻指出:“中華民族的偉大團結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前提和基礎。 這一重要論點,從對歷史規律和巨集偉目標的深刻把握出發,科學地闡述了各民族廣泛交流融合實現的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
交流、交流、融合,是增強民族團結、形成濃厚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必由之路。在中華民族生活繁衍的漫長歷史中,中國土地上的各民族相互交融,始終是命運共同體。 擁有1300多年歷史的拉薩有100多個民族團結大院,多民族共同生活,居民常說“各族人民相愛,茶鹽永不分離”這句話; 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固源鄉社群,漢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韃靼族等不同族群的居民一起玩得不亦樂乎,一起聊天、散步、唱歌、跳廣場舞,生活“很美好”......
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強國和民族復興偉大事業,是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是新時代最大的政治。 總書記在《鍛造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新時期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文章中強調,“要高舉中華民族大團結旗幟,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體各族人民共同奮鬥,作為黨的民族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新征程“,並做好重要安排。
一是促進各族人口流動融合,構建相互嵌入的社會結構和社群環境,為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學習、共建共建、共建共融、同樂共勞創造社會條件,不斷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建設工作。
二是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起點和終點,推動民族地區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公升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促進發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三是堅持健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善民族政策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推進民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編輯:Die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