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體》一書中,白沐霖和馬剛有這樣一段對話:
你花了多長時間鋸掉這棵樹? ”
不到十分鐘。 ”
它幾歲了? ”
我不知道,數一數它的戒指。 ”
我數了數,三百多年,三百多年,還是明朝萌芽的時候,經歷了多少風雨,見證了多少事情,你只用幾分鐘就鋸下來了,你真的什麼都沒感覺? ”
你想讓我感受到什麼? 不就是一棵樹嗎? 這片森林裡最重要的是樹木,而且老松樹比它還多! ”
書中這段話的初衷,或許是要表達兩種文明之間的衝突——乙個更先進的文明可以利用另乙個文明謀取私利,甚至消滅物種,而先進的文明可以輕易地為自己的自私行為樹立一種自以為是、崇高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 這當然可以證明自己的文明行為是正當的。這種現象不能說是普遍適用的,哪怕是同乙個地球,人類文明發展史充分證實了這個文明的自私自利和好鬥,西方世界的發展史不就是人類先進文明侵略和掠奪另乙個落後文明的歷史嗎? 關鍵是西方文明到現在還有那麼多的反省和自責? 這並不是說我對這段歷史津津樂道和自滿。
當涉及到兩個或多個文明之間的衝突時,這個問題太深刻和複雜了,作者無法傳達其含義,讀者也陷入了迷霧之中。 其實,且不說像《三體》這樣從全宇宙的角度來分析文明之間的衝突,哪怕只是從人類本身的角度來分析,在審視不同文明之間或利益集團之間的價值觀和行為鬥爭時,也是令人頭疼和頭疼的避讓——人們總是刻意迴避利益與良知的糾纏, 而人總是不願意冷靜地面對人性的自私和狹隘。因此,對於《三體》中白慕霖和馬剛的對話,作者不想分析得太深,以致超出自己的深度和思想積累,不僅難以駕馭,反而“擔心新詞”。 咱們把自己從《三體》的內容中抽離出來,從對話本身的內容中寫出一點日常感悟——這難免斷章取義,但這可能更符合我有限的知識所能達到的思想高度。
那麼,你對普通的東西寫了什麼? 讓我們寫下對生活的理解。
現在它已經開發出來了,許多軼事傳播得非常快。 因此,經常看到這樣的新聞——“垂釣者釣到了幾百斤的魚”、“誰挖了百年何壽烏或人參”、“*摘了一大塊野山藥”等等。 每次看到這樣的訊息,總會感到一絲遺憾:這樣乙個吸收了天地精華數千年的生命,躲過了多少天災和人禍,這又是多大的機緣和運氣。 然後就像《三體》裡的白慕霖一樣,《.......》300多年了,啊......它經歷了多少暴風雨,目睹了多少事情,但你在短短幾分鐘內就把它鋸下來了,你真的什麼都沒感覺到? “經過幾百年的小心翼翼和艱難的步驟,只需要幾分鐘或幾秒鐘就可以完全摧毀它,這難道不是一種恥辱嗎? 當然,我的想法和白慕麟的想法是一致的,白慕霖的思想是建立在人性和私慾的克制下,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一定機會的珍惜。 馬剛的思維邏輯更感性——“不就是一棵樹嗎? 這片森林裡最重要的是樹木,而且老松樹比它還多! “沒錯,不就是一棵樹嗎,我需要的時候可以砍,這棵樹不就是用來砍的嗎? 砍伐一棵三百歲的樹和砍掉一棵三年樹的樹有什麼區別? 我不在乎為什麼要砍掉一棵三百年的老樹,砍掉一棵三百年的樹,還是需要釀造的——毫無感情地砍掉一棵三百年的老樹是有問題的嗎? 雖然這種“需求合理”的邏輯有點膚淺,有些自私和霸道,但關鍵問題是,這種邏輯思想是否非理性? 不一定。 搶奪資源求生,也是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 遵循自然法則作為行動準則本身就是一種非常理性的思維方式。 如果我們必須爭論對生命的尊重,那麼 300 歲的樹和一年生的樹苗呢? 應該保護各地的草和螞蟻嗎? 這種選擇性的尊重無疑是不準確的,甚至是虛偽的。 如果我們選擇平等尊重每乙個人,不掠奪自然資源,不捕殺動物,人類如何生存和發展? 這個概念無疑經不起推敲,甚至有些神聖。 因此,當我們看待同乙個問題時,我們不是簡單地區分“理性”和“感性”方法。 “理性”就是把我們的行為置於主動意識的控制之下,這當然比把行為置於本能控制之下的“本能”要高乙個層次,但很多時候這也是“脫褲子放屁”還是簡化為複雜自找麻煩? 這就像乙個飢餓的人,總是要吃東西。 在吃飯之前,我們是否必須收集和編輯乙個想法? 即使我們採用同樣的理性思維方式,價值和審美的差異也會決定它們立場的差異,我們只能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普世價值標準來衡量對與對。 但普世價值一定是正確的嗎? 恐怕不可能——我們不敢公開反駁,我們只是不敢與大眾的世俗為敵。 因此,從邏輯嚴謹和對《三體》內容的理解和期待的角度來看,筆者覺得白沐霖對馬剛《三百年零幾分鐘》的反問,可能不只是想表達“尊重生命”的膚淺含義,而是想表達“個體生命與時間關係的認知與思考, 以及個體生活之間以及個體生活與時間之間相互作用的某種規律機制”。
當然,這裡有兩層內涵,從淺到深。 第乙個內涵是最直接、最明顯的,那就是對一些特殊的活著的個體的尊重。 那些百年,幾棵人粗的樹,幾百斤重的大魚......它常常能讓人敬畏,不忍心去殺它。 那些大魚和巨龜**被得到後被放生的訊息,以及村民們自發保護的奇花草木的訊息,這些年經常可以看到。 當然,我們經常能看到那些釣到幾百斤魚時拍照炫耀的,也經常能看到挖出百年人參時公然兜售的短**。 相比之下,我們確實不能說那些被抓到並被釋放的人一定比那些狩獵或兜售的人更道德,因為這可能不是道德品質的問題,而只是對待動植物的不同概念。 即使我們不得不把“解脫”看作是“關愛自然”的道德品質的某種具體行為表現,我們其實也很難分辨那些放生的人,內心是否真的有“愛自然”的意識,還是僅僅是因為迷信和思辨——相信長壽的生物擁有某種神力, 殺了他們對自己沒有好處。不過,不管怎麼說,筆者始終認為,“釋放”之人的境界和修為,確實要高於“殺戮”之人。 不管是真心尊重生命,還是基於某種投機,至少能夠克制自己的貪婪,犧牲已經落入自己手中的利益,是人類本能的一大突破。
第二層可能更深一些。 它的重點可能不再是我們是否尊重或珍惜某些特殊的生物——也就是說,我們不再糾纏於“釋放”或“殺戮”的問題,也不再糾纏於個體生物的生死。 它可能更多的是關於思考時間對個體生命的意義,各種生命形式在時間和空間中相互作用的機制,我們如何看待各種生命形式的相互關係和主次定位,以及生命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這些問題不僅涉及自然科學的客觀領域,還涉及哲學與神學、有神論與無神論等主觀領域的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不能用短短幾千字來概括,作者有限的知識也不可能詳盡無遺,所以最好舉一些不太適合表達這些過於抽象含義的例子。 例如,我們常常為乙隻失散多年的狗突然自己回來而歡欣鼓舞,並暗暗發誓以後要善待它。 我們常常為乙隻信鴿帶著傷走幾百公里回家而激動不已,這種精神......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生命和信仰對於動物來說,回家或回家其實是本能,但我們人類總是喜歡把自己的本能賦予一種主觀的精神信仰,因為這種理解方式可能更符合我們人類的價值審美。 這種對某種意識的過度解讀或強加,當然是唯心主義的,而不是客觀的,但這種對生命的尊重和欽佩、崇高和欽佩,不應該全是理想主義的,心理基礎大概應該是唯物主義的——任何有機的生命形式,相對於浩瀚宇宙中存在的時間,都不過是一根手指, 而生命存在的時間越長,或者越不可能,越是存在的概率越小,概率越小,越值得驚嘆和珍惜;任何生命的誕生、成長和消失的整個過程是否遵循某種客觀的、確定的規律和過程? 這本身就是似是而非的,難以確定:它是隨機的和混亂的,它似乎是在黑暗中注定的。 這種時間、規則等概念本質上是唯物主義的。 沒有人能準確地回答這些問題,無論是唯物主義的還是唯心主義的,或者這些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但不同生物(如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卻糾纏在一種莫名其妙的作用機制之下,人類的思想和知覺也在這種糾纏下誕生和發展。 這種感覺只能被理解,而不能表達。 就像風吹在臉上,但你很難回答風吹在臉上的問題? 這樣的答案甚至可能不能讓你滿意。
最後,讓我們回憶一下白慕霖和馬剛的對話——話語越深刻,越不合理,可能只是膚淺的杯子,卻沒有實質內涵; 感知的人越多,他們可能就越沒有深度,他們可能走錯了方向,自找麻煩。 然而,不斷思考和感知永遠不會錯,即使我們暫時找到了錯誤的方向,即使我們只是增加了我們的麻煩。 比如現在我跟著白慕霖的話想:你我為什麼相遇? 你遇見了我還是我遇見了你? 為什麼人們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建立良好的關係,但只需要幾秒鐘就可以破壞一段關係......啊 (*在網際網絡上)。